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的缠足习俗和美国的性服务市场对比分析

中国的缠足习俗和美国的性服务市场对比分析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女性缠足习俗终于被废除了,然而,与男性相比,女婴遭到抛弃、女性文化程度低以及自杀的可能性仍要大得多。该法案通过时,90%以上的大学女子运动队的主教练都是女性。如今,不到40%的大学女子运动队的教练职位由女性担任。在美国成立早期,卖淫活动是为社会所唾弃的,但并没有被视为非法活动。当时,在美国的总人口中,年龄在15~44岁的女性为2200万。

中国的缠足习俗和美国的性服务市场对比分析

纵观历史,可以发现,做男人总比做女人轻松些。虽然这种说法过于笼统,而且例外情形也的确存在,然而不论以何种重要的标准来衡量,女性总比男性过得艰难。诚然,在过去,大多数的战争、捕猎活动及体力劳作,多由男性参与并完成,但女性的平均寿命还是比男性短。而与其他因素相比,导致女性死亡的某些原因更是愚蠢至极。13—19世纪,竟有多达100万的欧洲女性因被指控为“女巫”而被处死,其中大多数人贫穷不堪,很多还是寡妇。那时天灾频发,庄稼颗粒无收,于是这些女性便成了对此负责的替罪羊。

女性的平均寿命最终成功赶超男性,主要得益于与分娩相关的医疗技术的进步。然而,在很多国家,即便在21世纪的今天,女性仍然在很多方面遭受歧视。在喀麦隆,年轻女性的乳房会被“熨平”——要么用木杵捶打,要么用滚热的椰壳碾成平胸——从而降低其激发性联想的诱惑力。在中国,女性缠足习俗终于被废除了,然而,与男性相比,女婴遭到抛弃、女性文化程度低以及自杀的可能性仍要大得多。而印度农村妇女,我们已在前文提到过,仍然遭受各方面的歧视。

然而,在世界发达国家中,女性生活质量已大幅提升。21世纪的美国、英国或日本女孩,其生活前景如何?假如生活在一个世纪或两个世纪之前,其命运又会怎么样?这两者之间是没有可比性的。无论你从什么角度去比较,例如教育、法定权利及投票权、职业机遇等,今天的女性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的女性更幸福。1872年,是有据可查的最早时期,当时美国大学生中,女学生占21%。如今,这个比例已达58%,而且还在上升。这个比例之高、上升之快,令人难以置信。

不过,女性在经济收入方面仍然受到歧视。就25岁以上(包括25岁)、本科以上学历、全职工作的美国女性而言,其中值收入大约为47000美元。而处于同样年龄段、拥有类似背景的美国男性,其中值收入则超过66000美元,比女性高40%。即便是毕业于美国知名院校的女性,与其男性校友相比,收入差距仍与上述情形无异。经济学家克劳迪亚·戈尔丁和劳伦斯·卡兹发现,哈佛大学女性毕业生的收入,还不到其男性校友收入的一半。即使上述分析仅考量全职雇员,而且基于所学专业、所从事职业及其他因素做了一定调整,戈尔丁和卡兹还是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哈佛大学女性毕业生的收入比其男性校友大约少了30%。

导致薪资差距如此之大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其实,有许多原因。为了照顾家庭,女性更有可能放弃工作或减缓事业发展的步伐。即使从事高薪职业,例如医生和律师,女性也往往选择收入相对较少的专业领域(例如,做家庭医生或机构法律顾问)。即使如此,女性仍然在许多方面遭受歧视。比如,仅仅因为不是男性,其升迁机会便被公然剥夺。当然,还有比这更糟糕的情形。大量的研究已表明,肥胖女性比肥胖男性在工资方面遭受更严重的歧视。同样,牙齿长得难看的女性,其情形也大致类似。

此外,还有某些未知的生理因素在作祟。经济学家安德烈亚·英奇诺(Andrea Ichino)和恩里科·莫雷蒂(Enrico Moretti)对意大利一家大型银行的人事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45岁以下的女雇员往往每隔28天就会请假。将这些没上班的天数放在雇员绩效评估背景下加以研究,这两位经济学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家银行中男女雇员薪酬差额的14%,是由于女性身体不适请假造成的。

