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核算加盟店日常经营活动

如何核算加盟店日常经营活动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月末收到总部财务部门转来的调拨单、调拨单汇总表和“内部转账通知书”,经过审查核对无误以后,编制如下会计分录,登记库存商品明细账和内部往来明细账。加盟店和合资店商品退货业务所涉及的单证填写和流转与直营店的商品退货基本相同,由配送中心在月末对退库单的第四联进行汇总以后,编制“内部转账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转交退货门店,退货门店核对无误后,据此编制转账凭证。

如何核算加盟店日常经营活动

(一)接受总部调拨来的商品

加盟店与总部属不同的产权所有者,加盟店接受总部调拨来的商品,相当于从总部以调拨价购入商品。因此,在接受调拨时,应及时确认商品成本。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总部往来

(二)各门店之间调拨商品

由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当所属门店相互之间调拨商品时,需及时通知总部。总部则根据各个门店的不同性质进行不同的处理。

(1)直营店与加盟店之间的调拨。

如果是直营店调出商品,则是商品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转移,相当于总部向加盟店销售商品。处理方法见直营连锁部分。

如果是加盟店向直营店调拨,则商品的所有权从加盟店向总部转移,相当于总部销售给加盟店的商品被退回,因此,总部应冲回已经确认的收入。处理方法见直营连锁部分。

(2)加盟店(合资店)与加盟店(合资店)之间的调拨。

虽然不同的加盟店(合资店)之间都是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他们之间不存在任何产权归属关系和产权隶属关系,但是,为了协调与管理,他们之间的商品调拨也应当在总部的统一安排和监控下有序进行,绝对不允许加盟店(合资店)之间未经过总部同意,私自进行商品调拨的情况发生。

商品在加盟店(合资店)之间互相调拨,与直营店调加盟店(合资店)一样,也是商品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转移,但是,这种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与总部无关,总部在此是为这种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提供余缺调剂、商品运输和货款结算服务,尽管如此,在财务上总部也要记录反映商品调拨核算的全过程。

处理流程如下:

(1)调出加盟店(合资店)。

按照规定填写内部调拨单,其流转程序与前面所叙述的基本一致,根据留存的调拨单登记内仓库存商品卡片账,于月末根据调拨单编制“月份商品调拨发货汇总表”,签发“内部转账通知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并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

商品按进价金额核算,

借:总部往来——商品调拨(调拨价+增值税)

贷:库存商品——××类(调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商品按售价金额核算,

借:总部往来——商品调拨(调拨价+增值税)

商品进销差价——××类

贷:库存商品——××类(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总部财务部门。

根据“内部转账通知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并登记往来明细账:

借:基层往来——调入门店(调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基层往来——调出门店(调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调入加盟店(合资店)。

商品调入时,根据随货同行的“商品调拨单”,对调入商品验收无误后,登记内仓库存商品卡片账。

月末收到总部财务部门转来的调拨单、调拨单汇总表和“内部转账通知书”,经过审查核对无误以后,编制如下会计分录,登记库存商品明细账和内部往来明细账。

商品按进价金额核算,

借:库存商品——××类(调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总部往来——商品调拨(调拨价+增值税)

商品按售价金额核算,

借:库存商品——××类(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商品进销差价——××类

总部往来——商品调拨(调拨价+增值税)

【例5-3】2019年8月13日某加盟店接到某超市总部通知,将3箱(每箱为100块)某洗涤类产品调拨到另一加盟店。该香皂每块的原不含税进价为3.93元,不含税内部调拨价为4.63元,不含税销售价为7.13元,增值税税率为13%。请编制关于调拨业务的会计分录。

若按进价金额核算,会计分录为:

调出加盟店的会计分录,

借:总部往来——商品调拨1569.57

贷:库存商品——洗涤类1389(3×100×4.6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80.57

总部财务部门的会计分录,

对于调入的加盟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0.57

贷:基层往来——××加盟店(商品调拨)180.57

对于调出的加盟店:

借:基层往来——××加盟店(商品调拨)180.5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80.57

调入加盟门店的会计核算

借:库存商品——洗涤类1389(3×100×4.6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0.57

贷:总部往来——商品调拨1569.57

若按售价金额核算,会计分录:

