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从历史到未来:可持续发展观的演进

从历史到未来:可持续发展观的演进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持续发展理念是在西方环境保护主义、生态保护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成的。这部里程碑式的警世之作开启了人类的环保事业,它那惊世骇俗的关于农药危害人类环境的预言强烈震撼了社会广大民众,同时引发了发展观的重大变化。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诞生在这一大的历史背景下。这一份非正式报告随后以“只有一个地球”为名出版,这本书使人们对于生态环境的认识提升了一个新的境界,即可持续发展的境界。

从历史到未来:可持续发展观的演进

可持续发展理念是在西方环境保护主义、生态保护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成的。西方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运动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的自然保护运动。1865年,英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民间性质的环境保护组织——公共人行道和开放空间保护协会。同期,美国以吉福德·彼克霍特为代表的实用主义自然资源保护学家主张对资源的使用进行科学管理,号召一些新的政府机构通过科学资料的应用和系统的积累来有效地管理自然资源。1877年,美国的舒尔茨(Carl Schurz)提出森林是有限的,应合理利用。围绕舒尔茨提出的论题,出现了保存论和保护论两种观点。由此,美国的环境保护运动出现了两个派别:荒野保存者运动和自然资源保护者运动。1892年5月,美国的环保主义者约翰·谬尔(John Muir)在旧金山创办了世界上第一个自然环保组织——塞拉俱乐部。1905年,美国成立了第一个鸟类保护民间组织——奥杜邦协会。[15]应该说,作为工业化强国的英国、美国对生态环境问题有着切身的感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走在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前面。

20世纪60年代,当大部分西方工业化国家的人们沉迷于现代性的繁华与富庶之时,美国的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出版了《寂静的春天》一书,分析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一直被广泛使用的高效杀虫剂——DDT的聚集过程。它既可以杀死害虫,又能杀死害虫的天敌,并详细描述了人类滥用杀虫剂对自然界造成的破坏性,揭示了人类与大气、海洋、河流、土壤及动植物之间的紧密联系。这部书于1962年在美国问世,首次为人类的发展敲响了生态的警钟,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热议。这部里程碑式的警世之作开启了人类的环保事业,它那惊世骇俗的关于农药危害人类环境的预言强烈震撼了社会广大民众,同时引发了发展观的重大变化。在此书问世之前,人们对于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较为漠然,缺乏惊醒的意识,而随着此书的问世,西方的环境保护运动、生态保护运动开始蓬勃兴起,并逐步转变成了全球范围内的一场绿色思潮,人们越来越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成了政府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

以美国为例,早在1960年美国政府就颁布了《联邦危险物质法》。1963—196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些环保法令,如1963年12月17日的《洁净空气法》,对联邦机构和各州合作处理空气污染的办法作出了规定;1965年10月20日、1967年11月27日、1970年12月31日多次修订,称为《清洁空气法》。1964年9月3日,国会通过了《水土保持法》和《国家野生环境保护法》,其中包括划出公园与娱乐场所的用地,保护各处污染危险的珍稀动植物,1964年还通过了《荒原法》。在这个基础上,美国国会于1969年12月30日通过了历经修改的《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大法。1972年颁布了《沿海地区管理法》《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海洋保护研究和禁猎法》《防止水源污染法》。1972年还颁布了《联邦环境农药控制法》《噪声控制法》《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海洋保护研究和禁猎区法》等。1973年颁布了《濒危物种法》《横穿阿拉斯加管道授权法》;1974年颁布了《饮用水安全法》;1975年颁布了《危险物质运输法》;1976年颁布了《资源保护及恢复法》。以英国为例,1963年颁布了《水资源法》,1973年颁布了《水法》。对于固体废弃物,1967年颁布了《生活环境舒适法》,规定地方政府提供垃圾堆放场所,1972年还通过了《有毒废弃物处置法》。此外,1972年颁布了《有毒污水处理法》,1974年还制定了一部综合性污染控制法规。这些法规都是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领域来制定并执行的。

