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的含义
“文化”一词源自拉丁文“cultura”,其含义并没有统一、清晰的界定,最初与祭祀和崇拜有关,意味着经过人类的生产生活、创造培养、教育学习而形成的各种事物或方式。科学管理学的奠基人泰勒(E.B.Taylor)认为,文化是一个复合性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任何人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所有能力和习惯。该定义认为,文化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类创造的各种事物的总和,文化涵盖了全社会的物质层面、精神层面和制度层面。
美国文化语言学奠基人萨皮尔(E.Sapir)从文化传承的特征出发,认为文化是在人类全部生产生活中任何通过社会遗传下来的事物,主要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
英国学者威廉姆斯(R.Williams)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概括了文化的内涵,威廉姆斯认为,文化一般有三重定义:一是“理想的”文化定义,就某些绝对或普遍价值而言,文化是人类完善的一种状态或过程;二是“文献式”的文化定义,即文化是知性和想象作品的整体,这些作品以不同的方式记录了人类的经验和思想;三是文化的“社会”定义,即文化是对一种特殊生活方式的描述,这种描述不仅表现了艺术和学问中的某些价值,而且也表现了制度和日常行为中的某些意义和价值。
麦维斯(Mirvis)和马克斯(Marks)指出,文化的作用如水,常以一种微妙的方式影响人们的商务行为;文化也类似呼吸,直到受到威胁时才会感受到它。
荷兰社会心理学家吉尔特·霍夫施泰德(Geert Hofstede)则认为,文化是具有相同社会背景、成长经历,或者受过同等教育的人所共有的心理程序。
关于文化的定义或内涵,体现了文化的进化、发展过程,反映了文化的丰富内容和开放性,也衬托着文化与个人、民族和社会之间的密切联系与地域差别。从不同视角对文化进行审视,文化表现为不同的层次和种类。从文化的历史演进过程划分,可分为传统文化、现代文化和未来文化;从文化的社会关系方面看,可分为政治文化、经济文化和观念文化;从文化的社会结构层面看,可分为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从文化的存在范围上考察,可分为民族文化、国家文化和世界文化;从宏微观角度看,文化又可以分为社会文化、企业文化和个体文化。(www.daowen.com)
《辞海》对“文化”内涵的界定为,“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所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具有更一般的意义。
2.文化的特征
文化是全人类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创造并传承的,它作为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构成了人们的价值观念,还影响人们的主观意识,进而导致人们的特定行为、活动。文化以最深刻、最微妙的方式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人们的行为又反过来发展、强化文化的本质特征。文化作为内涵丰富的复合整体,具有以下特征。
(1)累积性。文化不是与生俱来或以生物学为基础的,它是由人们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创造的,并由人类世世代代的不断沉淀、累积而形成。人们把生产、生活中的经验提炼出来,变成语言、文字,变成音乐、绘画,变成服装、建筑,并通过社会化过程(家庭、学校、组织、社会的各种教育)而获得文化。
(2)传承性。文化的核心信息来自历史传统,具有传承性。人类的繁衍和生存伴随着文化的延续和发展,每一代人都把自己的生产技能、生活经验和知识文化累加到已有的文化之中,并传承给下一代人。文化的传承并不是简单地、原封不动地承袭下去,特别是在当代社会,外来文化的“因子”不断冲击本土文化,本土文化也通过各种途径传播到其他地方;同时,某一种文化自身也是不断整合,既有所淘汰,更有所发扬,这是一个继承传统文化精髓,同时创造崭新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的历史过程。
(3)共享性。文化的差异性并不否定文化的共享性。任何文化都是为某一团体的所有成员或大多数成员共同拥有的基本价值观和信仰理念,群体中的一员分享、学习、利用这一文化内容,并不影响其他成员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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