或者,来看看美国于1972年通过的被称为“第九条”[1]的法律。诚然,实施该修正案的宗旨大体上是在教育方面禁止性别歧视,不过“第九条”还要求提高高中和大专院校女学生的体育锻炼标准,达到与男学生同等的水平。此后,数以百万计的女学生加入以前只有男同学参与的体育活动中来,而且,正如经济学家贝齐·史蒂芬森(Betsey Stevenson)所发现的那样,在高中积极参加体育运动的女生更有可能入读大学,进而获得体面工作,尤其是在那些一直由男性主导的高技能领域。以上是“第九条”给女性带来的好消息。

同样也有坏消息。该法案通过时,90%以上的大学女子运动队的主教练都是女性。“第九条”的实施激发了人们对此类工作的更大兴趣。想想看,薪水不断上涨,工作趣味十足,还能抛头露面。然而,就像农夫餐桌上的食物被烹调大师“发现”,突然走红后,旋即从路边的破屋入驻高档餐厅一样,上述工作很快就被男性抢占。如今,不到40%的大学女子运动队的教练职位由女性担任。在所有女性参加的体育运动中,最引人注目的执教岗位,当属WNBA(美国女子篮球联盟)——13年前效仿NBA成立——的篮球教练。截至本书写作之时,WNBA共有13支球队,其中仅有6支球队的教练是女性(比例再次低于50%)。事实上,这比WNBA 10周年赛季时的比例还高,因为当时,总共14名教练,只有3名是女性。

没错,女性在21世纪的劳动力市场中的地位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如果其真能变身为男性,那么在劳动力市场会获得更大的优势。

然而,有那么一个市场却总是女性的天下——卖淫市场。

卖淫业务的开展有一个简单的前提:自远古以来,男人总是不满足于免费性爱,他们还要更多。因此,这就必然导致了女性性服务供应市场的形成,只要价格合适,她们就愿意满足男人的这种需求。

如今,卖淫活动在美国是违法的,虽然也存在例外情形以及执法程序上的诸多矛盾之处。在美国成立早期,卖淫活动是为社会所唾弃的,但并没有被视为非法活动。直到“进步时代”(大约从19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对待卖淫的这种慈悲宽大之情才告终结。此后,公众开始强烈要求根除这种“白奴制”(White Slavery)[2],因为有数以千计的女性被卖淫组织监禁,被迫从事卖淫活动。

结果表明,“白奴制”问题被公众严重夸大,现实情形更让人震惊:很多女性并不是被迫卖淫,她们是自愿选择这个行当的。20世纪的头10年中,美国司法部曾在26个州的310个城市展开人口调查,以确定美国妓女总数,“我们得出的保守估计是,从事卖淫的正规军大约为20万人”。

当时,在美国的总人口中,年龄在15~44岁的女性为2200万。如果我们相信美国司法部给出的数据,那么在这个年龄段的女性,每110人中就有1人是妓女。但是,大多数妓女,约占85%,其年龄都是20多岁。若以这个年龄段计算,那么每50个美国女性中,就有1人是妓女。

芝加哥卖淫市场尤其红火,有据可查的妓院就有1000多家。芝加哥市长精心组建了性堕落调查委员会,除了来自民间、教育、法务及医院的成员,还有宗教领袖。实际开展工作后,这些道德高尚的调查委员才意识到,他们遇到了一个甚至比性堕落问题更让人“堕落”的严重问题——经济学问题。(www.daowen.com)

调查委员会称:“如果女性辛苦劳作,每周只能挣6美元,而此时她得知,市场上存在性服务的需求,男性愿意为此支付高价。在金钱的诱惑下,女性选择出卖肉体,每周挣25美元。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吗?”

