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导向型的住房保障体系的优点是有利于社会问题及时解决和社会的近期稳定。在我国缺乏成熟经验时不失为住房政策制定的可选模式,但这一模式往往缺乏对住房保障体系制度的整体把握而出现制度不公和制度真空等各种缺陷,因此,在我国十多年探索与财力日益厚实的今日,更应从整体上对现有住房保障制度进行合理优化,并不断重构,促进公平合理的住房保障体系的形成。
1.体系重构优化的基本原则
现有住房保障体系存在的各种问题,如公平效率性问题、体系的可持续性问题等,需要住房保障体系不断优化和重构。基于目的性基本原则和工具性基本原则两个层面给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重构优化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
目的性基本原则:住房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原则。
工具性第一层次基本原则: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工具性第二层次基本原则:(1)以租为主,租售并举、配补兼顾原则;(2)多层次梯度保障与多主体多元供给原则。(www.daowen.com)
以租为主的目的是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也是改善目前住房保障体系的内生不公问题;多层次梯度保障是垂直公平的需要;多主体多元供给也是提高效率、保障机会公平的需要。而公平与效率的基本原则显然是住房保障体系可持续性的前提条件,而住房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才能促进跨代保障群体之间的公平等,两者之间具有典型的目的与工具之间的辩证关系。
2.体系重构优化的基本框架
依据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中长期角度考察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整体运行框架,应基于以上基本原则,以住房困难户为基本目标对象,以租为主、配补结合、相互交叉、分层保障为主要模式来重构和优化现有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如图10-1。
图10-1给出了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补贴方式分为公共住房供给体系和住房补贴支持体系;针对不同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两种补贴模式相互叠加互为补充,达到应保尽保。从多层次梯度保障来看,分为政府补贴的救济属性、政府补贴援助属性和政府补贴互助属性三个梯度。从覆盖的无缝性,住房实物配租中各类实物配租应合理交叉,与住房补贴相结合,覆盖所有需要住房保障的群体。原则上,政府保障以租赁方式为主(如类似于廉租住房的政府公租房,有社会各种团体参加的共有产权社会公租房,以及类似于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的部分产权向私人销售,但非私人所有的公有产权向私人优惠租赁的部分公有产权租赁住房,在保障房源和资金的可连续性的基础上各类公共住房可以相互转化);以中等偏低以下收入的住房困难群体为主要住房保障对象;若房价处于飞速高涨期,可以产权共有方式补贴中等收入人群,增加住房供应,协助房地产市场调控。
图10-1 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长期建设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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