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2018年,福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 821元,名义增速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速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 121元,增速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速6.4%。与日新月异的城市相比,农村经济发展依然相对较慢,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村地域广、偏远山区多、农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医疗条件差等因素仍然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2018年,福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 821元,名义增速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速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 121元,增速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速6.4%。这两类群体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2.36,与2017年相比,收入之比呈现逐年减小态势(如表3-1所示)。
表3-1 2014—2018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注:数据来源于福建省统计局网站,http://tjj.fujian.gov.cn/xxgk/jdsj/201901/t20190125_ 4751366.htm。(www.daowen.com)
与日新月异的城市相比,农村经济发展依然相对较慢,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村地域广、偏远山区多、农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医疗条件差等因素仍然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市场发育不够成熟,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农村市场有效需求不足,致使农村经济参与主体少,农产品供需矛盾突出,集贸市场建设落后,商品流通渠道不畅,物资调运周转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低,服务体系不健全。三是城镇化率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省农村城镇化水平有所提高,但村镇内部及各村镇之间的道路、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仍不完善,村镇与城市之间的横向联系仍比较薄弱。同时,农村普遍缺乏整体统一规划,村镇建设凌乱,土地浪费严重,公共资源投入不足且利用率不高,城镇功能不完善,对农业的规模经营和农村经济的振兴产生了消极影响,制约了城乡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整体效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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