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华侨华人投资企业的情形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连年的战乱,旧中国残存下来的华侨投资企业也因此而获得了生机。另一方面,有感于国内政治的清明和社会的稳定,新的华侨、归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也不断投资开办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华侨华人投资企业的情形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连年的战乱,旧中国残存下来的华侨投资企业也因此而获得了生机。特别是在1952—1956年,华侨华人所兴办的企业与国内其他民族资本一样,多少有了一定的发展,不同程度地为改善民生、稳定社会、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有感于国内政治的清明和社会的稳定,新的华侨、归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也不断投资开办企业。
以晋江为例,最大的一家侨资企业是由印度尼西亚的尤扬祖、邱清秀牵头投资于1955年开张的永春侨新酒厂,资本额为7万元。[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华侨华人投资不像现在的企业家一个人一次就拿出几十万或几百万元,而是通过各地热心乡友及同乡会广泛发动广大乡友认股,每人出钱的数量不大,但参与的人数很多。
表1-11 20世纪50年代募股统计(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张再军:《爱家必先爱国——忆父亲张德镕》,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龙岩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闽西文史资料》第三辑,2001年,第159页。
1951年11月接受一些热心祖国建设事业的华侨华人的倡议,筹设福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52年7月该公司正式成立,先后建设榨糖厂、榨油厂等,到1957年6月,有7600多侨眷和华侨投资,建立14个厂矿,总产值近4400万元[24]。福建省各级政府还认真辅导华侨华人投资工作,引导他们将游资投向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农业生产,并取得了初步成绩。[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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