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泰海洋科研合作:探索新领域

中泰海洋科研合作:探索新领域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8年9月26日,中国国家海洋局与泰国代表团在北京签署了《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与泰国普吉海洋生物中心的合作备忘录》,中泰两国海洋科研领域的合作由此拉开了序幕。如今,中泰两国已在海洋科研领域建立起了“以中泰海洋领域合作联委会为主要决策机制,以中泰联合实验室为主要实体机构,以中泰海洋科技合作研讨会等为交流渠道,以中泰海洋合作项目为落地平台”的合作体系。

中泰海洋科研合作:探索新领域

2008年9月26日,中国国家海洋局与泰国代表团在北京签署了《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与泰国普吉海洋生物中心的合作备忘录》,中泰两国海洋科研领域的合作由此拉开了序幕。2011年12月,中国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率团访问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并与部长披查·仁颂布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关于海洋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这是中泰两国政府间首份海洋领域合作文件,签署标志着中泰两国在海洋领域的合作形成机制,为双方深化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2011年12月21日,中国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所长与泰国农业大学校长共同签署了《泰国湾西南岸中—泰综合海洋观测站建设合作备忘录》,意在泰国湾西南海岸建设综合海洋观测站,进行海洋水动力监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海岸侵蚀与海岸动态监测、海岸开发与海岸带综合管理等内容。2012年1月,中国国家海洋局颁发了《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际合作框架计划(2011—2015)》,旨在以增进互信、互利共赢的原则,与周边国家共同开展在海洋领域的国际合作,科学认知、保护、开发利用海洋,减轻海洋灾害的影响,建设美丽和谐海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2012年4月,第一届中泰海洋领域合作联委会会议顺利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关于建立中泰气候与海洋生态联合实验室的安排》,同时,“共同建立中泰联合实验室”也写入了《中泰关于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这充分说明了海洋合作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13年6月6日,中泰气候与海洋生态联合实验室在泰国普吉正式挂牌启用,这是我国与泰国在海洋领域的第一个联合研究实体,也标志着中泰海洋合作进入了实质性发展阶段。2013年10月11日,中泰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泰王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海洋领域合作五年规划(2014—2018)》,双方建立起完备的长期合作机制。

如今,中泰两国已在海洋科研领域建立起了“以中泰海洋领域合作联委会为主要决策机制,以中泰联合实验室为主要实体机构,以中泰海洋科技合作研讨会等为交流渠道,以中泰海洋合作项目为落地平台”的合作体系。(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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