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们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现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市场部拿到一个订单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但是即便合同签订了,客户也会提出很多的要求,不断变更设计,增加项目范围,如果控制不当,这个项目就是不赚钱的。当我与市场部研究客户需求的时候,我会告诉市场部,哪些客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如果想增加或者变更设计,需要他们增加费用,但是市场部门的员工认为,公司的价值观不是“以客户为中心”吗?我们要满足客户所有的需求,请问这个说法对吗?
【解答】从企业的核心价值来讲,“以客户为中心”绝对是正确的,但是从具体操作和营销策略来讲,“满足客户的所有需求”肯定是不对的,至少是不完全对的。这其中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对“客户”定义的理解问题。如果我们满足了客户的所有需求,最后公司不赚钱,那么这个客户就不是我们的客户,如果这个客户能让公司赚到合理利润,这个客户才是我们的客户,因为客户必须是与我们共赢的合作伙伴。既然合作时我们赚不到钱,甚至赔钱,除非是战略性客户,否则这一定不是客户。不是我们的客户,就谈不上为他服务,更谈不上满足他的需求,要立即从客户名单中删除。
希望大家在“什么是客户”问题上,从认识到操作,做到以下几点。
(1)敢于向客户不合理的要求说“不”。在营销的过程当中,千方百计地满足客户要求,是我们工作的主要原则,但是我们也要学会当我们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的时候,当公司无利可图的时候,要敢于拒绝客户的不合理要求,要敢于对那些无理的客户说“不”,也就是说宁可不做,也不要牺牲公司的利益。因为公司没有利益,企业就不能发展,我们再也没有能力为客户提供持续的服务了,这是底线,也是原则,所以我们的内心必须强大。拒绝,也许会让我们失去一个订单,但也可能让公司减少一次损失。与其纠结,不如放弃,转身就走,去谈下一个客户。
有一种特殊的情况要区别对待。如果某家客户以非常低的价格要求与你签约,这一单公司不赚钱。但经过考察确认这是一个大客户,具有长期合作的可能,而且双方谈好两个条件,一是如果这一单做得好,我们就签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二是这次的价格只是一个“见面礼”,以后再签约,我们双方要重新商定。这是一次战略合作,这样的合同是可以签的。
(2)拒绝一些“客户”,会激励我们去服务更好的客户。有人说不满足客户的需求,签不上订单,公司怎么生存呢?正好相反,如果一味地满足这些无理的要求,公司可能也会死。作为一家公司,靠降价打折,或者增加成本来获取订单,那么这样的公司实际已经走上了不归之路。这种生存状况其实是生不如死,如果不创新,不提升我们的竞争力,迟早会被市场淘汰掉。
我们为什么一味地向客户“投降”,因为我们没有话语权;我们为什么没有话语权,因为我们没有让客户无法拒绝的产品和服务;我们为什么没有让客户无法拒绝的产品和服务,因为我们缺少创新的能力。(www.daowen.com)
低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获取的就是低端客户,低端客户在付费上就会十分苛刻。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获得的就是高端客户,高端客户更讲求合作上的平等和价值对等,他们投入的多,获取的会更多。如果我们的产品与服务,在市场中是稀缺资源,那么不是我们去找客户,而是客户上门来找我们。
为了生存,暂时忍让,暂时满足客户的一些无理要求也无可厚非,但千万不要把这种状况当成企业的生存之道,而是要把这种“忍辱负重”作为激励我们不断创新的精神动力,只有在技术、产品和服务上有自己的“硬核”能力,我们才能在谈判当中具有话语权。
(3)单子还是要谈的,关键要有智慧。别看我弱小,但是我不卑不亢,别看你是客户,但是我也要讲我的利益。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增值服务,但是我绝不降价;我可以承诺不满意就退款,但是我绝不降价;我可以承诺免费提供三次设计变更,但是超过3次以后,你必须增加费用;我可以确保按照你的工期要求及时交付,但是如果由于你的原因导致延期,你必须要弥补我的损失,或者延长交付期;我可以承诺在价格上适当优惠,但是你必须在付款方式上满足我的需求,如果不能够及时付款,我们要执行原定的价格……
商务谈判就是一种博弈,博弈就靠我们的智慧,只要双方都有诚意,没有谈不成的生意,我们既不去占客户的便宜,也不能让客户欺负我们,双方必须在平等尊重、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在坚守底线中妥协,在妥协中坚守底线,最终达成一致。
总之,如果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表现出了最大的诚意,依然不能签约,那么我们就要敢于放弃,而且要立即放弃,转身去寻找另一家客户,然后卧薪尝胆,不断创新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便在谈判的时候我们更有话语权,这才是做企业的良好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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