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实例
南京SC投资公司2011年底斥资在一个闹市区建成一栋商业楼,经营面积达10000m2。2012年1月,SC投资公司与一家大型商业集团就商业楼的出租问题达成一项协议,SC投资公司将该商场租赁给这家商业集团做综合商场,SC投资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该商业楼的水电供应和各项管理工作,商业集团每月支付给SC投资公司租金150万元,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
企业核算
根据这个协议,SC投资公司就该项租赁业务应缴纳营业税合计:
150×12×10×5%=900(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
900×(7%+3%)=90(万元)
应缴纳房产税:
150×12×10×12%=2160(万元)
以上三项合计:900+90+2160=3150(万元)
筹划分析
2012年6月18日,SC投资公司的税务顾问,上海普誉财务询有限公司的专家小王应公司的委托,对公司上半年的纳税情况进行风险评估时发现了这笔合同。小王对这笔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该租金中,包括代收水电费用每月30万元,以及物业管理和其他综合费用合计每月40万元。小王认为:如果将上述事项在合同中分离出来单独签订合同,并将有关项目分开进行会计核算,情况就将发生变化。
代收代付的水电费用,如果没有发生增值,就不用缴税。(www.daowen.com)
物业管理费用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收入,应承担的营业税为
40×12×10×5%=240(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240×(7%+3%)=24(万元)
应缴纳房产税为
(150-30-40)×12×10×12%=1152(万元)
以上各种税费合计为
240+24+1152=1416(万元)
筹划结论
税收筹划专家通过对企业有关费用的分拆和筹划,可以帮助纳税人减少税收负担1734万元(3150-1416)。
筹划点评
当人们采用租赁的方式租入经营用房的时候,同样也存在确定计税依据的问题。目前人们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往往采用签订“一揽子”协议的办法,即将水费、电费和房屋租赁放在一起,以一个价格签协议。殊不知水费、电费是应该缴纳增值税的,其中存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而房屋租赁只应该缴纳5%的营业税和12%的房产税。由此可见,将有关的费用作适当的分离,明确不同的税种,划清不同的计税依据,可以降低企业的综合税收负担,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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