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商品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的制定方式

商品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的制定方式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品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的制定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由谁投保要根据商品买卖合同中的贸易术语来确定,CIF、CIP由卖方办理保险并缴纳保费,FOB、FCA、CFR、CPT由买方办理保险并缴纳保费。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标准,也是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最高金额。如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以1981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条款办理。

商品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的制定方式

商品买卖合同保险条款的制定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谁投保

要根据商品买卖合同中的贸易术语来确定,CIF、CIP由卖方办理保险并缴纳保费,FOB、FCA、CFR、CPT由买方办理保险并缴纳保费。但需要注意的是在《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保险义务,CIF规则维持现状,即默认《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条款(C),但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更高级别的承保范围;而对于CIP规则,卖方必须取得符合《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条款(A)承保范围的保险,但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更低级别的承保范围。原因在于CIF更多地用于海上大宗商品贸易,CIP作为多式联运术语更多地用于制成品。

(二)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报的被保险货物的价值。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标准,也是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最高金额。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保险金额一般按CIF或CIP总价款的110%(即保险加成率是10%或称为加一成投保)来确定,如果是其他贸易术语,要换算成CIF或CIP价再加10%。当然,也可以根据不同的货物、不同的地区及预期利润,约定不同的保险加成率。但过高的保险加成率,不一定会被保险公司所接受。

(三)保险险别

保险险别决定了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和对被保险货物的保障程度,选择适当的保险险别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选择投保险别时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要根据货物本身的特点和可能招致的风险及损失来选择保险险别。比如有的商品易燃,有的商品易碎、有的商品容易生锈,这些即是商品的特点,也是商品的缺点。保险险别要根据商品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然后向保险公司投保。(www.daowen.com)

2.要考虑货轮的航线及停靠的港口情况。比如航线途经的海域经常有海盗出没,装卸港口的装卸设备不精良,容易发生货损等。投保时,要考虑到这些情况来选择适当的险别。

3.考虑货物的包装情况。货物的包装材料及方式影响它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及致损程度,要结合货物的包装情况来选择保险险别。

4.考虑货物的价值。贵重的商品在投保的时候要选择更全面的保险险别,以便货物获得全面的保障。

(四)依据的保险条款

如果由我方负责保险,一般会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颁布的C.I.C.,也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的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如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以1981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条款办理。

Insurance:To be covered by buyer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and War Risk as per PICC dated Jan.1.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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