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部署要求,紧盯三年治理目标,上下一盘棋,“专起来抓”、凝心聚力抓、善始善终抓,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持续深化,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至2020年,甘肃省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179件处理17027人,其中2018年查处2595件5608人,2019年查处2628件5324人,2020年查处2956件处理6095人。
(一)主动融入守担当。专项治理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政治标准落实政治要求,积极主动融入大局,护航脱贫攻坚。一是在学习贯彻精神时,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日常课”和“必修课”,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省纪委建立常委会、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党支部周五定期学习等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总书记要求什么,就落实什么,确保专项治理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二是在部署工作任务时,突出强调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的政治性,通过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政治责任,在连续几年的省纪委全会上,一以贯之要求把监督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肃查处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向扶贫资金伸黑手问题,做到贫困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三是在开展监督检查时,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四大监督”手段,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强化日常监督,持续传导压力,下沉到深度贫困地区、基层一线和相关职能部门,既看表态,更看行动和结果,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脱贫攻坚各环节。
(二)完善政策保质效。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纪委部署要求,不断细化完善专项治理政策体系,推动工作落实。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河北张家口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明察暗访的情况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后,省纪委常委会第一时间研究提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的思路措施,提请省委印发《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迅速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2017年底,中央纪委印发三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后,省纪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3个方面治理重点,细化为4个方面17类,专项治理工作更加具体。2018年4月,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同志到甘肃调研后,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督战作用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的意见》,聚焦扶贫领域责任履行、制度执行、政策落实、权力行使等四个方面监督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2018年8月,延安会议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对完善机制、明确职责和改进方法,提出了12项深化措施,增强了治理实效。2020年11月,印发做好专项治理收官扫尾工作通知,督促做好专项治理“回头看”和衔接乡村振兴工作。2017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先后制定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规范性文件30余份,对上下之间和部门之间职责、重点任务、工作措施以及衔接配合等事项进行了规范,着力解决监督聚焦不够、监督力量不足、监督手段不多、监督效果不彰等问题。
(三)加强调度压责任。一是健全机制,明确分工。横向联动上,加强与行业部门沟通联系。提请省委成立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省专项治理工作。印发《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明确职责,推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牵头统筹、部门各负其责,各方面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纵向互动上,明确省市县乡四级纪委专项治理重点,形成“省级统筹、市州负责、县乡主抓、一体推进”责任体系。省纪委监委加强对面上工作指导,统筹推动市县纪委监委落实专项治理任务,对工作滞后的及时提醒督促,存在突出问题的约谈告诫。内部协动上,健全完善“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各监督检查室抓片、派驻纪检监察组抓线”工作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细化分解任务,定期汇总分析,各监督检查室开展联系地区、部门单位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各派驻机构强化对驻在部门脱贫攻坚全过程监督,推动解决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强化调度,推动落实。建立月报告、季分析、半年总结通报制度,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持续用力深化专项治理。省纪委监委深入分析研判,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需要重点关注、跟进处理问题,及时通过工作例会、定期会商、制发文件、联合督导等方式,提醒纠正,作出部署。三是严格考评,倒逼责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指标,量化分值,加强对市县纪委业绩考核,推动解决监督不聚焦不聚力等问题。把专项治理作为党风廉政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各成员单位发挥监管责任,解决职责范围内突出问题。
(四)分层推进强指导。一是强化对75个贫困县整体指导。制定《“专起来抓”六项机制重点任务清单》,细化6个方面25项具体任务,让市县纪委监委有“专”可循、有“纲”可抓。督促坚持“三盯”,即纵向盯钱、横向盯人、重点盯事,加强对贫困县的监督。2017年底对58个贫困县开展交叉检查,发现14个方面58类4.1万个具体问题,交办问题线索1470件。二是对35个深度贫困县直接抓。聚焦深度贫困地区,2019年省纪委监委从机关选派年轻干部担任27个未摘帽县区纪委副书记,专抓专项治理;对8个摘帽县,确定县纪委副书记为联络员,直接与省纪委监委沟通。制定挂职干部管理办法,督促充分发挥“传感器”“监督员”“指挥员”“直通车”“观测站”“实验点”六项作用,直接传导压力、反馈问题、推动落实。三是选择重点县综合整治。连续4年选择信访举报量较大、问题比较典型的40个贫困县区开展综合整治,市州同步拓展延伸到县乡村,对重点线索深挖细查,解决突出问题。2019年省纪委监委采取一对一座谈、一对一对接、一县一方案、一县一试点的方式,指导6个重点县选准治理方向,以“小切口”推动“大文章”,在全省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www.daowen.com)
