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森在科斯的理论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企业治理理论,从契约关系的角度,提出了新的治理结构。威廉姆森的企业边界理论比科斯的论述更加细化,他引入了资产专用性等关键变量,给出了企业边界划分的标准。
为了使交易成本理论能更准确的解释企业边界的变化,威廉姆森(1979)提出把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作为区分交易的三个维度。其中,资产专用性是为实现某项交易活动而进行的耐久性投入,并且被用于该交易活动后被锁定很难再移作他用;资产专用性通常包含场地专用性、人力资本专用性、物质产品专用性、特定契约专用性和品牌专用性等类型。不确定性是指因外在环境变化或交易主体的投机心理而导致的行为不确定性。交易频率则是指某种交易在特定时间内发生的次数。威廉姆森的治理结构是在假定交易不确定性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交易频率的差异,将交易活动分为偶然性的交易和经常性的交易两种类型。然后,在以上两种类型的基础上,依据资产专用性的特征,进一步将交易活动划分为非专用性交易、中等专用性交易和特质专用性交易三种。这样,在基于以上两个维度分类的基础上,威廉姆森的治理结构就形成了六种交易类型,即偶然的非专用性交易、经常的非专用性交易、偶然的中等专用性交易、经常的中等专用性交易、偶然的特质专用性交易和经常的特质专用性交易。相应地,对应上六种交易类型,每一种都需要引入契约关系以形成相适用的治理结构,从而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基于契约关系的治理结构通常包括市场治理(古典式契约)、三方治理(新古典式契约)、双方治理(关系契约)和统一治理(关系契约)等类型,其中,双方治理和统一治理属于专用性治理结构。这四种治理结构分别要和六种不同的交易类型相匹配,才能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见表3.8)。
根据威廉姆森(1979)的观点,对于非专用性的交易来说,无论是偶然进行的交易还是经常进行的交易,都应该实施市场治理的模式;对于中等专用性偶然交易和特质专用性偶然交易,需要三方治理;对于经常的中等专用性交易,需要双方治理;对于经常发生的特质专用性交易,则需要统一治理。(www.daowen.com)
表3.8 治理结构与交易的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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