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贸区的定义
自贸区是自由贸易园区的简称,它最早为1973国际海关理事会签订的《京都公约》(即《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中所定义:“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1]可见,自贸区是一项主要涉及关税制度国际规则的制度,既是各国发展国际贸易的相互承诺,也是各国实施国际贸易合作战略的手段。同时,美国关税委员会也对自贸区作了定义,认为自贸区是“对用于再出口的商品在豁免关税方面有别于一般关税地区,是一个只要进口商品不流入国内市场便可免课关税的独立封锁地区”。当然,美国关税委员会对自贸区的定义抓住了自贸区的主要特点,但仅仅只针对自贸区的课税规则,仍然不够全面。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相关文件的表述方法,“自贸区”一般分两种定义:广义自贸区和狭义自贸区。广义自贸区英文表述为“Free Trade Area”(FTA),主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通过相互谈判达成一致协议,最终建立起成员内部相互取消贸易壁垒的一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形态。这种组织形态在成员之间取消了贸易壁垒,而非成员之间,则无法享受同样的待遇。这样就形成了自由贸易区之间,对内自由、对外保护的差别,例如中韩自由贸易区、欧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狭义自贸区英文表述为“Free Trade Zone”(FTZ),主要是指一个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内部设立的、置于海关管辖之外的特殊经济区域。在这个区域内,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免税商业活动和离岸金融业务,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同时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这是延伸了自由港的做法。例如美国纽约自由贸易区、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迪拜自由贸易港、泰国自由贸易港等。
目前,我国已经开放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都是从自己领土中开辟出来,面向全球开放,而不是只针对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因此,这些自贸试验区均属于自贸园区,即FTZ。
2.自贸区发展的主要特点
自由贸易区发展逐渐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其一,数量不断增加
最典型的是美国对外贸易区的迅速增长。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开始下降,与此同时,美元贬值,失业人数增加。在此情况下,为了刺激对外贸易发展,各州纷纷设立对外贸易区。到1980年,全美的自由贸易区增加到77个,到1994年底,自由贸易区已达199个,贸易分区达285个,总数为484个。进入21世纪以后,由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自贸区数量更是大幅增加。
其二,功能趋向综合
随着自由贸易区数量的持续增长,自由贸易区的功能也在不断扩展。早从70年代开始,以转口和进出口贸易为主的自由贸易区和以出口加工为主的自由贸易区就已经开始相互融合,自由贸易区的功能趋向综合化。原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都可在区内自由进出,在区内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销、制造、拆装、改装、加标签、分类、与其他货物混合加工等商业活动。因此,世界上多数自由贸易区通常都具有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仓储、加工、商品展示、金融等多种功能,这些功能综合起来就会大大提高自由贸易区的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其三,管理不断加强
各国的自由贸易区在初创时由于条件不同,功能各异,管理水平也相差较大,但是经过几十年的竞争发展,各国自由贸易区的管理已逐渐趋向规范化。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自由贸易区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手段也大大改善,形成了各自颇具特色的管理体制。世界上四个主要的自由贸易区(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德国汉堡港自由港区、美国纽约港自由贸易区、荷兰阿姆斯特丹港自由贸易区)的管理机构权威性非常强。四国对自由贸易区管理机构授权上大体相近,都是港区合一,成立经联邦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自由贸易区的整体事务,投资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有权审批项目立项。特别是着眼于自由贸易区与城市功能的相互促进,超前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极富特色和成效,带动了周边城市经济发展,尤其是在金融、保险、商贸、中介等第三产业发展上成效显著。
3.自贸区的分类(www.daowen.com)
按照性质、功能等的不同,自贸区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就性质而言,自由贸易区可分为:商业自由区和工业自由区。前者不允许货物的拆包零售和加工制造;后者允许免税进口原料、元件和辅料,并指定加工作业区加工制造。
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功能设定是根据区位条件和进出口贸易的流量而确定的,并且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而调整和发展。按照功能的不同,自贸区的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种:
其一,转口集散型
这一类自由贸易区利用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从事货物转口及分拨、货物储存、商业性加工等。最突出的是巴拿马的科隆自由贸易区。
其二,贸工结合、以贸为主型
这类自由贸易区以从事进出口贸易为主,兼做一些简单的加工和装配制造。在发展中国家最为普遍。例如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
其三,出口加工型
这类自由贸易区主要以从事加工为主,以转口贸易、国际贸易、仓储运输服务为辅。例如尼日利亚自由贸易区。
其四,保税仓储型
这类自由贸易区主要以保税为主,免除外国货物进出口手续,较长时间处于保税状态,例如荷兰阿姆斯特丹港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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