调出加盟店的会计核算,

借:总部往来——商品调拨1569.57

商品进销差价——洗涤类750

贷:库存商品——洗涤类2139(3×100×7.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0.57

总部财务部门的会计分录,

对于调入的加盟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0.57

贷:基层往来——××加盟店180.57

对于调出的加盟店:

借:基层往来——××加盟店180.5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80.57

调入加盟店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洗涤类2139(3×100×7.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0.57

贷:总部往来——商品调拨1569.57

商品进销差价——洗涤类750

(三)加盟店商品退回的核算

门店的商品退货业务按照退库所涉及的对象不同。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门店将商品退还给总部配送中心;第二种情况是门店直接将商品退还给有关供应商

(1)门店将商品退还给总部配送中心。

加盟店和合资店商品退货业务所涉及的单证填写和流转与直营店的商品退货基本相同,由配送中心在月末对退库单的第四联进行汇总以后,编制“内部转账通知书”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交给退货门店;第二联交配送中心;第三联交总部。但是,由于加盟店的商品退回涉及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因此账务处理不同于直营店。

①第一联用途。第一联转交退货门店,退货门店核对无误后,据此编制转账凭证。

商品按进价金额核算,

借:总部往来(调拨价+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调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商品按售价金额核算,(www.daowen.com)

借:总部往来(调拨价+进项税额)

商品进销差价

贷:库存商品(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②第二联用途。第二联送交配送中心,配送中心核对无误后编制如下转账凭证。

商品按进价金额核算,

借:库存商品(进价)

贷:总部往来

商品按售价金额核算,

借:库存商品(售价)

贷:商品进销差价

总部往来(进价)

③第三联用途。第三联由总部财务部门留存,编制如下转账凭证。

首先,冲减已经确认的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调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基层往来——××门店(调拨价+增值税)

其次,冲减已经确认的成本,

借:基层往来(进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进价)

【例5-4】2011年12月,ABC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的洗衣粉存货,每箱20包,每包进价4元,内部调拨价4.5元,销售价6元,增值税率13%。与乙门店同样的原因,丁门店退回1箱洗衣粉。

(1)商品按照售价金额核算。

退回门店的会计分录:

借:总部往来——商品配送101.70(1×20×4.50+11.70)

商品进销差价30.00

贷:库存商品120.00(1×2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70(1×20×4.50×13%)

总部财务部门的会计分录:

首先,冲减已经确认的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90.00(1×20×4.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70(1×20×4.50×13%)

贷:基层往来——丁门店101.70

其次,冲减已经确认的成本,

借:基层往来——配送中心80

贷:主营业务成本80(1×20×4)

配送中心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90(1×20×4.50)

贷:总部往来——商品配送80(1×20×4)

商品进销差价10

(2)商品按照售价金额核算。

退回门店的会计分录:

借:总部往来——商品配送101.70

贷:库存商品90.00(1×20×4.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70(1×20×4.50×13%)

总部财务部门的会计分录:

首先,冲减已经确认的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70(1×20×4.50×13%)

贷:基层往来——丁门店101.70

其次,冲减已经确认的成本,

借:基层往来——配送中心80

贷:主营业务成本80(1×20×4)

配送中心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80(1×20×4)

贷:总部往来——商品配送80(1×20×4)

(2)加盟店和合资店直接退供应商的会计处理。

①退货门店的会计分录。

商品按进价金额核算,

借:总部往来(调拨价+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调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商品按售价金额核算,

借:总部往来(调拨价+进项税额)

商品进销差价

贷:库存商品(售价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②总部财务部门的会计分录。

冲减已经确认的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调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基层往来——××门店(调拨价+增值税)

冲减已经确认的成本,

借:应付账款(进价金额+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进价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小贴士5-2】加盟店与总部常见加盟纠纷:

(1)加盟店对总部提供的“行销支援与辅导”不满意。

(2)加盟店对总部提供的“商品的价格”不满意。

(3)加盟店对总部的“政策配合度及执行力”很低。

(4)加盟店对每月的营业额并不满意。

(5)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品采购限制不得自行进货”的争议。

(6)加盟店对于总部的举办和促销活动不愿配合。

(7)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圈保障范围”的看法有分歧。

(8)加盟店对于总部举办的“教育培训”不配合。

(9)加盟店对“每月上缴的权益金与管理费用”有争议。

(10)加盟店不能每月按时缴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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