理论教育 实现乡村振兴与扶贫攻坚有机对接的重点工作方法

实现乡村振兴与扶贫攻坚有机对接的重点工作方法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机对接,重点要做好工作方法、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机制体制的对接。

实现乡村振兴与扶贫攻坚有机对接的重点工作方法

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机对接,重点要做好工作方法、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机制体制的对接。

1.做好工作方法的对接,实现从针对性到整体性的转化

脱贫攻坚聚焦特定区域和特殊人群,在工作方法上因其“精准”的帮扶要求而表现为针对性更强,如建档立卡、包村联户、定点帮扶、定向帮扶等工作体系。乡村振兴则是面向整个三农,在工作方法上要从政府主导下的日常性帮扶逐步转化为政府引导下的常态化民生工作,将单纯针对贫困村的工作覆盖转向到涵盖全部乡村的民生手段,将单纯针对贫困户的“管理”扩大到为全体农民群众的“服务”,逐步弱化贫困对象与非贫困对象之间的发展差异,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做到整体发展、共享成果。

2.做好目标任务的对接,实现从福利性到效率性的转化

脱贫攻坚主要任务是实现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重视对贫困对象生活条件和发展机会的直接赋予,具有显著的福利性特征。乡村振兴则是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重在解决乡村发展“自我造血”和持续发展的问题,更加突出发展的效率性。在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演进中,要按照乡村发展新阶段要求转移工作重心,在目标任务上将福利性导向调整转化为更加持续、更具效益的发展,使贫困地区在后续发展上摆脱“福利依赖”,使乡村在脱离外部帮扶资源后仍能保持足够的发展后劲和发展机会。(www.daowen.com)

3.做好政策措施的对接,实现从特惠性到普惠性的转化

脱贫攻坚政策强调特惠性,而乡村振兴则以普惠性作为政策取向。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对接,并不是摒弃脱贫攻坚期间各类政策,而是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整合、优化升级,促进临时性帮扶的特惠性政策向常态化支持的普惠性政策转化,逐步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措施调整优化为覆盖全部乡村的常规性民生举措,使各类政策措施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乡村振兴需要。抓紧对现有政策进行系统梳理,确定需要接续的、完善的、推广的政策,如“5+2”“3+1”特色产业扶贫、派驻第一书记是适合接续实施的政策,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贫困村集体经济帮扶是完善后应该继续坚持的政策,百色市乡村振兴“五面红旗”、乐业县村干部职业化探索是可以在广西全区推广的政策,这些在实践中已经取得良好成效的政策创新,为解决广西乡村发展问题提供了好的指导方案,都需要转化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支撑。

4.做好制度机制的对接,实现从攻坚性到持久性的转化

脱贫攻坚的攻坚属性,使其作为现阶段贫困地区发展能力总体较弱的现实条件下促进短期明显提升的制度构建,是一种为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实施的超常规帮扶举措和最严考评机制。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广西各地特别是县一级形成了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制度机制,把精力、人力、财力、物力都聚焦到脱贫攻坚上,在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上收到了良好成效。2020年以后,随着精准脱贫攻坚任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完成,扶贫工作将逐步调整为政府部门的常规性职能,不可能长期保持超常规的工作机制,基层工作的重心、支持政策的重点将转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持久性特征上,这就需要做好在制度机制上的有机对接,如“五级书记”主抓、责任权力资金项目“四到县”、红黑榜通报、考核考评列入一票否决等工作机制,要迅速移植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构建起促进乡村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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