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经济增长质量的定义,卡马耶夫(1977)认为:“在经济增长这个概念中,不仅应该包括生产资源的增加,生产量的增长,而且也应该包括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资料效率的提高,消费品的消费效果的增长。”而Barro(2002)则将这一概念理解为与经济增长紧密相关的社会、政治及宗教等方面的因素。基于这样的认识,国内研究经济增长质量,认为经济增长质量是经济数量增长到一定阶段时,经济增长的效率提高、结构优化、稳定性提高、福利分配改善、创新能力提高,从而使经济增长能够长期得以提高的结果。数量型增长反映的是经济增长的速度,而质量型增长反映的是经济增长的优劣程度(任保平,2012;钞小静等,2011)。由此可见,经济增长数量关注的是短期,而经济增长质量则是一种长期的视角。经济增长数量衡量较为单一,核心是GDP(可是总量抑或是人均)增长率,而经济增长质量的衡量相对较难,是一个复杂的多维标准,既有投入产出效率方面的衡量,又要有结构合理化方面的考察,另外还需有资源环境代价等方面的度量。
中国特殊政体各级地方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正如上述所示,现行的财政制度安排和人事制度形成了地方官员积极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主要激励基础(徐现祥等,2007)。特别是地方官员的政治激励核心的升迁标准变为经济绩效,在这样的政绩观下,官员为增长而竞争,一切“唯GDP”,基本手段是短平快的基础设施投资,既能形成明显的外在的“政绩工程”,又能带来辖区内的经济增长,从而在地区竞争中占优。官员这种“急功近利”的心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官员的任期。对于任期限制以及政府执行力的文献(Besley et al.,1995;Drazen,2000;Economides et al.,2003)都证明一个观点:有限的任期内官员的行为都会采取短期政策,不会考虑将当前政策负效用完全内部化。中国官员任期制度相较于西方更不稳定[4],对于地方官员任期最新的规定:2014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指出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第五十八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所以改革开放后人事制度不断完善的中国政治体制中一般共识,地方官员的任期,特别是省委书记和省长的任期不会超过两届,共计十年。王贤彬等(2008)研究发现1978—2005年间,中国省长、省委书记任职时间长度从1年到13年不等,8年或者以下所占比例达到92%。由此可以看出在这么短的时间任期内,官员为了在任期内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希望拔擢)只能从短期视角出发,经济增长数量的显著提高是最好的手段,而对着眼于长期的经济增长质量则缺乏兴趣。
二是“唯GDP”的增长绩效的晋升激励机制。中央在考核地方官员的绩效时理性运用相对绩效评估的方法来减少绩效考核的误差,增加其可能的激励效果(周黎安,2007),则GDP指标来反映地方官员的政绩不仅数据明显且可比,这样地方官员的绩效就“异化”成(总量或人均)GDP的增长,官员的升迁概率与省区GDP的增长率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Li et al.,2005)。作为地方官员可以充分利用的权力即财政的倾斜权力,由于经济增长质量难以衡量,许多经济增长质量的问题并不能反映在GDP总量的不断增加中,不以经济增长质量的内在要求为晋升衡量的指标,地方官员就很难有精力去关心和重视辖区内的经济增长质量,而是通过对财政支出的偏向刺激经济数量的提高,而不去关心有关经济增长质量的长期财政支出和偏向。
理论假说:在现行的官员管理体制下,中国官员由于任期限制会在有限时间内对政治激励做出强烈的反应,即通过利用财政倾斜“生产性支出”来提高经济增长的数量,从短期和显性释放体现自身能力的信号以获取竞争优势。而对需要财政“社会性支出”倾斜保障以及着眼于长期的经济增长质量缺乏兴趣,得不到激励去改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从而造成中国经济近些年经济增长数量与质量明显的不一致性。
对于理论假说1有三个方面的论据支撑:
支撑之一:经济结构偏差是中国地方政府行为带来的必然结果。
在经济增长理论的相当长时间内主要致力于解释经济增长的Kaldor事实,即寻求经济增长的源泉所在。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要素在部门间的重新配置以及各部门产值变化的Kuznets事实成为被关注的热点之一。经济结构问题可以说是经济学中一个永恒的问题。对于结构变动与经济增长数量的探讨由来已久(Echevarria,1997;Foellmi et al.,2002;Baumol,1967;Ngai et al.,2005;陈体标,2007;徐朝阳,2010)。同样对于经济结构问题和增长质量的关系也不乏洞见,田江海(1985)认为经济增长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经济结构合理化,而郭克莎(2001)则认为结构偏差使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受到阻碍。由此可见经济结构问题是经济增长质量的题中之义。
一是在产业结构层面。陈晔等(2005)认为中国地方官员推动产业发展的效用函数由两部分组成:财政收入和政治晋升收益。地方官员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必然要运用有限的资源最大化这两个收益,所以在经济激励和政治激励的双重激励下都使得官员有引领辖区内产业升级,提高产业高级化程度的动力,从而为自身的拔擢增加“筹码”(宋凌云等,2012;张尔升等,2013)。但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一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且会带来一定时期的阵痛,短期内不会对经济发展有明显贡献(黄茂兴等,2009),而官员有限的任期,让其最大化自己的政治晋升收益时,不会选择长期性的经济变量来过多地“做文章”(傅利平等,2014)。同时,地方政府引领产业升级或是促进产业高级化,前提是地方政府是一个因势利导的政府(林毅夫,2010),其必须有充分的信息通过财政政策、金融信贷政策、外资引进等来影响产业变动,而初衷是辖区内的比较优势,现实状态是地方政府官员对引领产业的选择是建立在财政收入和政治晋升收益,而不是地区比较优势的基础之上,必然会造成产业趋同(陈晔等,2005;彭深,2011)、政绩形象工程和盲目增长(吴敬琏,2005)。所以官员在晋升激励和财政分权的大背景下,产业结构的失衡发展才是最终的结果(徐现祥等,2007;Yao et al.,2011)。
