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理论及其解释

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理论及其解释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海默得出了对外证券投资与对外直接投资有着不同行为表现的结论,认为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难以对此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需要用所谓的“垄断优势理论”加以阐释。(二)垄断优势理论的基本内容海默从市场不完全竞争造成的垄断出发,认为美国企业之所以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是因为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比东道国同类企业拥有某种垄断优势。所以,垄断优势及市场不完全性是跨国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两个决定性因素。

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理论及其解释

1960年美国学者斯蒂芬·海默(S.H.Hymer)在其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首次提出垄断优势理论(Theory of Monopolistic Advantage)。20世纪70年代,海默的导师查尔斯·金德尔伯格(C.Kindleberger)对该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从而形成了最为经典的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垄断优势理论,该理论又被称作“海默-金德尔伯格学说”。

(一)垄断优势理论的形成

垄断优势理论是在对传统国际资本流动理论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传统的国际资本流动理论认为,对外投资者的主要目的是追求高利率,资本从供给丰富(利率较低)的国家流向供给稀缺(利率较高)的国家,资本在国际流动的原因在于各国利率的差异。海默实证分析了1914—1956年美国对外投资的相关资料,发现1914年前美国几乎没有对外证券投资(间接投资),直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才开始出现对外证券投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外直接投资迅速增加,但对外证券投资发展却十分缓慢。海默得出了对外证券投资与对外直接投资有着不同行为表现的结论,认为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难以对此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需要用所谓的“垄断优势理论”加以阐释。

20世纪70年代初期,约翰逊(H.G.Johnson)、凯夫斯(R.Caves)、阿列伯(R.Aliber)、尼克博克(F.T.Knickerbocker)等人从多方面对该理论进行了补充和论述,开创了以国际直接投资为研究对象的研究领域

(二)垄断优势理论的基本内容

海默从市场不完全竞争造成的垄断出发,认为美国企业之所以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是因为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比东道国同类企业拥有某种垄断优势。为了充分利用这种垄断优势,企业可以在国外从事生产经营,获得比国内市场更高并超过东道国竞争者的经济利益。证券投资形式的国际资本流动是以高利率为导向的,而国际直接投资则是对国内、国外市场可能的预期利润率差异做出的反应。因此,国际直接投资只有在跨国公司预期能获得高于当地同类企业收益的前提下才可能发生。一般而言,东道国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比,对本国的法律制度、商业惯例、市场环境、需求偏好、消费习惯以及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等更为熟悉,交通运输成本低廉,易于得到本国政府的支持,因而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而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则必须承担跨国经营语言、文化、法律、制度、沟通、环境障碍带来的额外成本。因此,开展跨国经营的企业一定拥有本土企业所不具备的特有优势——垄断优势;加之市场不完全性,使得跨国公司能够保持对这种特定优势的独占性,跨国公司才能在东道国取得较高的竞争优势和垄断利润。所以,垄断优势及市场不完全性是跨国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两个决定性因素。

1.市场不完全性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基础

市场不完全性是指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存在某些阻隔或垄断因素,不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要素及产品的价格。跨国公司拥有足以抵消东道国本土企业有利因素的特定优势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外部市场不完全的条件下,跨国公司才能保持对上述优势的独占性,成为真正的垄断优势。也就是说,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是外部市场不完全的结果。

寡占和垄断的存在导致市场结构不完全,市场不完全竞争必然导致商品市场与要素市场存在不完全竞争,即少数买主或卖主能够通过控制购买量或生产量来影响市场价格。例如,在商品市场上,企业在品牌、商标、专有技术、商品差异化、特殊营销手段、市场技能或价格联盟等方面的控制权,都会产生产品市场的不完全。

在要素市场中,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知识方面,特别是技术知识市场的不完全更加明显。如在技术转让中,技术所有者和技术购买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增加了技术交易的风险,提高了交易费用,降低了技术市场效率

各国政府采取不同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税收、利率、关税汇率等进行干预,从而使国际市场不完全。在外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企业在获得中间产品(如原材料、半成品、知识产品等)的过程中,无法在国际市场上正常实现交易,从而产生过高的交易成本、低配置效率的现象。

以上各种市场不完全现象,导致世界各国、各地区在商品和要素的市场供求关系、价格水平、市场容量上出现了种种差异,从而为企业进行国际直接投资开辟了空间,诱使企业选择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来规避市场不完全所带来的过高的经营风险和交易成本。

