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服务贸易:经济增长、互联互通和产品多样化的重要渠道

服务贸易:经济增长、互联互通和产品多样化的重要渠道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服务贸易已发展成为经济增长、互联互通、实现产品多样化的重要渠道。据世贸组织统计,目前以增加值计算的服务贸易已占全球贸易的50%左右[4],以“商业存在”形式发生的投资占世界对外投资总额的2/3以上,远超制造业或农业所占份额。

服务贸易:经济增长、互联互通和产品多样化的重要渠道

随着全球价值链和数字贸易的发展,农业、制造业等非服务性部门的“服务化”趋势愈发明显,世贸组织总干事阿泽维多曾明确表示服务已成为世界贸易的基石,是实现由传统贸易向价值链贸易顺利转变的“变革力量”。[2]一方面,能源、运输、电信等“具象型服务”(Embodied Services)可作为生产要素或中间投入品融入产品生产过程;另一方面,金融、维修、售后等“嵌入型服务”(Embeded Services)可直接作为全球价值链的环节在最终销售环节得以具体体现,并成为实现产品差异化和提升产品附加值的重要途径。[3]此外,在某些特定行业中,更进一步形成了仅由服务构成的“服务价值链”(Service Value Chain),如视频游戏等。服务贸易已发展成为经济增长、互联互通、实现产品多样化的重要渠道。据世贸组织统计,目前以增加值计算的服务贸易已占全球贸易的50%左右[4],以“商业存在”形式发生的投资占世界对外投资总额的2/3以上,远超制造业或农业所占份额。然而,服务贸易开放程度不足使其难以充分释放增长潜力。世界银行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数据库(Services Trade Restrictions Database)显示: 从国家角度看,OECD国家和落后国家的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高,新兴经济体的服务业普遍较为保守;从服务贸易的不同模式来看,模式4(自然人流动)的贸易限制指数远远高于模式1(跨境交付)和模式3(商业存在);从行业层面看,电信和零售服务的市场开放程度普遍较高,专业服务领域、运输服务、金融服务行业依然是贸易限制最为严苛的三个行业。

乌拉圭回合开启了多边服务贸易协定谈判,并确立了包括保障、补贴、政府采购和本地规则等议题在内的规制谈判议题。然而,除1997年达成的《金融服务协定》(Agreement on Financial Services)和《基础电信协议》(Agreement on Basic Telecommunications)以外,《服务贸易总协定》谈判再未收获任何实质性结果。具体来看其主要原因如下: (1) 多哈回合“一揽子协定”的谈判模式使得不同议题之间相互制约,成员方试图利用议题间的相互关联性攫取在本国敏感性议题上的谈判筹码。受多哈议程其他议题(农业)谈判所累,成员国推动服务贸易谈判取得进展的意愿降低;(2) 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存在低估、错误统计、遗漏统计、不当统计等多个问题,难以通过数理模型对服务贸易谈判的收益—成本进行精确的定量分析,降低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参与服务贸易谈判的意识和内在动力;(3) GATS谈判采用要求—响应(Request-Offer)模式,随着世贸组织成员方的不断增加,这一模式在技术上增加了谈判难度;(4) 服务贸易自由化所涉及的“边界后措施”改革将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一国国内司法主权,同时将作为“公共品”适用于所有的世贸组织成员方,其所产生的“搭便车”困境将远甚于“市场准入”议题所产生的“搭便车”现象;(5) 在服务贸易领域进行改革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技术要求及不确定性都将高于货物贸易,GATS中缺乏为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能力建设援助和支持的相关条款,这直接降低了发展中成员的谈判意愿和国内规制改革动力;第六,随着价值链贸易和数字贸易的兴起与发展,GATS中所设置的谈判议题和各谈判方的承诺水平已不能反映出国际贸易发展对服务贸易的技术和政策需求。(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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