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至1993年底,农村贫困人口由1.25亿人减少到8000万人,但减贫速度呈下降趋势。针对剩余贫困区,国务院于1994年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解决剩余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以《八七计划》的公布实施为标志,我国的扶贫开发正式进入攻坚阶段。此阶段的扶贫路径重点如下。
一是实施项目制扶贫。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利用当地资源,兴办经济实体,以种养业和相关的加工业、运销业为扶持重点,发展商品生产,实现市场经济针对性反哺。同时,通过继续支持乡镇企业、转移劳动力、生态移民等方式进行多元化扶贫。二是确立扶贫工作责任制和监测系统。1997年起开始推行扶贫工作省级负责制度,采取责任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权力到省的“四到省”原则,并于同年增加了对贫困县农户抽样调查和对扶贫政策实施及减贫情况的监测工作,多角度压实扶贫责任。三是完善扶贫机制。建立定点扶贫和东西部扶贫协同机制,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四是细化瞄准单位。将政策焦点进一步下移,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承接单位由县转变到村和户。五是增加扶贫资金投入。这一阶段国家大幅度增加扶贫资金,累计投入的各类扶贫资金总量达1127亿元,是上一阶段的3倍,为扶贫工程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六是注重科教扶贫。为对接“科教兴国”战略,政府于1995—2000年间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加快中西部地区“两基”进程,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来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www.daowen.com)
通过二阶观察,这一阶段政策制定者的扶贫思路是以市场化项目制为主导,将贫困地区发展与市场需求进行对接,通过市场经济对贫困地区反哺。其间,贫困地区的各项基础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贫困人口从8000万降至3290万,政府宣布《八七计划》的目标基本完成。这期间探索出的部分扶贫思路在后期扶贫攻坚中得到了进一步延伸拓展,如对扶贫工作的负责制和监测,成为精准扶贫责任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注重扶贫的协作性,为后期构建“大扶贫”平台奠定了基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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