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行制度规定,对于价值较大、使用期限较长的周转材料,可以采用五五摊销法。④月末结转本月领用周转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超支额80元,其中自营工程应分摊20元,采购保管部门应分摊60元。
周转材料是指那些与企业开发经营有关的、多次参加周转而不改变实物形态、使用年限较短、价值较低的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工具、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等物资。从性质上说,它属于劳动资料,因其价值较低,更换频繁,视同存货进行管理。其价值是以摊销的方式计入成本费用的,企业应根据不同周转材料的价值大小和使用期限长短,采用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1)一次摊销法。
即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成本费用。现行制度规定,对于价值较小、使用期限短的周转材料,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玻璃器皿等易碎物品,不论价值大小,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2)五五摊销法。
即领用时摊销50%,报废时再摊销50%。现行制度规定,对于价值较大、使用期限较长的周转材料,可以采用五五摊销法。
(3)分期摊销法。
即把周转材料的价值按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按现行制度规定,对价值大、使用期限长的周转材料可以采用分期摊销法。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不同的周转材料可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摊销方法确定之后,不应随意改变。(www.daowen.com)
有关周转材料价值的摊销账务处理举例如下:
【例】
①自营工程领用生产工具一批,计划成本2000元,一次摊入成本。
②仓库领用管理用具一批,计划成本6000元,分6个月摊销。
③企业管理部门以前月份领用的周转材料报废,收回残料300元入库。
④月末结转本月领用周转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超支额80元,其中自营工程应分摊20元,采购保管部门应分摊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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