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坚持不断加大财政倾斜支持力度,坚持扶持政策优先供给,项目资金优先支持,将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以及省直部门行业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县倾斜,紧盯贫困发生率高、贫困人口规模大的县乡村,实行专项调度制度。财政部门发挥职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努力破解扶贫资金短缺、投入不足的瓶颈,提高民生支出绩效,并充分挖掘存量资金潜力,切实发挥好扶贫等公共资金保民生、“兜底”的重要作用。
2016年—2020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6.8亿元。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2016年—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39亿元,年均增长17.2%。合理统筹地方财力,坚持勤俭节约、节用裕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除了保障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外,以“砸锅卖铁”的勇气,最大限度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结构,全力以赴保证脱贫攻坚投入。2016年—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0.8亿元,年均增长46.6%,占中央到省资金的52.6%,省级资金绝对数和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均在全国名列前茅。市县安排167.42亿元,年均增长21.67%,保持对脱贫摘帽县投入力度不减,投入力度逐年加大,2019年和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幅分别达到4.03%和8.3%。“十三五”期间,省市县投入与中央下达甘肃资金的比例基本达到1∶1,投入力度在全国排前列,特别是2020年省市县投入达到115亿元,超过中央下达甘肃资金。强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累计整合922.18亿元,整合率达73.74%,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格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为符合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办理扶贫小额贷款,有效放大了金融资本对扶贫领域的投入,激发了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内生动力,有力撬动金融信贷资金,为144.23万贫困群众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47.39亿元,居全国第一。
2018年—2020年,安排“两州一县”和其他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7.5亿元,年均增长19.2%,占全省的65.3%。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加大对贫困县区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对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高于甘肃其他市县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www.daowen.com)
2020年,加大对8个未摘帽贫困县的财力支持力度,下达8个县可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类资金共计132.1亿元。督促8个未摘帽贫困县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亿元,较上年增长7%。严格落实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政策,省级和片区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州10%以上、插花县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当年清理收回可统筹使用存量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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