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商品购进的交接方式
在进货过程中,由于商品货物性质、购销地点及运输条件等的不同,商品货物的交接方式也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
(1)提货制。
提货制又叫取货制,是购货单位到销货单位指定的仓库或地点提取商品的一种商品交接方式。通常是先结算货款,后提取商品。在提货之下,提货过程发生的运输费用和商品损耗损失,一般都由购货单位承担。批发商品的进货大量采用这种交接货方式。
(2)送货制。
送货制是指由供货单位将商品送到购货单位的仓库或指定交货地点的一种商品交接方式。货款结算由双方协商决定,可以在送货前也可以在送货后。送货所发生的费用和商品损耗损失,通常由供货单位承担。批发商品的进货也采用这种接货方式。零售商品进货大量采用送货制。
(3)发货制。
发货制是指由销货单位根据合同规定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发货日期等,将商品委托运输部门,发运到购货单位指定的车站、码头或其他地点的一种商品交接方式。货款通常在商品发运后结算。购货单位接到运输部门的提货通知后,凭承运部门的提货单到车站或码头提货,然后验收入库。一般规定商品交接以前所发生的费用和商品损耗由供货单位负担。在发货制下,商品的运杂费通常由供货单位垫付,并将运单寄给购货单位,由购货单位承担运输费用。
(二)商品购进的总分类核算
商品购进一般通过设置“商品采购”“库存商品”等账户进行核算。企业购入商品,根据发票、账单支付货款及各项费用、税金时,按商品进货成本借记“商品采购”科目,按准予抵扣的进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付款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购入商品的,应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入库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商品采购”科目。对于月终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入库商品,按应付给供货单位的价款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以红字冲回,待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再按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所涉及的会计分录如下:
支付货款时,
借:商品采购(商品进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付款额)/应付票据
商品到达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入库商品的实际成本)
贷:商品采购
【例3-1】某批发企业向C公司购入甲类商品一批。进货发票上载明买价60000元,进项税额7800元,进货费用为500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购入商品已验收入库。编制会计分录如下:(www.daowen.com)
支付货款时,
借:商品采购——C公司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800
销售费用——运杂费500
贷:银行存款68300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甲60000
贷:商品采购——C公司60000
(三)商品购进的明细分类核算
批发企业商品购进主要有以下两种明细分类的核算方法。
(1)横线登记法。
横线登记法一般按照商品类别设账,采用多栏式账页按供货单位分行,对同一批次购进商品的货款结算数额和验收入库数额,在明细账中的同一行内登记。其格式如表3-2所示。
采用横线登记法登记商品采购明细账,可以直接反映每笔商品购进业务的付款、到货和在途情况,利于加强在途商品的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催货和办理入库。
表3-2 甲类商品采购明细账
(2)抽单法。
抽单法是利用凭证排列进行的简明核算方法。由于商品采购的成本较为明了,在商品采购业务较多的企业,为了简化核算,可以利用收货单代替商品采购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当业务部门填制收货单时,应多填一联传送给财会部门作为商品采购明细账留用。
商品采购入库后,还应进行库存商品明细分类核算。批发企业库存商品的明细核算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按商品名称、规格等分别设立明细账以进行明细核算;二是按商品品种、类别、存放地点等设置类目账以进行二级明细核算;三是仓库的保管账和业务部门的调拨账应使用数量式明细账页,会计部门的库存商品明细账则采用数量金额式账页,会计部门的类目账应采用三栏式明细账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