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多渠道全方位监督体系

多渠道全方位监督体系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的来看,目前的精准扶贫监督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所构成。通过积极组织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扶贫工作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着力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多渠道全方位监督体系

在有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上述多个政策体系的构建,也都凸显出精准对于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精准扶贫作为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党和政府所制定的扶贫政策,是否都落实到位?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合规、不合情、不合理,甚至贪污腐败等阻碍扶贫工作进程的问题?这也是值得审慎思考的问题。为此,在着力推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地的基础上,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做好精准监督显得尤为重要。总的来看,目前的精准扶贫监督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所构成。

一是党内监督。党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具有绝对的领导地位,在各类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权力滥用、贪污腐败等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扬中国共产党优良的党内监督传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权力公开、强化责任追究。具体来说,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到整个脱贫攻坚的进程当中,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的监督职能,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扶贫政策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积极组织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扶贫工作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着力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对于已经查实的违规行为,坚决依照党纪予以处分,并进行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和警示教育,最大限度地避免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是国家机关监督。各级政府在承担精准扶贫战略中政策制定与措施落实等重要工作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完善相关制度构建,加强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法院、检察院在扶贫领域的监督、稽查作用,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加强预防和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针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具体问题开展监督,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全程监督扶贫工作各项流程。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保障扶贫资金落实到位,保障扶贫政策落地有声,保障扶贫政策“不变样”、扶贫资金“不错位”。与此同时,在贫困地区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好政策公告公示制度,保证上下沟通渠道畅通,强化社会监督,保障精准扶贫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合法权益。

三是政协监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精准扶贫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优势,鼓励人民政协中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进行民主监督。具体来说,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协优势,针对扶贫开发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通过协商会议、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派驻民主监督员等形式进行宣传、调研与监督,促进扶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助推精准扶贫各项机制建立健全、运行到位,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扶贫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助力扶贫工作更好地取得成效。(www.daowen.com)

四是媒体监督。媒体是信息窗口和交流媒介,是最重要的社会力量之一。在精准扶贫这一系统性工程的推进过程中,各级党媒、官媒和自媒体是重要的参与者、宣传者,同时也是重要的监督者。通过对贫困地区的实地走访,广大媒体能够深入当地现实生活,建设扶贫信息传播媒介,向党政机关及其他社会力量传递贫困户的生存状况、切实需要,并考量政策落实情况,对扶贫行动的实效进行评估。同时,媒体能够通过暗访等方式,揭露扶贫行动中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形式主义、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提供舆论批判,并对党政机关的查处行动予以协助。激发广大媒体活力,发挥媒体在扶贫工作监督上的重要补充作用,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扶贫工作变得更加透明、高效、精准、长效。

五是群众监督。中国共产党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以及判断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标准。精准扶贫战略的提出,本身也是中国共产党以民为本,执政为民,在发展过程中不抛下任何一个人的体现,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取切实利益的体现。因此,群众监督是监督体系的构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由于人民群众的广泛性,其对扶贫行动的监督权必须与上述其他主体监督相结合。具体来说,群众监督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群众根据其在生活中的观察、体验,通过党政机关、人民政协、人大代表、媒体等渠道对扶贫工作中的违规意见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为此,必须进一步做好相关制度建设,确保群众意见能够畅通传达,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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