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同事拒绝帮助,是推诿和冷漠的表现吗?

同事拒绝帮助,是推诿和冷漠的表现吗?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确实不是他的本职工作,而是领导强求他去做,那么就要拿出《岗位职责说明书》或者工作流程,先与领导交流达成共识,再与应当担责的人交流。有些“协助”工作就是本职工作,不可推辞。该支持的支持,该拒绝的拒绝。

同事拒绝帮助,是推诿和冷漠的表现吗?

【案例】前几天公司发生了一件事,一位业务员出差回来之后,拿了一大堆票子到财务部报销,因为他急着去见一个客户,所以他把这一大堆票子推给了会计,请她帮忙贴好并报销。这位会计很不客气地给他退了回去,告诉他自己填写报销单,把票子贴好,走过批准程序后,再到财务报销。这位销售员很不高兴,到我这来反映,说不是倡导整个公司都要支持销售吗,为什么财务不肯帮忙?这是不是推诿,是不是冷漠,这还是我们的团队精神吗?

【解答】财务做得对,你自己的事情不去做,给别人添麻烦,本身就是自私自利,违背公司的团队精神。

我们在认识当中常有一个误区,我们提倡部门之间协作,好像就是说你提出的所有要求,别的部门都应该无条件地帮你做到,其实这要区分情况对待。如果是你的本职工作,你推给别的部门,这是错误的做法,是给别人添麻烦;如果是你有特殊情况,让别的部门临时帮忙,那么这是允许的,这个部门也应该热情相助,但必须跟人家讲清楚是临时帮个忙,同时要看人家是否愿意帮忙,不愿帮忙也不要对人家有意见,因为这本身就是你的工作。如果是别的部门需要配合你的工作,而且这种配合正是他的本职工作,他不作为的话,就是冷漠,就是推诿,就是缺乏团队精神的表现。

(1)自己的工作自己担,不给同事找麻烦。团队之所以能够高效率的工作,首先是因为分工明确。从刚才的案例来看,财务不是销售的内勤,除非公司明确规定财务的工作内容包括销售内勤,那么这个会计就必须为销售人员贴票子报销。但是这样的分工显然不符合风险制约原则,一般公司也通常不会这样规定,财务部是审核报销的,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所以财务的本职工作不应包括贴票子报销这类事务,相反需要财务对业务员的报销进行审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财务部拒绝给业务员贴票报销的做法是正确的。

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事情,最好是自己独立担当,不要随便求别人帮助,因为别人也有事情要做,这会影响他人的工作,为人着想的良好品德也是一种团队精神的体现。如果在资源、能力或者某种特殊条件的限制下,自己确实不能独立完成,确实需要别人来帮助时,那应该大声地说出来,这不是给别人添麻烦,而是请求支援,团队成员都有责任出手相助。

我们假设一下,这个案例当中业务员告诉会计,说现在有一个客户在等我,可能要谈一个很好的单子,客户谈完之后,我马上就要出差,我身上已经没有备用金了,而且时间也来不及了,所以能不能请你帮我贴上票据,请领导们签上字,请你帮我这个忙行不行?如果这样的话,财务是可以帮忙的。

为什么有些员工工作心情不舒畅?就是本来不属于他们的本职工作,但是领导要求帮忙,结果帮着帮着就成了他们的本职工作了,临时性工作变成了永久性工作,也没有人给说清楚,也没有在《岗位职责说明书》中商定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增加了很多工作,结果该承担职责的人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该承担责任的人又不敢说,这样工作起来不会心情舒畅。如果这个问题积攒久了,得不到解决,甚至会出现员工离职的情况。(www.daowen.com)

如何解决这类问题呢?介绍一种方法,就是由人力资源部在每个季度结束的时候,向员工发调查问卷,问卷的内容包括对薪酬、福利、培训、领导态度、工作压力、责任分工、生活关怀等方面不满意的地方提出意见,并承诺对员工的意见进行保密,便于从中发现此类问题。一旦发现,就要单独找这个员工了解情况。如果确实不是他的本职工作,而是领导强求他去做,那么就要拿出《岗位职责说明书》或者工作流程,先与领导交流达成共识,再与应当担责的人交流。如果《岗位职责说明书》和业务流程不明确或者不完善,人力资源部就要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共同商量,最后完善这些工作文件,人力资源经理负责《岗位职责说明书》的完善,部门经理负责相关业务流程的完善,然后大家商定之后签字确认。

(2)有些“协助”工作就是本职工作,不可推辞。我们经常还有一个误区,就是认为协助别人的工作不是我的本职工作,其实不然,很多协助别人的工作就是你的本职工作,只不过是用协助的方式,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比如某家公司投标客户的项目,由技术部和销售部协作,那么谁是归口部门呢?谁对最终的成交负责呢?当然是销售部。但是技术部有没有协作的责任呢?必须有,技术部负责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客户认同技术解决方案就是技术部应当达成的结果,商务部分则应当由销售部与客户谈判,核心问题是价格和付款方式。如果技术部说合同谈判由销售部负责,我只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是否能谈成与我无关,这是错误的,正确的理解是通过协助的方式提供技术解决方案让客户认可,这是技术部的本职工作。

如果销售部提出的价格客户不同意,客户要求降价,我们必须要修改原来的技术解决方案,请问技术部是否应当配合销售部做好方案调整呢?当然要调整,为了项目成交,技术部应该在坚守公司价格和利润底线的前提下,做适当的技术方案调整,以确保销售部最后与客户达成一致,这也是技术部门的本职工作。在整个谈判的过程当中与客户进行技术方案讲解和专业对接时,应当由技术部门出面,而不是由销售部门代表技术部去谈判,因为大部分公司销售部在技术方面并不专业。

如果按照客户的要求降价,这个项目无利可图,达不到公司规定的利润标准,或者从技术角度看没有可行性,请问技术部有没有权利拒绝销售部和客户的提议呢?当然有,因为公司的价格政策和利润标准是我们成交的底线,任何部门都不能突破,即便是销售部门为了完成销售业绩而想去满足客户的不合理要求,作为技术部门,还有我们的财务部门,都应当给予拒绝。销售部门的责任是什么?就是要在坚守公司价格政策和利润标准底线的前提下,在技术解决方案能够执行并能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尽最大的努力去说服客户接受我们的价格,这才是销售部门的应尽职责,也是销售部门能力的体现。

该支持的支持,该拒绝的拒绝。这与态度无关,而与原则有关,这个原则就是共赢原则,客户、公司、员工三者共赢,任何一方受到损失都是不对的。最后,我们要劝告某些人,心理不要那么脆弱,别人拒绝了一下,说话态度生硬了一些,“小心脏”就受不了了,就说人家冷漠,说人家推诿,其实这是你的心理承受力不行,还有待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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