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担负着“兜底保障一批”的重要职责,全省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
2018年以来,省上累计下达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教育救助资金95.2亿元,惠及农村学生691.23万人次;为431.5万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4.24亿元,至2020年底,已有114.9万贫困人员按月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要求,全省将大病专项救治病种从9种逐步扩大到30种,救治覆盖率达到99.78%。突出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等4种慢病为主的慢病签约管理工作,签约管理率达到98.86%。对536.3万人次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落实了参保资助政策。累计新办、变更及换发残疾人证20.5万本,制发第三代残疾人证8.9万张,全省持证残疾人数达到89.9万人。投入1.6亿元为1.5万名残疾儿童提供不同需求的康复服务,为3万多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发放残疾人居家托养补贴近8000万元。开展“巾帼暖人心”走访慰问活动和“巾帼共建美丽家园清洁行动”,走访慰问困难妇女近6.5万人次,发放慰问金231万元,捐助物资900余万元。连续3年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219.37万农村妇女免费进行检查。
(一)聚焦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持续优化政策供给。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创新完善了单人户施保、低保渐退、扣减就业成本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使兜底保障政策更多、更好地惠及困难群众。建立了动态调整、核对核查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对象管理,提升经办能力、服务水平,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针对因不能外出打工而陷入困境的家庭,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根据疫情形势,适当延长已脱贫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渐退期。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共将11.1万人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对24.3万人实施了临时救助,发放资金3.23亿元。
(二)立足精准认定对象要求,持续开展筛查清零。多措并举落实“精准再精准”的要求,一方面,建立了农村低保信息定期核对机制,并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对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等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帮扶和保障范围。另一方面,建立了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对存在返贫风险的人员,10大类408.7万人实行监测预警。截至2020年底,共发出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6.6万条,通过入户核查,已有2.3万人获得了相应的救助,有效防止了致贫返贫的风险。同时,先后开展兜底保障冲刺清零、专项攻坚、挂牌督战和专项治理等行动,反复摸底排查,实行对账销号,彻底解决“漏兜”“漏保”等问题。通过一系列举措,全省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更加精准,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40.8万人,特困供养人员9.06万人。(www.daowen.com)
(三)紧盯保障基本生活目标,持续提高救助标准。近5年共筹集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34.5亿元,连续14年提高保障标准,全省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428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7200元、8400元、9600元。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确保了兜底保障对象持续实现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与此同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近五年累计对467.8万人次实施了救助,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2.39亿元。
(四)围绕提升监护照料质量,持续创新救助模式。针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困难,甘肃指导和督促基层政府与分散供养对象全面签订监护照料协议,落实干部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特困人员的实际困难。全面推行“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模式,资金方面,督促基层及时、足额将救助补贴等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物资方面,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为分散供养对象采购发放了生活必需品;服务方面,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购买服务,为分散供养对象提供每周搞一次卫生、每半个月洗一次衣服、每一个月理一次发的基本服务,极大改善了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条件和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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