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中,集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子公司的集权首先体现在投资和筹资决策上面。一般来说,如果集团总部要采用集权管理,就要求将子公司的投资和筹资权集中在总部,只是将日常经营的权力下放给子公司经营者。例如,某钢铁集团公司下属建设矿山和炼钢三个子公司,集团总部规定子公司经理只负责按年度预算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所需资金由集团负责筹集,并按现金预算投放于子公司;子公司经理无权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只能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设备购买和大修建议,上报集团总部批准后才能够实施。
如果集团将子公司筹资和投资权集中到总部,在财务管理中必须负责以下事务。
1.负责对子公司投资项目建议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投资方案
由于子公司经营者并不负责投资决策,因此子公司经营者只能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需要投资的项目和设备建议,经集团派驻子公司的董事或股权代表上报集团总部。集团总部根据该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结果和集团战略发展需要,确定是否投资。
2.负责统筹整个集团的资金需求,并适时进行资本筹集
由于子公司没有对外筹集资金的权力,因此整个集团只有总部负责筹集资本。总部需要定期估计企业集团整体资金需求,并及时做好筹资工作,确保集团运转顺利。因此需要集团财务部门有高效率的工作和很强的融资能力。
(二)资金集中管理
将子公司的资金统一集中于集团总部,由母公司统一安排使用,也是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通常使用的做法。企业集团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其基本含义是将整个集团的资金集中到集团总部,由总部统一调度、管理和运用。通过资金的集中管理,企业集团可以实现整个集团内的资金资源整合与宏观调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金融风险。我国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一般常采用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内部银行模式;二是财务公司模式。
内部银行是一种具备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的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进行企业内部日常往来结算和资金调拨、运筹。集团内部银行是将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引入集团公司内部,在集团公司内部统一办理各项资金结算和资金融通业务的金融机构。内部银行的主要功能有结算中心内部货币发行中心、信贷中心和监管中心功能。财务公司是一种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除抵押放款以外,还包括外汇、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以及投资咨询等业务。集团财务公司是以集团公司为主出资组建,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而设立,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专门从事集团公司内部资金融通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公司。主要功能有结算中心、信贷中心、筹资和投资中心功能。此外,也有许多企业采用资金结算中心的办法进行资金集中管理。所谓资金结算中心,就是在企业集团内部成立专门机构,统一负责整个企业集团的资金收付、结算和调度,以保证资金安全。
如果企业集团进行资金集中管理,需要负责以下事务。
1.负责统筹安排各子公司的资金支出,确保集团正常运转
由于企业集团下属很多子公司,如果企业集团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就需要及时了解各个子公司的资金支出安排,并从整体角度进行统筹,优先保证重要支出。
2.有效管理集团各项资金收入,确保各项资金收入能进入集团资金管理部门
由于集团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各子公司没有资金调度权,因此有些子公司可能会从本部门利益出发隐瞒收入,或将收入转移。集团就需要对收入进行有效管理,保证所有资金能够集中管理。
(三)财务人员集中管理(www.daowen.com)
企业集团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可能会对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管理,是指集团总部通过对子公司派出财务管理人员,监督和控制子公司财务活动。企业集团财务人员集中管理的方式有很多,主要包括财务经理委派、财务人员委派和财务总监委派多形式。企业集团实行财务人员集中管理,需要处理好如下关系。
1.处理好财务人员委派和子公司独立人事权之间的关系
由于大部分子公司都是独立子公司,母公司并不完全拥有子公司股权,因此子公司经理有权独立聘任财务管理人员。集团总部对子公司派出财务人员,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比如通过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通过董事会提议聘任财务经理等。这样才能保证子公司的独立人事权和总部加强控制之间的协调。
2.协调好派出财务人员的参与管理和监督职能之间的关系
企业集团向子公司派出的财务人员要承担两方面的职责,一方面他们要参与子公司财务管理,提出各种建议;另一方面他们需要监督子公司财务活动,并经常向集团总部汇报。这两方面的职责存在一定的矛盾。集团总部需要制定出规范的派出财务人员工作制度,确保派出财务人员的工作程序和指导思想,解决这两方面的矛盾。
3.协调好集团财务部门和子公司财务部门之间的关系
在存在财务人员集中管理的条件下,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和子公司财务部门之间就存在有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有利于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发挥职能指导作用,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如何协调好派出财务人员和集团总部财务人员相互关系的问题。一般来说,集团财务部可以通过定期财务人员会议、后续培训等方式达到相互配合的效果。
(四)集权预算管理
在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中,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的预算管理一般具有如下特点。
1.将预算方案的最终决定权保留在集团总部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通常集团总部和子公司经理都会对未来预算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当两方面意见不一致而又难以协调的时候,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会要求集团总部有最终的决定权以解决双方的矛盾。
2.集团总部积极参与子公司预算控制工作
在预算编制下达后,集团总部为保证预算目标能够实现,要对子公司预算执行进行监控。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要求集团总部积极参与子公司预算执行的控制过程,要求子公司定期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并分析差异原因,由集团总部根据差异原因提出纠正措施,或子公司提出纠正措施经集团总部同意后执行。
3.集团总部保留预算的修改和考核权力
预算的修改和考核涉及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在集权型预算管理体制下,集团总部为加强预算对子公司的控制,将预算修改和考核的权力留在集团总部,以利用预算的修改和考核约束子公司经营者的行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