二是在收入分配结构层面。中国收入分配结构核心之一在于资本和劳动分配方面的不平等(罗长远等,2009;白重恩等,2009),20世纪90年代以来收入分配向资本倾斜,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断下降成为收入分配格局的最大特点。究其原因,也来自中国地方政府的行为,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资本稀缺的约束下,为了获得财政收益和政治收益,地方官员可以运用财政分权所赋予的支出和收入自主来影响收入分配。同样在有限的晋升机会和较短任期的情况下,地方官员必然会通过财政偏向“生产性支出”的手段来“粗放式”扩大投资[5]以促进经济增长,结果是获得了更大的政治晋升资本、更多的财政收入,同时,“副产品”是相对稀缺的资本获得了较高的边际报酬,劳动收入份额下降,初次分配差距增加;为了吸引更多的稀缺资本,地方官员会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使得地方政府在生产性公共品花费更多,扭曲了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结构的偏向会导致对社会保障和对个人的转移性支出减少,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差距经过再分配环节之后依然较大,财政支出的收入调节功能基本丧失。由此可见,异化的分权激励是收入分配结构失衡的主因所在。(www.daowen.com)
支撑之二:经济效率改进是地方政府行为的长期视角,短暂的任期带来的效率提升有限。
对于经济增长内涵的探讨,第一个层次即体现了经济系统的投入产出效率[6]。整个经济系统投入产出效率的高低,直接反映着经济增长质量的高低。所以效率的改进与否是经济增长质量是否提高的基本衡量(魏婕等,2009)。
传统财政联邦主义的观点认为权力下放给地方,会使地方政府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从而改善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Oates,1997、1999)。史宇鹏等(2007)也证明了权力的整体下放,有利于信息传递和地方政府准确做出快速决策,进一步提高了经济效率。可以说,在晋升激励作用下,财政分权带来的经济权力下放可以更好地被用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官员为了取得优势,提高经济效率来促进增长是最好的途径,所以地方官员是以提高效率为基本出发点的。但从客观实际来看,在地方官员有限的任期,标尺竞争可以带来经济效率的改善,但也多是劳动效率和要素效率,而其对长期作用的全要素生产率影响作用是有限的。但是一国的经济增长质量集中体现在全要素生产率,要素生产率作为经济增长的效率标准,是增长可持续的根本,所以这种着眼于短期的效率改善对经济增长质量影响的程度有限。另外还会带来产业同构、企业创新等方面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刘瑞明等,2010),也会降低整个经济体系的效率水平。同时地方拥有更多的权力,特别是投资审批权、对外贸易等经济权力下放,也会增加地方政府设租和寻租的空间,而这些都不会带来效率的提高。整体来看,基于提高效率来促进经济增长是地方政府想要实现的主观目标,但客观事实表明,地方官员有限的任期,其在财权的偏向以及相关权力的干预往往难以实现长期效率的持续提升,所以对经济增长质量的正向促进作用非常有限。
支撑之三:资源环境代价是地方政府多考核目标中必然被放弃的目标之一。
追求质量型经济增长的关键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任保平,2010)。资源环境代价主要是从经济增长成本的角度来考察经济增长质量的,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源利用的效率,二是生态环境的代价。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且生态环境代价逐渐降低时,经济增长质量都将会得到提高,所以资源环境代价是经济增长质量的基本维度之一(钞小静等,2012)。
中国经济多年的高速增长令人称奇,但其背后的种种代价也不禁让人担忧,特别是牺牲性代价。中国经济取得的瞩目成绩背后是沉重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根据石敏俊等(2009)的估算,中国GDP的13.9%是以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为代价获取的。而近年雾霾天气频发也在不断拷问着中国经济的增长方式,2013年74个城市中,71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0.5%,轻度污染占22.9%,中度污染占8.0%,重度及严重污染占8.6%,雾霾天气呈现频发性、全国性态势。[7]深究这种中国式“悲惨增长”的原因,总是要追本溯源,追问中国的增长机制问题。晋升激励形成的“诸侯经济”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机制,在这一框架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考核目标经历了“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转变,从过去单一考核目标转向多重目标,是与中央政府要在经济发展、收入分配、充分就业、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多个方面获得发展相关联的。但是考核目标很多,有些容易量化、容易考核,有些不容易量化、短期内难以考核,所以在晋升激励下,地方官员往往只会关注容易被考核的指标,运用财政手段对短期指标进行“美化”。而资源和环境代价就属于难以被短期考核和具体量化的指标,同时保护资源环境往往又与GDP之间存在尖锐的冲突,在以“发展是硬道理”的导向下,必须通过对资源环境的损害来换取增长目标的实现。同时地方政府常常在环保事件的“利”的空间中存在贪腐等系列“寻租”行为,也成为资源环境难以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源所在。
综上所述,中国地方官员的行为深刻地影响着经济结构、经济效率和资源环境等经济增长质量的各个维度,地方官员的晋升压力、有限任期以及能够运用手中财政权力影响经济构成了制约我国经济增长质量提高缓慢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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