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健全土地利用体制,盘活家底,贵州出台《贵州省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强化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力度,实施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防止建设用地低效扩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到2020年,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4.2%以内,城市空间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控制在1.2%以内。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推动产业全面向园区聚集。
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大中小城镇新增建设用地,防止城镇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以布局优化为原则,将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州)、贵安新区及各县(市、区、特区)。
围绕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城镇布局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避开水源保护区、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矿产采空区等,推动产业全面向园区聚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和开发强度,推进“多规合一”,城市空间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控制在1.2%以内。
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促进城市发展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强化产业支撑和公共服务功能配套,促进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有机融合。保护并拓展城市绿色空间,促进城镇生态环境改善和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严格限定开发区内非生产性建设的比例,提升开发区用地效率和效益。
贵州在脱贫攻坚行动中统一规划,将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的群众搬迁进城,同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保障农村转移进城落户人口的用地需求,推进入口城镇化,有步骤地引导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向城镇集中。2018年底完成搬迁人口188万,居全国首位。(www.daowen.com)
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改造,重点加快城中村改造;促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加大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拓展扶贫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范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安排的调控。实行新增用地与建设用地存量挂钩,倒逼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认真研究和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积极引导城镇建设向地下发展,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激励约束机制,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
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明确10年开展1次。建立受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准入制度,对未经治理修复或者修复不符合标准的地块,不予以办理用地手续。建立全省污染地块再利用情况半年统计报告备案制度。同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加快推进,出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完成赤水市、绥阳县、钟山区、普定县、思南县全局全要素自然资源和独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已经在全省铺开。充分运用“大数据”成果,探索建立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变化情况,为政府决策、督查提供依据。
编制完成了六盘水市、三都县、雷山县空间规划,出台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在贵阳、安顺、兴义等14个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中明确了城镇开发边界。安顺市、遵义市获批“城市双修”国家试点,在兴义、福泉、威宁等开展省级试点建设。有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铜仁市将梵净山保护管理“多规合一”工作作为突破口,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经验。在先期启动编制《梵净山保护协调规划》的同时,启动了《梵净山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推进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构建以梵净山国土区域空间规划为主体的“1+N”规划体系。将梵净山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纳入城镇规划体系,做到同地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相互衔接,与梵净山内已依法批准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规划相互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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