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们公司是做有机农业产品生产与销售的,过去主要是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随着时代的发展,电商渠道成为农产品销售的主渠道之一,我们也在研究在营销部的职能中增加一个电商销售。同时,我们公司越做越大,市场调研和营销策划也应当是营销部的工作,但是营销总监认为增加职能可以,是不是也要考虑增加工资,我认为这是应当做而没有做的工作,现在是补充上去,不应当加工资,而且你的渠道多了,策划做好了,也有利于提高业绩,业绩提高了,你的提成不也多吗?为什么要盯着涨工资呢?
【解答】通常情况下,应该做而没有做,属于补充类的职能或者职责,工资是不涨的,如果是新增加的业务,或者是一个完全不关联的业务,可以考虑增加工资。员工要求增加工资,我们要分清情况,讲清道理。
(1)增加应该做的工作不涨工资。什么叫应该做的工作呢?就是在传统的岗位职责划分当中,应该属于这个岗位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从营销的职能上看,应当包括市场策划和客户服务,营销总监不是销售总监,应当承担这两项职责,这种情况下属于应该做而没有做的,补上去的职责和工作谈不上涨工资。再举一个例子,比如说财务部经理平时没有做预算,也没有做财务分析,但这两项职责却是财务经理的常规职责,如果我们发现了没有做,需要补上去,这不需要涨工资。再举一个例子,人力资源部经理如果没有做员工关系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也应当将这两个职责补充上去,也不应该涨工资。因为这些职责都是这个岗位应当做的,只是以前没有做,我们现在发现了,补上去了而已。
随着我们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们会发现过去的岗位职责设定是不全面的,有许多的漏洞,那么我们就要不断补充和完善,这时候我们要跟干部讲清楚,应该做的没有做,现在补上去了,不需要给大家涨工资,如果增加了新的工作,我们会考虑涨工资。
(2)新增加的工作可以涨工资。什么叫新增加的工作呢?就是在传统的岗位职责当中是没有定义的,因为公司的战略调整或者商业模式创新,产生了一些全新的职能。从你们公司的情况看,传统的销售模式是经销模式,公司现在增加了电商销售渠道,那么这就属于新增加的工作职能,应当给营销总监适当增加工资,不然就单独成立一个电商部,另选一名电商总监。如果营销总监不能胜任电商业务的要求,可以给他一个尝试和锻炼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不应当增加工资,如果他以后完全胜任了这个新职责的要求,达到了公司预定的电商销售业绩和运营体系保证,那就一定要给他涨工资。(www.daowen.com)
是否涨工资也与公司大小和专业化分工有密切关系。比如公司小的时候,技术和品质可以放在一个部门,这时候技术部经理只拿一份工资,但是如果公司变大了,技术部经理的工作已经非常饱和,同时公司品质部没有经理,品质部的工作量也非常大,公司把品质部交由技术部经理管理,那么技术部经理的工资就要适当增加。再比如行政人事部经理还兼管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如果安环工作量不大,行政人事总监可以不加工资,如果有一天安全环保工作量非常大,行政人事部经理负担过重,又无人能够接替这项职责,那么就需要给人力资源部经理增加工资,或者单独成立安全环境管理部,另设部门经理。
这其中还要有一个具体问题,就是两个毫不相关的工作是长期兼职做,还是临时代理做?如果是三个月以内的临时性代理,就要跟我们的干部讲清楚,给一些工作补贴就可以了;如果是长期的,那就要在工资上适当增加。同时也要跟人家讲清楚,如果这个职能变成独立部门负责了,那么可能就要从他的工作中再划分出去,他的工资可能会相应减少。我们在和员工商量薪酬的时候,要告诉他主要的工作职责对应什么样的工资,兼职的工作职责对应什么样的工资,临时性工作对应什么补贴,这样在增加与减少工资和补贴的时候,不会造成员工心理上的不适应。
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工资,无论是临时代理还是长久兼职,作为老板都必须与干部和员工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装糊涂、不理睬和逃避现实。讲通了,同意了,大家按照规则来;讲不通,不同意,也不要强行去做。收入和贡献总是平等的,付出与回报总是相应的,员工好,公司也会好,双赢是最好的结果。坚持好这个原则,我相信一切都可以沟通,可以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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