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诞生在这一大的历史背景下。它最初于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研讨会上被人们所谈及,自此以后,各个国家的人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关于它的定义有很多。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于1972年6月5日至16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这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讨论当代环境问题,探讨保护全球环境战略的第一次国际会议。这次会议强调,要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制定健全发展战略,提出两类不同的环境和污染问题:贫穷污染是由发展不足引起的;发达国家环境污染如大气、水质、辐射、噪声、化学、热源等方面的污染,则是经济高度畸形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奢侈浪费造成的。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通称《斯德哥尔摩宣言》)、《人类环境行动计划》和其他若干建议和决议,呼吁各国政府和人民为维护和改善人类环境,造福全体人民,造福后代而共同努力。《人类环境宣言》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宣布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7项原则的共同认识,二是公布了26项指导人类环境保护的原则。该宣言本身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软法”的范畴,但是由于它反映了国际社会的共同信念,对国际环境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次会议建议将会议的开幕日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这一建议随后被同年召开的第27届联合国大会投票通过。为了给本次会议准备背景资料,英国经济学家巴巴拉·沃德(Barbara Ward)和美国微生物学家雷内·杜博斯(Rene Dubos)受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秘书长的委托,在58个国家152位专家组成的通信顾问委员会的协助下编写完成了一份非正式报告。虽说是一份非正式报告,但却起了基调报告的作用,其中的许多观点被会议采纳,并写入大会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这一份非正式报告随后以“只有一个地球”为名出版,这本书使人们对于生态环境的认识提升了一个新的境界,即可持续发展的境界。

1972年是世界生态环境保护史上重要的一年,同样在这一年,由众多优秀学者组成的国际性民间研究机构罗马俱乐部发表了著名的一份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该报告由多国专家耗时21个月展开研究,从人口、农业生产、自然资源、工业生产和环境污染几个方面阐述了人类发展过程中,尤其是产业革命以来,经济增长模式给地球和人类自身带来的毁灭性的灾难,最后得出了地球是有限的,人类必须自觉地抑制增长,否则随之而来的将是人类社会的崩溃这一结论。该报告强调,通过改变目前的这种经济增长趋势并建立稳定的生态和经济关系,有利于支撑遥远的未来。《增长的极限》的作者们指出:“地球是有限的,任何人类活动愈是接近地球支撑这种活动的能力限度,对不能同时兼顾的因素的权衡就变得更加明显和不能解决。”[16]这篇报告发表后,立刻引起了爆炸性的反响,这一理论被称为“零增长”理论。该报告发表后被翻译成近30种语言,它明确提出了“持续增长”和“合理的持久的均衡发展”等概念,为后来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理论奠定了基础。1981年,美国学者布朗(Lester R.Brown)出版了《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一书,提出以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资源基础和开发再生能源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此书也产生了相当大的社会影响。

到了1987年,以挪威首相格罗·哈勒姆·布伦特兰夫人为主席的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一份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它分为“共同的问题”“共同的挑战”和“共同的努力”三大部分,集中分析了全球人口、粮食、物种和遗传资源、能源、工业和人类居住等方面的情况,并系统探讨了人类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这份报告鲜明地提出了三个观点:第一,环境危机、能源危机和发展危机不能分割;第二,地球的资源和能源远不能满足人类发展的需要;第三,必须为当代人和下代人的利益改变发展模式。该报告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定义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得到了系统的阐述,并在1989年5月举行的15届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上得到广泛认可,于1992年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达成了全球共识。可持续的发展指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发展,而且绝不包含侵犯国家主权的含义。“可持续发展”这个名词虽然被联合国大会于1980年3月首次使用,之后在一些文件和文章中也使用过这个名称,但是其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则是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第一次被提出来的。(www.daowen.com)

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这是继1972年6月瑞典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之后,环境与发展领域中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一次国际会议。有183个国家代表团和70个国际组织的代表总共近1.5万人参加了本次盛会,有102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到会讲话。会议围绕“环境与发展”这一主题,在维护发展中国家主权和发展权,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等根本问题上进行了艰苦的谈判,最后通过了《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21世纪议程》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3项文件。其中的《21世纪议程》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40个领域的问题,提出了120个实施项目,大力倡导可持续发展观由理念变成各国人民的行动纲领和行动计划,这是可持续发展理论走向实践的一个转折点。《21世纪议程》是一份没有法律约束力、800页的旨在鼓励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的全球可持续发展计划的行动蓝图,具体写有2500余项各种各样的行动建议,包括如何减少浪费和消费型态、扶贫、保护大气、海洋和生活多样化、促进可持续农业的详细提议,将环境、经济和社会关注事项纳入一个单一政策框架,具有划时代意义。之后,国际社会为推动它的落实做出了积极努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每年举行会议,审议《21世纪议程》的执行情况;许多国家制定了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相关国际组织以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为主的活动也十分活跃。人类把发展与环境相协调作为行动准则,各国依据国情制定了促进环境与发展相协调的优先事项。以我国为例,1994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这是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制定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也是我国政府认真履行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行动纲领,表明了我国在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上的决心和信心。《中国21世纪议程》共20章,78个方案领域,由4个部分组成:可持续发展战略、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在里约热内卢会议召开期间,还开放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分别有154个国家和148个国家的政府代表签署了这两份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为了真正落实这份公约的相关条款规定,各个缔约方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举行了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该条约于1998年3月16日至1999年3月15日间开放签字,共有84国签署,条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到2009年2月,一共有183个国家通过了该条约。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虽然在议定书上签字,但之后于2001年3月首先退出了《京都议定书》。2011年12月,加拿大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是继美国之后第二个签署但后又退出的国家。《京都议定书》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为了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该议定书允许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采用绿色开发机制以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等减排方式。值得一提的是,面对这样一份世界各国联合起来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公约,美国与加拿大先加入再退出的做法令人寒心。这两个国家早已经实现了现代化,享受着现代化带来的成果,却在温室气体减排的全球共同担当下推卸责任,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本国经济的发展及广大发展中国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等理由为借口,这样做只会给全球协同绿色治理蒙上阴影。

