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货物(A)、(B)、(C)条款是主要条款,本节将对这三个条款进行介绍。
(一)ICC(A)险的责任范围及除外责任
1.ICC(A)险的责任范围
ICC(A)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办法,即除了“除外责任”项下所列风险保险人不予负责外,其他风险均予负责,它是责任范围最广的一个险别。
2.ICC(A)险的除外责任
ICC(A)险的除外责任有下列四类:
(1)一般除外责任。如归因于被保险人故意的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或费用,自然渗漏、自然损耗、自然磨损、包装不足或不当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保险标的内在缺陷或特性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直接由于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由于船舶所有人、租船人经营破产或不履行债务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于使用任何原子或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2)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指保险标的在装船时,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已经知道船舶不适航,以及船舶、装运工具、集装箱等不适货。
(3)战争除外责任。如由于战争、内战、敌对行为等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于抓捕、拘留、扣留等(海盗除外)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于漂流水雷、鱼雷等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4)罢工除外责任。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以及由于罢工、被迫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等。
(二)ICC(B)险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1.ICC(B)险的责任范围(www.daowen.com)
其承保风险采用“列明风险”的方法,即在条款的首部开宗明义地把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一一列出。ICC(B)险承保的风险是:① 火灾或爆炸;② 船舶或驳船搁浅、触礁、沉没或倾覆;③ 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④ 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水以外的外界物体碰撞;⑤ 在避难港卸货;⑥ 地震、火山爆发、雷电;⑦ 共同海损牺牲;⑧ 抛货;⑨ 浪击落海;⑩ 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处所;货物在装卸时落海或摔落造成整件的全损。
2.ICC(B)险的除外责任
ICC(B)险与ICC(A)险的除外责任基本相同,但有下列两项区别:
(1)ICC(A)险除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不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费用不负赔偿责任外,对被保险人之外任何个人或数人故意损害和破坏标的物或其他任何部分的损害要负赔偿责任,但ICC(B)对此均不负赔偿责任。
(2)ICC(A)把海盗行为列入风险范围,而ICC(B)对海盗行为不负保险责任。
(三)ICC(C)险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1.ICC(C)险的责任范围
ICC(C)险承保的风险比ICC(A)、(B)险要小得多,也采用“列明风险”的方法,它只承保“重大意外事故”,而不承保“自然灾害及非重大意外事故”。其具体承保的风险有:① 火灾、爆炸;② 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③ 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④ 在避难港卸货;⑤ 共同海损牺牲;⑥ 抛货;⑦ 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
2.ICC(C)险的除外责任
ICC(C)险的除外责任与ICC(B)险完全相同。在“协会货物条款”中,除以上所述的(A)、(B)、(C)三种险外,还有战争险、罢工险和恶意损害险三种。应注意的是,其“战争险”和“罢工险”不同于中国保险条款的规定——一定要在投保了三种基本险别的基础上才能加保,而是可以作为独立险别投保的。恶意损害险所承担的是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船长、船员等)的故意破坏行为所致被保险货物的灭失和损害。它属于(A)险的责任范围,但在(B)、(C)险中,则被列为“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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