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视角的不同,对产业集聚现象、机制与影响的研究涉及的区域层次大可至全球,小可到一个乡镇或功能区。其中,以全球及多个国家组成的区域(如非洲、欧盟、东亚等)为研究对象,主要是分析世界与区域经济分布的不平衡现象。以国家、地区为研究对象,主要是分析各个国家在更大范围内的“中心-外围”结构及回流与扩散效应,探索经济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发展态势及未来的收敛或离散趋势,与国家之间各种贸易、竞争、合作等关系。以各国的次级行政区为研究对象,如中国的省、地级市、县及县级市等,美国的州、郡、县等,德国的联邦州、行政区、县等,俄罗斯的联邦主体、县或市、乡镇等,主要研究不仅涉及次级行政区的产业集聚特征与产生机制,还包括其间的产业结构差异、产业联系等关系,以及这种特征、关系对自身、上级区域及其他次级区域的影响。以范围较小功能区(特别是城区内部)为研究对象,如北京的中关村创新区、上海的陆家嘴金融区与南京路商圈、纽约的华尔街金融区(Wall Street)、东京的银座商业区(Ginza)、巴黎的拉德芳斯商务区(La Défense),主要是对这些功能区某一产业集聚,特别是金融业、商贸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的研究。
对中国产业集聚的研究的区域层次根据范围可分为6种层次,第一层次是以中国整体或是中国大陆地区作为完整的研究对象,第二层次是以社会经济区域(由一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组成)作为研究对象,第三层次是以省、自治区为研究对象,第四层次是以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等地级单位区域作为研究对象,第五层次是以县级市、县等县级单位区域作为研究对象,第六层次是以工业园、商业区等功能区,乡镇级别区域及更小的村为研究对象。
在以上各种区域研究层次中,以中国整体为研究对象的第一层次,与以省地县镇各行政级别单位为研究对象的各研究层次,区域作为产业集聚的空间承载客体,除因为行政区划调整受一定影响外,其划分的标准是较为统一的。而以社会经济区域为研究对象的第二层次,相关研究的划分标准则存在一定差异。
中国的南北地区由于所处的气候特征、地理条件、历史文化及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不同,造成南北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显著差异,如气候上的南涝北旱、文化上的南经北政、交通上的南船北马、建筑上的南尖北平和南敞北封、语言上的南繁北齐、饮食上的南米北面。南北差异将中国划分为南北两个社会经济区域,一般是以秦岭—淮河为主要界限(胡兆量,2003)。(www.daowen.com)
除此之外,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和学术界提出的社会经济区域划分的方法和方案不下20种,主要有:毛泽东在1956年《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沿海和内地两分法;从国防角度出发的“三线”划分;国家“七五”计划提出的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或地区的划分法(张子珍,2010);顾朝林(1991)从核心城市综合实力与区域特点出发提出的九大城市经济区的划分法;徐逢贤等(1992)从流域的角度划分的七大流域经济区;杨吾扬和梁进社(1992)的十大经济区的划分法;魏后凯(1992)的沿海、沿边地区与内陆腹地的三大经济带划分法;谷书堂等(1994)从中心--外围理论出发划分的核心区与边缘区;李善同(2003)依据空间临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等九大原则划分的八大社会经济区域,也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区域划分方法,包括东北地区、北部沿海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南部沿海地区、黄河中游地区、长江中游地区、西南地区和大西北地区。
其中,最有影响的当属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划分法与李善同(2003)的八大社会经济区域划分,很多研究都是基于以上两种划分方法进行的,如范剑勇(2011)的区域分化层次即为八大社会经济区域划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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