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值占进出口总值的比例约为16.94%[7],扩大服务业的开放将进一步激发中国外贸的增长潜力。然而,根据世界银行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数据库显示,中国专业服务贸易限制指数高达66、电讯50、金融服务34.8、零售25、运输19.3,远高于其他服务贸易主要国家[8]。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化,劳动力成本、环境压力的显著提高使得制造业的增长空间大大缩小,中国制造业的高增速时期已经过去,经济增长和解决就业需逐步向服务业转移。在2016年11月TISA协定的官方谈判完全停摆前,中国已提出申请加入TISA谈判,中国的加入将使TISA成员的服务贸易总量达到世界服务贸易总量的75%,并吸引其他“金砖国家”、东盟国家的加入。2013年10月底,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就中国能否加入TISA谈判设定五项先决条件,分别为: 中国在与美国谈判双边投资协议(BIT)时的立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园区中的投资改革情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可能宣布的改革政策、中国在过去谈判中是否积极做出高规格的服务贸易承诺,以及中国是否完全执行两国电子支付服务争端的世贸组织裁决。[9]此外,美方认为中国在2013年初《信息技术产品协定》扩围谈判中因保留过多敏感性商品而阻碍谈判的行为将在TISA的谈判中重现,并将再度延缓TISA的谈判进程。事实上在《信息技术产品协定》扩围谈判中,中国在中美对峙的医疗设备、下一代硅芯片等焦点问题上做出了巨大让步,并通过修改国内关税减让表,删除对其他成员国的减让表的保留意见最终促成ITA 2.0的达成。
从中国的角度来看,加入《国际服务贸易协定》谈判,对中国来说存在以下挑战:
第一,中国服务业市场将遭遇TISA所要求的高度市场开放带来的巨大压力。目前,中国在GATS中155个服务部门中的近100个进行了约束性承诺,承诺水平及比例远高于其他发展中成员的承诺水平,但是与TISA所要求的市场开放程度仍存在一定差异。中国国内服务业是否能承担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所带来的冲击与压力仍有待进一步论证。如何规划并有序开放中国服务市场,降低加入TISA协定对中国国内服务业的负面冲击急需解决。(www.daowen.com)
第二,TISA协定“负面清单”式的市场开放承诺方式将增大中国服务业开放的潜在风险。目前,TISA协定谈判中对于国民待遇承诺方面采取“负面清单”谈判模式,该模式与GATS的“正面清单”式的承诺方式完全不同,要求对于在确定“负面清单”时尚未出现的新型服务部门,未来均需无条件对缔约方开放,“负面清单”式准入承诺大大降低了服务承诺的可预见性。目前,中国已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复制并推广上海自贸区的28项改革措施以进一步扩大中国市场开放程度。但是,目前中国在上海自贸区改革中的负面清单开列方式、适用范围、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服务业开放程度、制度保障等方面与高标准国际贸易规则和管理制度仍存在一定差距。
第三,加入TISA协定谈判要求中国国内服务业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目前,中国在服务业的监管政策方面存在着透明度不足、扶持特定服务部门等问题,如邮政、医疗卫生等公益性服务部门均受到制度保护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市场垄断局面。加入TISA协定谈判要求中国达到高标准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并提供稳定、开放的制度保障环境,中国需对相应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同时要求在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方面加强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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