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以前,记载市人通过集体“罢市”的行为表达某种意愿,与经济利益有关的很少,比较常见的是集体表达某种价值判断和政治取向。目前见到比较早的是西晋的一条材料。据《晋书》记载,西晋羊祜,正直忠贞,嫉恶如仇,刚正清廉,“南州[14]人征市日闻祜丧,莫不号恸,罢市,巷哭者声相接”[15]。这是用停止正常的交易活动方式,市民集体表示对他离世的哀悼悲痛之情。而之所以悲痛,似乎没有记载他给市民谋取了什么利益,只是因为他疾恶如仇,刚正廉洁,因此,罢市表达的应该是一种价值的判断。东魏元悰“以兴和四年(公元542年)十一月廿日薨。工女停机,商人罢市,设祭满道,制服成群”[16]。唐朝史书中,为表示对去世某人的哀悼而举行“罢市”的记载更多了。唐朝陈州人赵翊,世为忠武军牙将,昭宗(公元888—904年)朝官至检校太傅、右金吾卫上将军,因病去世,“陈人为罢市”[17]。与这种自然死亡而引起的“罢市”相比,非正常死亡采取的“罢市”行为,往往更带有政治倾向性。唐末,盘踞四川的王建因忌山南西道节度使王宗涤“有勇略,得众心”,于是,命亲随“缢杀之”,“成都为之罢市,连营涕泣,如丧亲戚”[18]。这是用“罢市”来表示不满与愤懑之情。
唐朝后期,市民阶层[19]逐渐形成,他们与官府的矛盾也日益接触到核心问题——经济权益,集体罢市就成为他们维护经济权益的主要方式。
唐德宗时(公元779—805年),朱滔、王武俊、田悦叛乱,朝廷连年用兵,财政窘迫,掌理财政的官员“以为泉货所聚,在于富商”[20],于是决定通过借富商钱以充军费,约定罢兵后还钱。京兆少尹韦桢、长安丞薛萃,“搜督甚峻,民有不胜其冤自经者,家若被盗”,但不想远没有达到预定征敛的数额,就“又取僦匮纳质钱及粟麦粜于市者,四取其一”[21]。于是市民不得不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全城“罢市”,二是成千数万人相率遮宰相卢杞马“哭诉”,迫使德宗停止征收。由于“宿师在野,日须供馈”[22]。不久,又有户部侍郎判度支赵赞请税间架、算除陌[23],主要被征敛的对象仍然是城市居民和工商业者,“怨黩之声嚣然满于天下”。没过几个月,发生泾原兵变,叛军进入长安,竟然在市区对狼狈奔窜的市民喊话曰“不夺汝商户僦质矣!不税汝间架除陌矣”[24],足见民怨之深,这显然是直接指向官府与市民群体矛盾的核心问题。
唐朝普通市民表达意愿的方式,不仅限于“罢市”,史书上还记载了他们采用过“拦邀诉求”、聚众喧嚣、“街议汹汹”、街中传呼、匿名榜贴、集体“巷哭”、“率钱雇百戏”、街衢诟骂、投掷瓦砾等衍生方式。(www.daowen.com)
例如,唐懿宗(公元859—873年在位)因爱女同昌公主病逝而迁怒于医官,宗族枝蔓三百人收于牢狱,宰相刘瞻因进谏获谴贬黜远州,后量移入朝,史载:“瞻之贬也,人无贤愚,莫不痛惜。及其还也,长安两市人率钱雇百戏迎之”[25]。虽然没有采取“罢市”举措,却用各商家集资“雇百戏”方式,明确表达了市人的好恶。再如,五代后晋,东京(开封)市民对投降契丹的杜重威,极为不齿,再加上他曾重敛百姓,税外加赋,“既至东京,驻晋军于陈桥,士伍饥冻,不胜其苦。重威每出入衢路,为市民所诟,俯首而已”[26]。还可以举任延皓的遭遇为例,他因“业数术风云之事”而得宠于后晋高祖(公元936—944年在位),曾在交城文水令任上聚敛财贿,因其诬告,文水县十数族被诛。晋高祖驾崩后,任延皓获罪配流麟州,“路由文水,市民掷瓦殴骂甚众,吏人救之仅免”[27]。
不可避免,市民也有被利用的时候。唐末,昭宗曾与朝臣谋划除掉盘踞陇右的李茂贞,李茂贞遂“使其党纠合市人数百千人”,先后拦住观军容使西门君遂马和入朝宰相崔昭纬、郑延昌肩舆,力求彰显“民意”,阻止朝廷发兵,并且采取“乱投瓦石”的过激行为,迫使二宰相仓皇逃匿民家避祸,狼狈得连堂印和朝服都丢失了。[28]
宋朝以后,随着城市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继续成长,他们也越来越多地用“罢市”方式表达意愿,维护权益。仅举几例:北宋徽宗朝(1100—1125年),童贯宣抚陕西,当时长安物价踊贵,童贯有心抑制物价,负责财经的官员曲意逢迎,规定市场物价一律降低40%,违者重罚。商人被迫以罢市加以抵制。[29]金宣宗贞祐三年(1215年),因军费开支庞大,纸币“交钞”不断贬值,官府实行限价措施,商人为之罢市。金宣宗元光年间(1222—1223年),因钞法紊乱,屡次更改,银贵钞跌,民间交易多用银,官府于是规定买卖在银三两以下只许用钞,不准用银;三两以上,三分之一用银,其余用纸币,导致“市肆昼闭,商旅不行”[30]。元朝至元十七年(1280年),以讨伐盗匪为名,江州宣课司“税及民米”,于是米商“避去”,民皆“闭门罢市”[31]。清朝,有些地方官在离任或“蒙冤”被劾时,民众往往借保留为名,“鸣锣聚众,擅行罢市”[3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