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强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健全例会制度,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宏观指导、科学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机制。梳理党委和政府人才工作职能部门职责,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列入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和省直部门要明确人才工作机构,完善人才工作网状结构。健全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机制,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畅通建言献策渠道。
(二)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
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强化人才发展投入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等人才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时,统筹安排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完善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经费审计方式,推动科技、人才经费加大投入和有效使用。健全人才资源统计监测和人才发展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大数据等重点领域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健全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制度,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及时解决人才待遇、户籍、配偶随迁、子女就学、住房、医疗、社会保险出境和居留等问题。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云平台,建立专家人才数据库。加强各地各行业人才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人才工作立法进程,推进入才工作法治化。
(三)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www.daowen.com)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强优秀人才和工作典型宣传,维护人才合法权益,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待遇适当、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
(四)强化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人才工作责任,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实行党委(党组)一把手人才工作述职制度。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人才工作的牵头责任,明确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将人才工作纳入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定期通报制度和成效评估机制,对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及领导实行问责。
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配套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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