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熊彼特假说:企业规模与市场集中度对创新的影响

熊彼特假说:企业规模与市场集中度对创新的影响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熊彼特假说的提出。著名的经济学家熊彼特于1942年就市场结构、企业规模和企业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提出了相关的假设,即所谓的熊彼特假说。实质上,这一假说包含两个子假说,分别是熊彼特假说一:相对于那些小规模企业来说,规模较大的企业在研发创新上更有优势;以及熊彼特假说二:在那些市场集中度越大的行业中,企业的创新效率越高。在验证熊彼特假说时,学者们并未得到一致的结论。

熊彼特假说:企业规模与市场集中度对创新的影响

熊彼特假说的提出。著名的经济学家熊彼特于1942年就市场结构、企业规模和企业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提出了相关的假设,即所谓的熊彼特假说。实质上,这一假说包含两个子假说,分别是熊彼特假说一:相对于那些小规模企业来说,规模较大的企业在研发创新上更有优势;以及熊彼特假说二:在那些市场集中度越大的行业中,企业的创新效率越高。熊彼特认为,由于创新活动需要投入很多前期成本,且其产出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只有大规模的企业才能够承担这些前期成本。同时,也只有在那些市场集中度大的行业中,少数的领头企业才具有较强的市场势力,能够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创新产出。因此,在极端的情况下,熊彼特认为完全垄断市场中的企业为不断攫取高额的垄断利润,有动力和能力进行创新投入。

不过,阿罗(1962)在此之后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竞争行业会比垄断行业具有更强的创新激励因素。由此,他断定垄断除了造成静态福利损失外,还可能延缓技术进步。实质上,至少可以从竞争所带来的知识溢出效应来证明竞争行业比垄断行业具有更大的创新动力。一般而言,竞争性的行业中企业的数量更多,企业之间的创新活动会很容易为其他企业所模仿,这也进一进降低了行业进入的壁垒,使得大多数企业的模仿创新活动更为活跃(Martinn,2002;Lee,2005)。

企业创新的度量。在验证熊彼特假说时,学者们并未得到一致的结论。更为棘手的问题是,人们对创新的度量也是莫衷一是。由于创新活动的周期较长,投入方式多种多样,且不同创新产出的经济价值并不一致,这使得如何找到创新的有效度量成为研究中遇到的一大难题。

(1)企业规模与创新。对企业规模和创新能力关系的实证研究主要是利用一个或多个行业的企业数据来探究创新活动和企业规模两个代理变量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的探讨中,其一个前提假设就是企业的规模是外生给定的。然而,很明显,创新活动影响企业的成长,那也就必然影响企业的规模。因此,企业第T年的创新活动必然受到其第T-1年规模的影响(Scherer,1992)。因此,如果创新活动受到一些难以观察的共性因素的影响,而企业规模也同时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的话,那么直接利用企业规模对其创新能力进行线性回归时,必然会导致估计结果产生偏差。不过,对此批判的一个回应是,由于创新活动对企业规模的影响可能在滞后许多年后才可能产生,因此,这一内生问题可能并不严重。即企业规模对其创新能力和企业创新能力对其规模的影响的时间效应是不对称的。

在考察两者关系的计量研究中的另一个问题是需要控制产业效应(Cohen&Levin,1989)。因为企业规模可能与产业层面的因素高度相关,例如技术的可获得性,这会正向影响企业的创新活动。因此,在探索企业规模与其创新能力关系的过程中,对行业效应的控制能够有效地减少估计结果的偏误。然而,在现实中,这又往往很难做到。因此,对于大企业而言,它们往往实行多元化的发展战略,其业务往往横跨多个产业。

在其两个较有影响的研究中,Scherer(1965)利用美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中的448家企业样本,将企业的研发人员密度和专利数量作为对企业创新的测量,分别在全样本、不考察产业效应和不同子样本中对企业的销售收入进行回归。结果表明,研发人员密度和销售收入(企业规模)在全样本和大多数子样本(化工行业除外)中呈现倒U型的关系。在此之后,众多的研究者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检验,所得的结论也不尽一致。(www.daowen.com)

(2)市场结构与创新。我们再来转向有关创新和市场结构关系的文献。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中,许多学者均利用单方程模型来将一些创新投入或产出的变量与市场集中度的变量联系起来。这种方法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市场集中度可能存在明显的内生性问题。长期以来,许多学者都认为市场结构和创新并不存在单一方向的因果关系,市场结构也会受到创新活动的影响。不失一般性,两者都内生取决于一个复杂系统中的许多其他变量。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学者在回归方程中引入工具变量,而另一些学者则采用联立方程模型来同时考察两个方向的影响。

计量检验中的另一个问题亦与产业特征有关,即对市场结构和创新活动关系的简单检验会导致偏误的产生。因为直接影响市场结构的行业特征也会对创新活动产生影响。大量的研究中都控制行业的技术特征。然而,当把技术可得性视为外生给定时,技术产出的回报条件又可能难以保证其外生性。例如,当我们认为市场势力较大的企业可能有更多的创新活动时,是假定由于大企业能够更加容易地占有创新活动的回报。

最后,熊彼特假说认为市场势力与创新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使得绝大多数的文献也在侧面证实了另一个命题,即创新应该在市场集中度更高的行业中更为活跃。这意味着,市场势力(如边际利润或市场份额)在高度集中的行业中更大。但是,在市场结构被视为内生变量的框架之中,这并不是显然存在的。例如,有证据表明,更为激烈的竞争可能导致更高的市场集中度(Sutton,1991;Symeonidis,1995)。

因此,市场结构也就是市场集中度是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市场集中度越高,少数的领头企业就具有较强的市场势力,能够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创新产出,更加容易地占有创新活动的回报,才能更好地促进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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