迈入21世纪的门槛,可持续发展观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丰富。2000年9月6日至8日,联合国新千年首脑会议在美国纽约举行,会议的主题是“21世纪联合国的作用”。大会召开期间,150多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探讨了如何消除贫困的问题。2009年12月7日至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了世界气候大会,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全称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共同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即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并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会议期间,围绕“责任共担”这一主题有过相当激烈的争论,最终达成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了广泛共识。

此后,召开了一系列世界气候峰会,如坎昆世界气候大会、德班世界气候大会、多哈世界气候大会及巴黎世界气候大会等,推动了可持续发展观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坎昆世界气候大会全称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6次缔约方会议”,于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在墨西哥坎昆举行。大多数国家的领导人缺席本次气候大会,只有约20个国家的国家元首参加这次大会,多数来自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国家,其中包括巴西、玻利维亚、危地马拉、智利、挪威与肯尼亚等国家领导人。德班世界气候大会全称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7次缔约方会议”,于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在南非德班召开。参加会议的来自约200个国家和地区的官员、专家学者以及非政府组织成员,绿色气候基金是德班气候大会核心议题,本次大会建立了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决定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德国和丹麦分别注资4000万和1500万欧元作为其运营经费和首笔资助资金。多哈世界气候大会全称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8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8次缔约方会议”,于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7日在卡塔尔多哈召开。来自194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学者及非政府组织代表齐聚在卡塔尔多哈,就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问题举行一年一度的会议,主要讨论《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未来规划和落实机制。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于法国巴黎举行。巴黎世界气候大会通过了全球气候变化的新协议,它将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6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这一历史性文件,为了顺利达成这一共识,此次世界气候大会特地延长了一天会期。《巴黎协定》共29条,包括目标、减缓、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等内容。但出人意料的是,《巴黎协定》并没有规定量化减排目标,而是设定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之内,并力争把升温控制在1.5℃内。根据协定,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国不仅是达成最后协定的重要推动力量,还是坚定的履约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11月29日至30日亲自赴法国出席此次大会的开幕活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认为,在全球环境日益恶化的当下,我们每一个人都深受其害,许多国家已经奋起迎接挑战,而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等国家的领导力至关重要。[17]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大会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等多家联合国机构,首次向全球发布《中国库布其生态财富创造报告》,褒扬中国在沙漠治理、消除贫困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积极行动与巨大贡献。

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可持续发展观自诞生以来就一直受到世界各国人们的普遍关注。围绕可持续发展观,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识已经越来越强烈,基本上已达成“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必须保护好地球”这样的共识。虽然期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比如美国一些政府要员认为,一些学者从可持续发展观的原则出发夸大了全球气候变暖的危害性和紧迫性,但是这样的不和谐之音毕竟只是少数,掩盖不了全球生态保护的主旋律。回顾可持续发展观的产生与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在其刚刚产生的时候还有一些人提出反对意见,举例来说,蕾切尔·卡逊的警世之作《寂静的春天》发表以后,由于涉及相关生产与经济部门的商业利益,受到了当时不少人的诋毁和攻击。终究时间是最好的证明,若干年之后再也没有人会怀疑这位秉持良知的女学者为整个人类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所做出的贡献。目前人们对于可持续发展观的认可基本上没有问题,争论的产生主要集中在如何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上。从历届的世界气候峰会可以看出这方面的端倪,“责任共担”已经被各个国家所承认,但由于各国具体的国情不同,在具体担负责任的大小方面如何来划分相对比较困难,到底谁应该减排多少温室气体,谁应该出多少钱,这往往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争论不休的问题焦点。毕竟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工业化,而发展中国家正在实施工业化,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量自然要比发达国家的多,全球生态环境共同治理的成本高,也许同样一笔数目的钱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则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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