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调动工作积极性:如何合理发放预付工资

调动工作积极性:如何合理发放预付工资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时策划有必要作一个实质性的比较: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孰高孰低,如果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比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高,那么,经过核算方法的变换,最终有利可图;如果相反,企业还不如代缴个人所得税,以进一步调动供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调动工作积极性:如何合理发放预付工资

通过对有关费用的分离后,供销人员实际发生的、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费用为96000元。那么,企业在兑现年终奖时,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每人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144000×25%-1005=34995(元)

全部供销人员合计应代扣代缴的税额为

34995×10=349950(元)

筹划结论

通过以上计算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进行税收筹划以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降低了240000元(589950-349950),一年中供销人员人均减少税负24000元。

筹划点评

目前,多数企业对销售人员的市场开拓情况都给予一定的奖励,其方法主要是将销售人员的销售业务量与报酬有机地结合起来,即按销售量乘以一个百分比,作为销售人员的提成奖金。这种做法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讲,当然是适用的有效方法,但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就有其不合理之处,从而也引起一些争议。(www.daowen.com)

如果我们能够将供销人员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作适当的分解,或者在企业享受低税率与个人所得税实际税率之间进行权衡,企业则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选择较低的税率来赋税,只要计算准确,操作得当,其结果必然是对企业和个人都有利。

注意事项

在对提成奖金进行税收筹划时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一是注意税种策划的效果。对提成奖金作适当的归类和分解,然后在不同的渠道进行列支,在一般的情况下,可以使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降下来,但是,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未必也能相应的下降,因为税法对企业列支业务招待费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范围内的可以据实扣除:不超过全年营业收入净额的5‰,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60%。如果将有关费用纳入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范围,而不超过以上限额,那么在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同时,也可以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进行这样的税收筹划,就可以受到双重效果。

二是两个税种在本企业的实际税率的比较。在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已经超过有关规定限额的情况下,对于涉及业务招待费的项目,如果简单地进行以上的分类和归集,未必就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在一般的情况下,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的税负,但使企业所得税上升。这时策划有必要作一个实质性的比较: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孰高孰低,如果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比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高,那么,经过核算方法的变换,最终有利可图;如果相反,企业还不如代缴个人所得税,以进一步调动供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具体的操作思路是:

其一,如果企业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免税阶段,无论企业的招待费用指标是否超过规定的限额,都可以将提成奖中的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分离出来,归集到企业的管理费用中去。

其二,在减税阶段或正常纳税期间,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能是15%、20%、25%中的一种,如果企业的供销人员的提成奖中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高于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则可以采用发放税后提成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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