(五)统筹整改促提升。把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作为提升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高站位谋划推动中央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2019年,针对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制定《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整改工作方案》,对6项自身整改任务、37项监督整改任务列单上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细化制定32项自身整改措施,强化监督举措,明确“施工图”和“时间表”,靠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2020年,把各类问题整改作为专项治理的重头戏,以自身整改提专项治理的质效,以监督整改促脱贫质量提升。一是集成统筹抓整改。任务一体部署,制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脱贫攻坚专项整改实施方案》,一体推进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纪委7省区《指导意见》和调研督导,以及国务院督查反馈等问题整改。力量统筹调度,横向通过“抓专项、专项抓”,督促成员单位选准切口,有针对性地发力;纵向通过“抓系统、系统抓”,加强对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指导,整合调动监督力量。如针对岷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监督,逐级约谈传责改,派员蹲点盯着改,“十查十看”一起改,约谈150余人,问责10人,督促整改各类问题近600个。手段综合运用,灵活使用“飞行”检查、“回头看”、内部督察、“四不两直”暗访调研督导等多种方式,直插现场,直奔问题,尽量减少基层负担。二是聚焦问题抓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严格审验销号。全省查处整改不力问题71件263人,省纪委监委约谈453人次。自身整改方面,针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虚化办案弱化”问题,选择24个县区开展内部督察,督促整改4个方面12类问题。监督整改方面,建立“一督二巡三查四验”(强化督导、纳入巡视、检查查办、检验验收)工作机制,倒逼整改责任落实。针对“产业扶贫减贫机制不健全,存在一股了之、一分了之”问题,对到户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督促农业农村部门规范资金管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全省三年累计查处产业扶贫领域案件892件,占扶贫案件总数的10.4%。三是创新方式抓整改。通过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由改到治等“整改十法”,推动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如以小切口治理“小卡片”,赢得了“大民心”。
(六)“三不”一体综合治。坚持查治并举,以“三不”一体理念和方法推进专项治理。一是严查处,严肃查处向扶贫项目、资金动脑筋、伸黑手,以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查重点领域,紧盯到村到户项目资金大、受益面宽的重点领域,严查深治,保障群众切身利益。2018年至2020年,查处农村低保、危房改造领域案件3368件。查重点群体,紧盯政策执行最末梢、与群众利益最直接相关的村干部,将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基层延伸。2018年至2020年,全省扶贫领域查处村干部10283人,占60.4%;移送司法村干部191人,占75.5%。查突出问题,紧盯扶贫领域最易发、最多发的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三类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查处三类问题占63.9%。查最新动向,紧盯收官之年新问题新动向,严肃查处7类微腐败问题560件、产业扶贫和驻村帮扶方面问题404件。二是建制度,坚持“查”“治”结合、“纠”“建”并举。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修订“一卡通”制度办法,建成“一卡通”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组织开展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工作,从根本上防范化解乡村“微腐败”风险。三是重教育,督促市县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视案发原因;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务实管用的“贴靠”式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扶贫领域村干部类案,省纪委监委对近5000多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警示教育。选取3个深度贫困县县委书记典型案件,拍摄制作《穷县硕鼠》警示片;制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系列短视频14个,在抖音、快手短视频官方账号发布警示教育短视频190期,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强激励,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发党员干部投身脱贫攻坚。代省委起草《甘肃省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制定《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程序规定》《乡案县审工作规定》,全省提级审核扶贫领域问责案件536件835人,纠正问责泛化问题3件23人,办理受诬告干部澄清案件36件36人,推荐受处分期满、表现优秀干部12人。同时用心用情做好回访工作,帮助消除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五是广宣传。组织开展“护航脱贫攻坚”专题采访活动,扩大群众对脱贫攻坚及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成效的知晓度。通过甘肃廉政网、甘肃日报《廉政视野》专版等媒介,持续解读有关政策法规,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创新方式提质量。坚持创新治理模式,拓宽监督路径,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如治理机制方面,按照提起来抓、统起来抓、专起来抓工作思路,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协同推进工作局面。监督模式方面,探索“互联网+大数据”监督模式,建成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实现到人到户资金全程动态监管。2020年底,平台覆盖2263万人,累计到户资金2468亿元、项目资金1648亿元,接受群众投诉举报2.7万条,10180人主动交代问题,54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追缴资金4261万元。探索“小专”监督模式,立足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某一类具体问题,选准切口,开展小而精的专项监督,集中一个时段集中解决一类问题,实现各个击破,避免力量发散、监督失焦。实行集成监督模式,采取集成化、系统化手段,集成任务、力量和手段推进专项治理,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如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与专项治理齐头并进、同向发力,持续净化脱贫攻坚政治生态。工作方法方面,如采取落实“五个一批”、派干部“直接督”、抓线索“大起底”、盯任务“层报备”等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再如针对监督最后一公里乏力问题,发挥群众“近距离”监督作用,实行“四个到村”(信访前哨到村、廉政监督员到村、纪检干部到村、纪法宣传到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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