2.垄断优势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

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跨国公司拥有的垄断优势是其实现对外直接投资目标、获得垄断利润的必要条件。海默把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资源优势(Resource Advantage)。大型跨国公司往往在资本、人才、管理、市场等资源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在资本方面,跨国公司本身就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可以在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灵活调度数量庞大的资金;同时,跨国公司凭借其较高的信用等级,还可以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以较低的成本迅速筹措到资金。在人力资源方面,由于跨国公司能提供较高的薪酬和较好的工作环境,所以,跨国公司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招聘到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知识突出的技术开发人才和训练有素的企业员工,从而保证公司整体的高效运营。跨国公司在长期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积累出一整套适应现代化研发、生产、营销、售后服务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技术,极大地优化了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运行。跨国公司历史悠久,影响面广,营销组织健全,销售网络遍布全球,其产品更容易打入国际市场。特别是一些大型跨国公司,不仅有自己的独立营销渠道,还与国际包销商建立了长期而稳定的业务联系,商品流转快,销售成本低。以上的资源优势使跨国公司在很多方面赢得了巨大优势。

(2)技术优势(Technological Advantage)。技术优势包括专利、专有技术、技术诀窍等知识性资产,是跨国公司最重要的垄断优势。跨国公司是全球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它们一般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先进的科研条件,可以通过加大科技资源投入,研发新技术和新工艺,并利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防止技术外泄,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手段,使这种垄断优势在跨国公司子公司内部使用,从而使技术优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获得更多的垄断利润。

(3)规模经济优势(The Advantage of Economies of Scale)。大多数跨国公司在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容易形成寡头垄断的行业经营,这些领域国际市场空间巨大,跨国公司利用国际专业化生产来避免本国和东道国市场对公司经营规模的限制,扩大市场份额,降低单位产品成本,提高边际收益,获得内部规模经济效益。跨国公司通过水平一体化或垂直一体化经营来控制原材料供应的需求垄断和产品销售渠道的供给垄断,随着整个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单个企业还可以享受高素质劳动力市场共享、技术外溢效应和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带来的好处,即获得外部规模经济效益。

(4)经营管理优势(Consumer Recognition Advantage)。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其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协调生产、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能力密切相关,高效的经营管理体制为跨国公司的平稳运行和竞争力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跨国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累积起来的良好口碑、企业商誉、消费者忠诚度等,使这种优势得以强化。具体表现为本企业异于其他企业的品牌、商标、消费者认同优势可以超越地域限制和文化差异,使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获得当地消费者的信赖,有利于跨国公司在新的市场推销现有产品及创新产品。

(三)对垄断优势理论的评价

垄断优势理论突破了传统国际投资理论的桎梏,将证券投资与直接投资区别开来,把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作为国际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独立分支发展起来,开创了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的先河。国际投资理论研究也从流通领域转到了生产领域,从过去主要探讨国际资本流动的宏观层面,深化为重点研究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企业投资与经营行为的微观层面。这种转变为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创造了更为广阔的研究空间。(www.daowen.com)

垄断优势理论首次提出了不完全竞争市场是导致国际直接投资的根本原因,并分析了市场不完全的类型;论证了垄断优势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并阐述了垄断优势的具体内容;从充分利用自身垄断优势的角度,论述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本动因。同时,研究了知识转移、产品差异化能力、寡占反应行为等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影响。这些理论对国际直接投资问题研究和实践探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然,垄断优势理论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垄断优势理论是以寡头垄断市场上美国大型跨国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美国技术先进、经济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对外扩张的动因与条件的。这一理论只突出强调垄断优势这方面因素的影响和作用,缺乏理论分析应有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难以全面解释纷繁复杂的跨国公司的投资活动,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的跨国经营行为。二是海默所用的研究方法侧重于静态分析,既没有阐明跨国公司垄断优势的进一步发展,也没有论证各种市场不完全竞争状态的变动性。所以,垄断优势理论在研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问题方面还缺乏普遍性和动态性。

(四)垄断优势理论的发展

海默和金德尔伯格提出的垄断优势理论开创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研究的先河。此后,西方学者在这一理论基础上开展了进一步的实践检验,并在产业组织理论与市场结构理论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补充和发展。

1.通货区域理论

美国金融学家罗伯特·Z.阿利伯(Robert Z.Aliber)在1970年和1971年分别发表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和《多元通货世界中的跨国企业》两篇论文中,把对外直接投资视为资产在各个通货区域之间流动的一种货币现象,提出了“通货区域理论”。

阿利伯认为,由于并不存在一个完全自由的世界货币市场,因而货币市场是不完全性市场,从而存在若干通货区域。各种货币地位不同,币值的稳定性也各异。如果一个公司所在国的货币“坚挺”,这个公司的资产就会在金融市场上获得较高的价格,因此该公司具有货币区域的优势。以不同国家的货币定值的资产收益率各异,而收益率的差别既反映了汇率的可预期变化,也反映了对汇率变化不确定的补偿。

