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机对接,首先要在导向上实现“续”“复”“转”“统”。
1.“续”,即奋斗目标的接续发展
脱贫攻坚聚焦于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的是消除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地区人口的绝对贫困、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目标的实现将为乡村振兴整体推进创造条件、奠定基础;乡村振兴则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是以脱贫攻坚战的打赢、底线任务的完成为前提,为的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问题,目标的实现将全面解决乡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时代矛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奋斗目标上是一脉相承、接续发展的,对于广西这样的后发展欠发达地区来说,既要以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来解决广西乡村发展的短板、弱项问题,拉高广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底子,也要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融入深度贫困地区的精准攻坚行动和作为脱贫摘帽地区的后续巩固提升,以乡村振兴为广西农业农村进一步走向现代化提供新要求、新动力和新保障。
2.“复”,即做法经验的复制推广
在推进脱贫攻坚特别是解决深度贫困的具体实践中,自治区党委、政府下了很大力气,各地各部门也进行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创新探索,在扶贫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培育、基层组织提升、政策制度健全、组织保障强化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符合广西实际、具有广西特色的做法经验。广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用好脱贫攻坚的成效、放大脱贫攻坚的成果、借力脱贫攻坚的经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深入挖掘脱贫攻坚中符合乡村振兴要求、适应乡村发展规律、广为农民群众接受,且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实践做法和成熟经验,可复制的直接复制实施,可借鉴的完善升级后应用,可推广的从贫困地区扩大到全区面上推广,使乡村振兴在实操层面上与脱贫攻坚实现行之有效的对接。(www.daowen.com)
3.“转”,即发展动能的有效转换
从精准脱贫攻坚到全面乡村振兴,不仅是对乡村从“输血”到“造血”、从“扶贫”到“扶智”的升级过程,更是引导乡村从“帮扶”到“自立”再到“自强”的发展过程。精准脱贫攻坚具有针对性、攻坚性,在政策设计、目标制定、措施安排上更加突出特惠性、福利性,是政府主导下集中政策帮扶和物资投入的短平快、兜底式的发展,贫困村、贫困户在其中更多的是处在被动一方的角色定位上。全面乡村振兴则具有整体性、持久性,在政策设计、目标制定、措施安排上更加注重普惠性、效率性,是政府引导下的由外源性减贫转向内源性发展、从脆弱性脱贫转向可持续发展,既强调建立城乡融合的外部支持,也强调激活农村农民的内生动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在发展特点上的不同,决定了两者在有机对接中需要发展动能的有效转换,实现“被动扶”到“主动兴”的乡村高质量发展。
4.“统”,即不同区域的统筹推进
2018—2019年,广西既有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任务,以及脱贫摘帽地区的后续提升任务,也有非贫困地区的现代化发展任务,乡村振兴面临着多重复杂局面。因此,广西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机衔接,既要考虑乡村发展动能上的有效转换,也要考虑贫困地区、非贫困地区之间的“后队”与“前队”协同发展,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不落下一个少数民族和一个地区。坚持统筹推进是现阶段广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对接的根本方法,应统筹推进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和非贫困地区的乡村发展工作,把“两不愁三保障”和“五场硬仗”与“五个振兴”有机统一起来,构建“后队”加速赶上、“前队”示范引领的发展机制,科学推进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以及左右江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的乡村发展和梯度有序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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