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从可持续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到绿色发展观的逐步推进,都贯穿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历史地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社会和政治问题。习近平强调:“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
近年来,贵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建设西部地区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区。绿色经济,是指以生态文明与经济协同发展为价值取向和根本目标的新的经济形势。它大体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指“经济要环保”,要求经济活动除了要遵循经济自身规律外,还必须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不能损害生态环境;二是指“环保促经济”,要肯定生态环境所蕴含的经济价值,主张从生态环境保护中获取综合效益。要发展绿色经济,首先是发展理念要绿色化;其次是发展方式绿色化;三是产业结构绿色化;四是增长动力绿色化。
2016年,《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的决定》文件出台后,绿色经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产业发展方兴未艾,有力的推动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建立绿色发展市场机制
贵州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过程中,积极开展促进绿色发展制度创新试验,推进绿色发展市场机制的建立,制定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机制。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加快全省统一的矿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矿产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和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建立健全资源产出率统计体系。
2017年出台《贵州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相关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11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800个绿色矿山建设指标;建立标准制度,构建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相继出台贵州省地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开展绿色勘查项目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绿色勘查示范项目评价验收标准、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审查备案工作指南、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矿山集中“治秃”行动方案等制度方案。发布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1433-2019《固定矿产绿色勘查技术规范》,成为我国绿色勘查领域第一个发布的地方标准;积极打造典型,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扎实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826个历史遗留矿山已自然恢复,人工工程治理1589.85平方公里。完成铜仁、黔南、六盘水等2019年度9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申报。积极打造贵州绿色矿山典型,贵州磷化集团瓮福磷矿投入3468.63万元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绿,矿区绿化面积2209.4亩,可绿化区域绿化覆盖率达到100%;利用先进采选技术装备、应用矿山数字化软件对储量动态管理以实现高效生产,矿石开采回采率达99.35%,选矿回收率达88.66%,职工满意度达94.20%。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锦丰(烂泥沟)金矿选冶厂选冶总回收率达86.31%,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投入废石堆场生态恢复资金1292.96万元,累计恢复灌木林地26.58万平方米,水浇地18.45万平方米。
建立绿色发展引导机制。2017年先后出台绿色制造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完善绿色制造政策支持体系。
出台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对排污不达标企业实施强制委托期限第三方治理。实行碳汇排放权交易制度,积极探索林业碳汇参与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交易模式。建立健全排污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逐步推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活动减排收益的机制。
2.坚持问题导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贵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重点针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紧扣打赢蓝天保卫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问题,着力创新和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责任关系,引导市场,汇聚资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www.daowen.com)
2019年初,贵州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社会生活各个环节。《意见》坚持污染者付费、保护者节约者受益的原则,创新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抑制不合理消费,鼓励增加生态产品供给,使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意见》坚持激励约束并重,针对城乡、区域、行业、不同主体实际,在价格手段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和环节,健全价格激励和约束机制,使节约能源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单位、家庭、个人的自觉行动,形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积极创新完善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高耗能行业减排、淘汰落后,支持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出台了《贵州省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燃煤发电上网标杆价,构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完善促进绿色清洁能源利用的天然气价格机制,坚持改革与监管并重,建立完善天然气产业链各环节价格监管制度,改革创新天然气定价机制,充分释放天然气市场活力,助力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助推“气化贵州”顺利实现。
完善引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价格政策,围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制定完善绿色消费价格政策,引导公众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3.开征环境保护税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贵州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开征环境保护税,开征环保税,增强税收政策对污染排放的约束力,强化税收政策对环境治理的调控作用,让企业直接排放的纳税成本高于治理成本,有利于促进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有利于主要污染物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有利于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可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环保税开征以来发挥了较好的激励作用,2018年有427户纳税人享受税收减免,减免金额1.68亿元。
贵州要求到2020年,全省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基本形成,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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