各国货币的软硬程度不同,硬通货汇率往往“坚挺”。虽然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但美元仍是国际储备货币,因此美元通货区的跨国公司拥有强币的优势,美元总是被高估,因而用美元进行国际投资是有利的。

根据通货区域理论,对外直接投资的流向是与货币优势的变化趋势相吻合的。该理论解释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大致流向:最初是美国大量的对外直接投资;然后是德国日本两国对外投资的扩张;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陆续出现欧洲跨国公司进入美国投资的情况。

通货区域理论从金融角度来研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和发生机制,将对外直接投资视为资产在各个通货区域之间的一种流动。从某种意义上讲,该理论是把对外直接投资当作一种货币现象来看待,而非作为一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来研究。但是,这一理论难以说明不同货币区域之间的双向投资现象,也难以解释弱币区域仍有大量对外直接投资这一事实,更何况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世界通货区日益趋于同质,独立的通货区已不复存在。

2.核心资产论

核心资产论的代表人物是约翰逊(H.G.Johnson)。约翰逊在继承了海默和金德尔伯格核心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跨国公司所拥有的垄断优势。他在1970年发表的论文《国际公司的效率和福利意义》一文中指出,“知识的转移是直接投资的关键”。他认为,跨国直接投资的企业所具有的垄断优势,主要是对知识资本的占有和使用,知识资本包括专利、专有技术、组织技能、管理经营、销售技巧等一切无形资产。知识资产是企业的核心资产,它与其他资产不同,其生产成本很高,而通过直接投资使用这些知识资本来生产产品的成本却相当低,当产量很大时,其边际成本趋近于零。但知识资产的供给又极富弹性,具有使用上的非排他性,可以在不同地点同时使用。因此,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可以充分利用母公司的知识资产,即核心资产,创造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东道国的本土企业则无此优势。

3.产品差别能力论

凯夫斯(R.E.Caves)于1971年2月在《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国际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经济学》的论文,该论文从产品差别能力的角度对垄断优势理论进行了补充。凯夫斯特别强调,跨国公司生产差异化产品的能力是其最重要的优势。产品差异化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在产品的实物形态或使用功能方面,跨国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它的技术优势,生产出与其他厂商有差异的同类产品,这些差异包括使用功能、产品质量、外观造型、包装设计等;二是跨国公司也可以通过营销技巧使消费者在消费心理上产生差别,例如,打造知名商标、品牌,形成良好的口碑和商誉。

凯夫斯认为,产品差异化能力在技术已经标准化的领域显得尤为重要,依靠对物质形态方面进行少量优化、改变,或通过广告形成的商标、品牌识别,以及给予产品不同的销售条件与附加利益,可以规避产品被竞争者直接模仿。因此,跨国公司利用产品的差异,可以适应不同层次和不同地区消费者的消费偏好,从而增加产品的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增强跨国公司的竞争力。

4.寡占反应论

1973年,尼克博克(Knickerbocker)出版了《垄断性反应与跨国公司》一书。他从垄断企业战略竞争角度出发,进一步发展了海默的垄断优势论,提出了寡占反应论,也称寡头垄断行为理论。他通过分析187家美国跨国公司的投资行为,发现在一些寡头垄断性工业中,外国直接投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竞争者之间相互的行为约束和反应。

寡占是指由少数几家大公司控制某一行业大部分产品供给的市场结构。在这种市场或行业中,每一家大公司(即寡头)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的任何行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寡头的生产和经营。因此,在寡占市场结构中,寡头企业的行为具有相互依赖性。寡占反应行为是指每一家公司都对其他公司的行动保持高度敏感性,密切关注竞争对手的行动,如果竞争对手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就紧随其后实行跟进战略,以抵消先行者优势,维持自己相对的市场份额,保持市场竞争的相对均衡。如果某个寡头企业率先进行海外投资,而本企业不这样做,就可能从此丢掉这个市场,或者将来以更高的代价才能夺得这个市场。

尼克博克将对外直接投资分为两类:一类是进攻性投资,即寡头企业率先在国外建立第一家子公司的投资;另一类是防御性投资,即同一行业的其他寡头企业追随进攻性投资,在同一区域进行的跟进投资。进攻性投资动机可以用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来解释,而防御性投资动机应该用寡占反应行为来说明。尼克博克对1948—1967年的美国对外直接投资资料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美国跨国公司在国外的子公司有一半是集中在三年内建立的,并且这些跨国公司的集中程度也很高。实际上,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也有同样的情形,当时丰田汽车日产汽车看到本田汽车公司到美国、欧洲进行投资后,也紧跟着在美国和欧洲进行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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