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不同国家对违约行为的法律解释差异

不同国家对违约行为的法律解释差异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如何,则取决于有关法律对此所作的解释和所确定的法律责任。但英国法律对哪些条件属于违反担保并无明确规定,需要根据合同所作的解释来判断。在实际业务中,受损害的一方对于另一方违反要件,可以放弃作为要件处理,即不要求解除合同。

不同国家对违约行为的法律解释差异

所谓违约(breach of contract),是指买卖双方之中任何一方没有合理的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一方违约,就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而受害方(injured party)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提出损害补偿要求。但是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如何,则取决于有关法律对此所作的解释和所确定的法律责任。

(一)英、美的法律对违约的规定

1.英国的法律对违约的规定

英国的法律把违约分成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与违反担保(breach of warranty)两种形式。如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中的带实质性的主要约定条件,如卖方交货的品质或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均作为“违反要件”,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如违反的是合同中的次要条件,从属于合同的条款称为“违反担保”,或“违反随附条件”,则受损害的一方不能解除合同,仍须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只是有权请求违约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但英国法律对哪些条件属于违反担保并无明确规定,需要根据合同所作的解释来判断。

在实际业务中,受损害的一方对于另一方违反要件,可以放弃作为要件处理,即不要求解除合同。此外,英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已承认了一种新的违约类型,称之为“违反中间性条款或无名条款”,即既不是要件,也不是担保的合同条款。违反这类条款应承担的责任须视违约的性质及其后果是否严重而定。如果性质及后果严重,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害赔偿,否则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2.美国的法律对违约规定

美国法律规定与英国基本相似,把违约分为轻微违约和重大违约两种形式。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以致使另一方无法取得该交易的主要利益,则是“重大违约”(material breach)。在此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部损害赔偿。如果一方违约,情况较为轻微,并未影响对方在该交易中取得的主要利益,则为“轻微违约”(minor breach),受损害的一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无权解除合同。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违约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是1980年3月10日至4月11日在维也纳由联合国举行的外交会议上通过的,我国于1981年9月30日在公约上签字。这一公约共包括四个部分、101条。从内容看,既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和合同的订立问题,又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www.daowen.com)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把违约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两种形式,该公约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此时,受损害的一方就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同时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如违约的情况尚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则受损害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案例分析9-2

美国公司A从外国公司B进口一批火鸡,供应圣诞节市场。合同规定卖方应当在9月底以前装船。但是卖方违反合同,推迟至10月7日才装船,因此A拒收货物,并主张撤销合同。问:买方A有无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的权利?为什么?

分析:

买方A可以拒绝收货并撤销合同。因为合同项下买卖的是供应圣诞节(Christmas)的商品,有很强的销售季节性,卖方延迟交货将导致买方错过销售旺季(selling season),构成根本违约,所以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我国企业出口圣诞节商品一定要按时交货,否则将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对方撤销合同。

资料来源:www.233.com

(三)我国法律对违约的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并违约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