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贫困户识别实践:程序与公正审查

贫困户识别实践:程序与公正审查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贫困户识别方面,要求贫困户自愿申请,乡镇干部会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然后进行由村民代表及村两委共同开展评议,最终贫困户名单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核实签字,并对最终名单进行严格的公示公告,对无异议的贫困户进行建档立卡。

贫困户识别实践:程序与公正审查

1.山东省分别对贫困村、贫困户的识别方法作出明确规定

山东省于2014年5月印发了《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方案》,该方案对贫困村、贫困户的识别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高一低一无”为贫困识别标准,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该方案特别对识别工作流程作出了科学规划,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按照“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并再三强调公示的重要性,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的贫困村,必须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最终确定。在贫困户识别方面,要求贫困户自愿申请,乡镇干部会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然后进行由村民代表及村两委共同开展评议,最终贫困户名单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核实签字,并对最终名单进行严格的公示公告,对无异议的贫困户进行建档立卡。

2.福建省建立“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进出机制(www.daowen.com)

福建省在精准识别工作机制中特别强调“动态管理”,于2015年建立并完善了“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机制。福建省政府对建档立卡贫困的底数进行多次摸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310元(相当于2010年3000元不变价)的93万贫困人口和2200个农民收入、集体收入较低的贫困村以及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全面建档立卡,摸清他们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致贫原因,以及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帮扶措施和扶贫成效等情况,为精准扶贫奠定基础。同时进行动态监测管理,通过定期监测贫困农户、贫困村、重点县的贫困状况、收入变化和发展进程等情况,建立常态化的进出机制。

总的来说,精准识别子系统作为精准扶贫实践大系统的首要模块,是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起点,也是重要前提,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精准扶贫政策优势的发挥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如上分析,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不仅包括对贫困对象识别之后的信息汇总,还包括移除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农村、农户信息,以及及时纳入退出之后再度符合贫困条件的农村、农户,进出有序,真正实现“扶真贫”和“真扶贫”的精准扶贫目标,将公平正义理念贯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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