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史的角度加以考察,中国几千年传统哲学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生态思想。中国的先哲们以人的生命实践活动为基点,构筑了一整套有关人的修行、治学、智慧及处世的形而上的反思模式,其一贯的论说主题和思想倾向就是天人之际和生命意义。西方哲学注重思辨,讲究概念的层层推演,强调逻辑的合理性与体系的严密性,其中尤以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理论最为典型;中国传统哲学注重“感悟”,通过“格物致知”来获得对宇宙万物及自身生命的体验与感受,而“格物致知”当然离不开自然界的一草一木、山河大川,这是人们悟道的载体。中国的先哲们强调在自然界中仔细观察各种自然物的存在状态,从草木枯荣与四季更替等自然现象中获得知识及内心对世界的感悟。中国的先哲们深谙这一道理:人来源于自然界,人类个体纵使在世时风光无限,死后又终将身归自然界,如此循环往复,生生不息,人永远无法割断与自然界的联系纽带,这一纽带既是物质纽带,又是精神纽带。
那么人类个体如何在有限的生命时间内与自然界相处呢?自然界本身是不能言说的对象性存在物,在人与自然的相处中,人对自然界的态度决定了两者的相处模式。中国传统自然观在涉及人对待自然的态度时,提倡人应当敬畏自然、顺应自然。这一基本视角的生成与我国长期处于农业社会的历史背景有关。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在发展演变过程中主要经历了四种不同的文明形态,即“原始渔猎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相对应的颜色为“绿色—黄色—黑色—绿色”。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原始社会时期,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人类活动的范围极其有限,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很低,对自然界依赖性大,充满敬畏的目光,崇尚“万物有灵”,由此逐渐诞生了原始的宗教膜拜。这一时期的大自然由于人类实践活动很少而保持着一片葱郁之色,即“绿色”。随后的奴隶社会及封建社会时期,占主导的意识形态是农耕文明,在人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中,自然对人类的束缚和限制相对于原始社会时期要减少,这一时期中国古代的先民们满足于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在对自然的感知上依然是怀着敬畏之心、顺应之心、感恩之心。由于农耕文明时期生产力的发展依然较为缓慢,人对自然资源的破坏性较少,人们背朝蓝天,脸朝黄土,世世代代主要从事田间劳作,对土地有着很强的依赖性与深厚的感情,与这一时期占主导地位的农业文明相对应的颜色是土地的“黄色”。从中国社会的角度来讲,农业社会最主要的群体是农民,农民辛勤劳作,生活质朴,而占人口总数一小部分的商人则被视为唯利是图的典型,“重农抑商”是社会整体的风气。到了工业社会时期,生产力快速发展,人对自然资源的需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在商业利润的驱使下,人们大量开采自然资源,制造出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有些商品甚至只用了一两次就被当作垃圾而丢弃。工业文明时期以工厂的滚滚黑烟为代表,因此被称作“黑色文明”。从西方社会的发展历程来看,到了后工业社会时期,人们已经充分意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通过各种措施倡导绿色发展。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遭遇了生态环境方面的一些挑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并积极响应全球绿色治理口号,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生态文明的理念,强调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并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增加的一项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及社会建设一起形成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生态文明无疑是一种绿色文明,它的主题色就是“绿色”,在某种意义上又回归到了原始渔猎文明时期的绿色。但是这种绿色与原始社会时期的绿色性质有所不同,生态文明所体现出来的绿色是人类社会高级文明形态的特质,它是在人们更有意识的、更积极的与自然互动这一前提下所创造出来的。
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使人与自然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自然被人赋予某种神秘色彩,但中国传统自然观并不仅限于此,它旨在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追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最早可至《周易》。《周易》包括“经”与“传”两部分,它所讲的变易是阴阳变易,而阴阳变易的内核与底蕴便是协调、统一、和谐。《易经》中说道:“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6]这段话提醒人们不要违反天道,要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条件,与自然融为一体。又如《传》所言:“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这句话表明万物的协调化即“太和”,是一种高度理想化的宇宙整体和谐状态。又言“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表达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和谐。《系辞传》中又说“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强调了人际关系和谐、融洽的重要意义。(www.daowen.com)
简言之,和谐在《周易》中表现为三个层次:首先,在宇宙自然的意义上,认为宇宙整体是和谐有序的;其次,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天地为自然,人为自然而生,天地人融为一体;最后,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主张“同人”之道,亲附聚合。其后的两千多年,这种和谐与民族传统哲学发展相一致而日趋完善,并渐次强化为一种思维定势。汉代董仲舒说:“天地之美,莫大于和”,主张“天人合一”。而后的先哲们又由这种本体论上的“天人合一”推演出认识论上的“知行合一”、方法论上的“经权合一”、价值论上的“义利合一”等。由此可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最高境界便是天人合一,这是中国传统自然观的核心思想。如前所述,《易经》中讲到了“与天地合其德”,这里就蕴含着“天人合一”的思想。探寻天人关系的思想渊源,主要有两大方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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