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达成不仅没有降低双边及区域贸易协定对各国家或地区的吸引力。相反,在GATT成立的5年内,欧洲内再次出现了新区域主义浪潮,随后北美和亚洲也加入了竞相实行区域主义的浪潮中。目前,世界范围内共经历三次主要的区域主义浪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前两次区域主义浪潮后均伴随着GATT谈判的巨大成功。[38]
第一次区域主义浪潮: 20世纪50—60年代
GATT关税削减和成员方的扩大都伴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发展。由欧洲钢铁业联盟拉开的欧洲一体化大幕促使1957年形成了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并刺激其他国家和地区试图通过多边谈判降低MFN关税水平(约束关税税率,Bound tariff),以缓解欧洲内部特惠关税所产生的不利冲击,1960年GATT狄龙回合谈判由此展开。尔后,随着英国、爱尔兰、丹麦、希腊和挪威纳入欧共体后,WTO于1964—1967年间开启了肯尼迪回合谈判。
第二次区域主义浪潮: 20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www.daowen.com)
欧洲和北美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及其在新规则领域的探索是推动全球经济自由化的核心动力。20世纪80年代中期欧洲展开的“单一市场”计划(Single Market programme)致力于消除欧共体内部剩余的物理壁垒、技术壁垒和关税壁垒。随后伴随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欧盟[39]试图与东欧各国建立一系列双边特惠贸易协定,实现削减关税、统一原产地规则、在服务和标准等领域建立与欧盟一致的规制模式。20世纪90年代早期,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之间达成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首次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纳入投资、服务、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条款。随后启动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将服务、知识产权及一定内容的投资均纳入了谈判议题。
第三次区域主义浪潮: 20世纪90年代以后
亚洲领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逐步加入了区域主义浪潮。区域和次区域生产网络的形成使得区域内成员方之间的一体化程度日益增强,贸易和投资之间紧密程度提高,区域内国家之间产生了进一步深度一体化的诉求。包括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印度在内发展程度不同的主要亚洲国家或地区均开展了双边、诸边、跨区域的双边贸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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