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应当如何处理这个矛盾呢?笔者认为,争取在不违背现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降低税收支出的最好办法就是进行纳税筹划(人们通常所说的合法避税)。所谓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在现行税制条件下,通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税收政策,适当安排投资行为和生产经营业务流程,通过合理的财务协调和有机的会计处理,巧妙地安排纳税方案,在合法的前提下,以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涉税经济行为。
无论在哪个国家,依法纳税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个人、家庭的税务筹划则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它自1799年诞生于英国以来,在200多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它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确立了主体税种的地位,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主要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混合税制)三种类型。不同类型的税制筹划方法也不同。国际上一般是专业人员和机构为有关纳税人提供专业服务。日本有85%的工商企业,委托税理士事务所代理纳税事宜,韩国有95%的企业委托税务师代理纳税事宜,澳大利亚有80%的纳税户委托税务代理,美国的工商企业有50%以上委托代理人办理税务事宜,个人所得税几乎是100%委托税务代理人申报。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开征至今只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其制度设计、征管手段等基本上是与我国不同时期的特殊国情相吻合的,今后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也必将与我国国情相结合,不可能超越我国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所处阶段,特别是在税收诸多征管和配套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将循序渐进、不断完善。与之相适应,我国的个人、家庭的纳税筹划还处于起步阶段。可以肯定,在不久的将来我国个人、家庭的税务筹划必将快速发展。(www.daowen.com)
由于税收是人们无法抗拒的事实,所以,人们会因为纳税而使自己的财产缩水。这也是在法制社会条件下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矛盾。通过税收筹划,可以找到最有利于纳税人的政策规定。在经济活动中,人们的涉税事项越来越多。投资、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取得工资薪金或者劳务报酬、参与分配、偶然获奖甚至是消费,人们都可能成为纳税人。而同一个经济事项可能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涉税规定,通过筹划,人们就可能找到并适用有利于自己的政策规定。比如在一个时段内的服务收入较低,可以用“工资、薪金”的名义取得,而收入较高,则以“劳务报酬”取得,从而节约纳税成本。通过纳税筹划,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合法并且合理支付税款的平衡点。例如,利用“起征点”对个体工商户销售进行控制,降低纳税成本;利用对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控制,调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成本等。通过税收筹划,就可以找到最有利于纳税人的纳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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