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贫困分类:相对贫困与绝对贫困比较

贫困分类:相对贫困与绝对贫困比较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唐钧指出,绝对贫困、相对贫困和基本贫困的关系是内核和外层的关系。此外,绝对贫困是相对贫困的基础,绝对贫困的消除有利于相对贫困的缓解。同时相对贫困若不能得到很好解决,绝对贫困人数也会相应增加。因此,在缓和相对贫困时需建立更完善的机制,以促进相对贫困的减少,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综上所述,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是两个相对但不相悖的概念,只有消灭绝对贫困和缓解相对贫困,才能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持续迈进。

贫困分类:相对贫困与绝对贫困比较

国内外关于贫困的认识从绝对贫困开始。学者或者政府部门最初的界定是绝对贫困。1901年,英国学者朗特里首次界定贫困概念,采用收入作为界定贫困的指标,认为贫困是指“低于满足最低生存所必需得到的收入或消费标准”。从1950年开始,英国的贫困标准是包括“食品、衣着和住房需求在内”的“购物篮子”。1963年,美国学者欧桑斯基使用收入指标来衡量美国的贫困。1981年,世界银行开始发布基于收入和消费的贫困标准。

贫困是一个长期以来被关注的话题,彼得·汤森和阿玛蒂亚·森均认为贫困的实质是剥夺。唐钧(1994)(2)指出,绝对贫困、相对贫困和基本贫困的关系是内核和外层的关系。以绝对贫困作为内核,向外为基本贫困,继而为相对贫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年,在消灭绝对贫困的同时,相对贫困这个概念也进入公众视野。而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是一对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联系,都从属于贫困这个大的概念,相互之间又有较大的差别。

黄忠晶(2004)(3)、蔡玲(2013)(4)以及魏月皎和葛深渭(2020)(5)等人均认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之间的关系密切,二者均具有不平等性的特征,且绝对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都面临着不同程度上提升生活水平能力的不足。此外,绝对贫困是相对贫困的基础,绝对贫困的消除有利于相对贫困的缓解。在解决绝对贫困的前提下,相对贫困才被提上日程,得到更多关注。同时相对贫困若不能得到很好解决,绝对贫困人数也会相应增加。因此,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是促使我国向共同富裕道路前行的助推力。

就二者的区别而言,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之间仍存在较大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涵不同

蔡玲(2013)(6)、李卫东(2019)(7)和刘祖云(2020)(8)等人认为绝对贫困属于生存困难,呈现消费低于最低条件,生产状况上难以维持再生产,生活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状况,关注点在于保障基本生存需要。而相对贫困是指发展困难,表现为生活水准高于基本生活需求却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向德平和向凯(2020)(9)认为相对贫困与社会分配相关,并且着眼于社会公平、人民福祉、社会排斥等偏向社会层面的内容。

(2)维度不同

王小林和冯贺霞(2020)(10)指出绝对贫困着眼于单一经济维度的剥夺,只包括收入或消费,而相对贫困包括收入、就业的经济维度,教育健康社会保障、居住、机会、途径、信息获得的社会发展维度及生态环境维度等多个维度。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的转变,使得贫困的问题根源,从关注单维经济到着眼于多维因素的共同影响。田一苗(2017)(11)、魏月皎和葛深渭(2020)(12)以及向德平和向凯(2020)(13)等人指出,绝对贫困的矛盾焦点是低收入者的实际情况,而相对贫困关注贫困户的经济地位、心理感受、权利观念、价值判断、社会比较、社会结构等多方面的问题和影响,是一个与历史阶段、地区、阶层、收入等都具有相关的相对概念。

(3)衡量标准不同(www.daowen.com)

孙久文和夏添(2019)(14)以及吴振磊和王莉(2020)(15)等人认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之间,衡量标准的差异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客观与主观并行。绝对贫困主要针对可支配收入等物质条件的绝对值衡量,以基本生理需求为底线,衡量因素是收入、经济等;相对贫困则是相对的,高于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低于社会公认的正常生活水平,在政治、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处于贫困状态。绝对贫困只涉及客观标准这一单一参照系,而相对贫困除了客观标准,还囊括主观感受等多种参照系。第二,保障与发展。衡量绝对贫困的标准为“两不愁,三保障”的实现与否。除此以外,并没有过多的有关身心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关注;而相对贫困的标准为是否有利于人实现全面发展,把着眼点转移到人的多个方面。

(4)特征不同

相对贫困与绝对贫困在特征方面存在若干差异。蔡玲(2013)(16)、王雪岚(2020)(17)等人认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判断标准具有静态与动态之分。绝对贫困具有判断标准偏向静态的特点,而相对贫困的标准偏向动态,且由于标准的易变性和主观性,使得相对贫困较绝对贫困更复杂。左停、贺莉、刘文婧(2019)(18)和李卫东(2019)(19)等人指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之间存在着绝对与相对之分。绝对贫困是基本生活需要这一硬性指标,带有绝对性特征;而相对贫困是一个相较于社会其他成员而处于最底层的贫困概念,是一个时空相对的概念,与社会阶层、社会群体的分配相关。陈宗胜等学者认为,相对贫困是一个与相同状况下的其他人进行比较的概念。刘祖云(2020)(20)指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之间还有短期与长期之分。绝对贫困是一个可以彻底消灭的短期贫困问题,而相对贫困由于影响因素的多样性、不确定性,以及与多维因素存在着联系等,使其成为一个长期需要解决的贫困问题。

(5)治理对象、难度和手段不同

吴振磊、王莉(2020)(21)认为,在治理对象方面,绝对贫困识别对象为国家硬指标下的贫困户;而相对贫困针对的对象是有高入贫风险的人群,存在很多潜在可能性。蔡玲(2013),吴振磊和王莉(2020),郝聪聪和陈训波(2020)(22)等人指出(23),在治理难度方面,绝对贫困更为普遍,治理难度相对来说更低(24);而由于相对贫困判断标准的不易量化、产生机制更为复杂且繁琐,应对的方法更复杂,因此治理相对贫困的任务也更多元,治理难度更大,治理跨越时间也越长。孙久文、夏添(2019)(25)指出,在治理手段方面,绝对贫困可通过精准式扶贫的制度设计如发展地方经济和转移支付的方式予以彻底消除;而相对贫困的治理手段更为复杂,需要考虑到人力资本培育等方式来更好地缓解相对贫困,采用精细化救助以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在缓和相对贫困时需建立更完善的机制,以促进相对贫困的减少,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综上所述,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是两个相对但不相悖的概念,只有消灭绝对贫困和缓解相对贫困,才能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持续迈进。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的主要区别如表2-4所示。

表2-4 绝对贫困、相对贫困和非贫困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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