如果折算为现今的货币,过去在车间工作每周挣6美元的女性,现在的年收入仅为6500美元;而过去从事卖淫工作每周挣25美元的女性,其年收入则有25000美元之多。此外,性堕落调查委员会证实,25美元的周薪是芝加哥从业妓女的最低收入水平。在“抽佣妓院”(有些老鸨收取的佣金可能较低——50美分,有些则高达5美元甚至10美元)工作的女性,平均到手的周薪为70美元,折算后,大约相当于现在76000美元的年收入。

在芝加哥南区里维居民区,妓院一个接一个,随处可见。有家名为埃弗雷俱乐部的妓院,曾经就矗立在这个区域的中心,性堕落调查委员会曾将其描述为“美国最负盛名的高档妓院”。嫖客包括商业巨贾、政客、运动员、演艺明星,甚至还有一些发起反卖淫运动的领袖人物。埃弗雷俱乐部中被称为“蝴蝶女郎”的妓女,不仅光彩照人、身体健康、值得信赖,而且色艺双全,只要嫖客喜欢,能够随口吟诵古诗文。卡伦·阿博特(Karen Abbott)曾写过一本名为《罪恶之城芝加哥》的书,他在书中指出,埃弗雷俱乐部还为嫖客提供其他地方享受不到的上乘“性爱美食”,例如“法式性爱”,即今天所谓的“口交”。

在今天,我们花12美元就能吃上一顿“美食”。而在过去,如换算成现今货币,仅仅为了踏足埃弗雷俱乐部,嫖客就会心甘情愿地花250美元,然后付370美元买一瓶香槟。相对而言,性服务的收费则很低,大约1250美元。

经营这家妓院的两姐妹——埃达·埃弗雷(Ada Everleigh)和明娜·埃弗雷(Minna Everleigh)——谨慎地管理着她们的人力资产。她们给蝴蝶女郎提供健康的饮食、一流的医疗服务、全面的教育,以及当时最高的薪水——周薪高达400美元,换算成现今货币,每年的收入大抵有43万美元。

确定无疑的是,埃弗雷俱乐部蝴蝶女郎的薪水,远高于当时的平均水平。100年前芝加哥的普通妓女,为什么能挣如此多的钱呢?

答案在于,薪水的多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供求法则决定的,而这个法则往往比立法机构所出台的法律更有效。

尤其是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政治和经济之间很难协调一致。政治家可能出于各种原因通过名目繁多的法律法规,其初衷或许可赞可嘉,却没有考虑到现实世界人们的真实行为动因。

当美国宣布卖淫为非法活动要予以取缔时,大多数警署都将目标指向妓女,而不是嫖客。这种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与其他非法市场一样,想想毒品贩子或黑市枪支交易问题,大多数政府宁愿惩罚那些非法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而放过其客户群体。

当你将供应商赶尽杀绝时,市场上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就会严重不足,这就不可避免地推高了价格,而高价又会吸引更多供应商纷至沓来,进入这个市场。相对而言,美国政府开展的“反毒之战”收效甚微,这完全是美国集中力量打击毒品贩子而非吸毒者造成的。毫无疑问,吸毒者要比毒品贩子多得多,但是,因毒品犯罪而判决的所有刑期之中,毒品贩子的服刑期占了90%。

为什么公众不支持惩罚吸毒者呢?吸毒者往往是禁不住毒瘾的折磨而欲罢不能,因此对这些可怜的人进行惩罚似乎有失公平。相对而言,妖魔化毒品贩子则要容易得多。

如果一国政府的确希望对非法产品和服务重拳出击,那么非法产品和服务的消费群体就应成为该国政府的重点打击对象。举个例子,如果法律规定嫖娼者要被处以阉割的刑罚,那么嫖娼市场就会迅速萎缩。

在大约100年前的芝加哥,妓女几乎要承担因卖淫而被惩罚的全部风险。因为卖淫,妓女被社会唾弃,为世人所不容。或许,妓女所受到的最严厉的惩罚在于,做过妓女的人将永远无法找到如意郎君。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你就可以看出,为了吸引足够多的女性加入这个行业,满足强劲的嫖娼需求,妓院一定得给妓女开出这么高的工资才行。

当然,赚得最多的女人则位于卖淫业的金字塔顶端。埃弗雷俱乐部被关闭之时(芝加哥性堕落调查委员会虽遭遇强大阻力,但最终如愿以偿),埃达和明娜所积累的财富,换算成现今货币,大约达2200万美元之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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