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国与东盟经贸往来,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以下简称《升级议定书》)全面生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开始正式执行,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隆重推出。为充分发挥这一“富矿效应”,即进一步提高本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中方倡议双方启动自贸区升级谈判并正式签署了《升级议定书》,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这是对原协定的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在货物贸易领域,双方优化了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措施,将使域内企业更大程度享受自贸区优惠政策,降低贸易成本;在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中国在集中工程、建筑工程、证券、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等方面做出改进承诺,东盟各国在商业、通讯、建筑、教育、环境、金融、旅游、运输等8个方面约70个分部门向中国做出了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在经济技术合作领域,双方同意在农业、渔业、林业、信息技术产业、旅游、交通、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开发、中小企业和环境等10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并为有关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此外,双方还纳入了跨境电子商务合作等具有前瞻意义的议题。
(一)对接“一带一路”与互联互通战略是港口城市合作的时代机遇
中国和东盟国家致力于实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互联互通战略对接,为双方开展友好港口建设提供时代机遇。第一,中国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要求以重要港口为节点,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通道,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合作。在此背景下,中国更加重视中国港口与东南亚国家港口的国际合作以及港口城市间的合作,加快促进产业对接与人文交流,期冀实现中国与东盟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港口城市的互联互通,消除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体制机制障碍,从而促进地区、国家间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对于东盟国家而言,与我国加强港口城市各领域的合作,既能保证双方在基础设施方面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也能增加双方的港口物流需求,促进港口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构建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是港口城市合作的现实动力(www.daowen.com)
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实现多元共生、包容共进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的必然成果。以构建命运共同体为现实动力,中国与东盟港口城市合作,不断为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供关键支撑。2018年5月,第十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暨第二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召开,论坛以“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共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主题,达成共识:中国—东盟港口城市未来将在多式联运、跨界协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建设与联动等领域加强合作;加强走廊沿线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物流跨区域协同发展;加强通关合作,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在此框架之下,双方港口具有广泛的合作空间,友好港口城市合作也成为重要的路径选择。
(三)拓宽中国与东盟公共外交渠道是港口城市合作的重要任务
港口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港口城市作为港口发展的支撑和动力源泉,在中国与东盟的公共外交事业中占据重要位置。注重发展公共外交是中国与东盟构建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塑造主体间良好的文化观念和政治形象,从而增进国家间互信。在中国与东盟公共外交实践过程中,港口外交不仅成为加强双方交往,促进合作性公共外交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增强双方竞争性公共外交优势的砝码。港口城市合作作为港口外交的重要部分,为拓展中国与东盟公共外交空间、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机制注入新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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