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两江”上游生态屏障,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贵州建好绿色屏障,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公园省、森林之城、避暑之都等闻名全国的生态建设成果,扬起了生态贵州的强劲风帆。

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贵州作为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始终坚定地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打造绿色家园、完善绿色制度、筑牢绿色屏障、培育绿色文化,用“五个绿色”助推高质量发展,探索了一条建设绿色贵州、美丽中国的贵州新路。生态环境已经成为贵州走向全国乃至世界的“绿色名片”。贵州绿色经济得以推动,逐渐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特色,总结贵州经验,打造“贵州样板”,对西南及其他地区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一)发挥生态优势,筑牢绿色屏障

贵州地处长江和珠江上游,是长江、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88个县市区有69个在长江防护林保护区范围内,有16个县市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境内河流纵横,流域面积达50平方公里的河流就有1059条,水库、山塘共19000多座。建设“两江”上游生态屏障,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贵州建好绿色屏障,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

从2009年贵州在三岔河进行“环境保护河长制”试点,到2012年在乌江、清水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至《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出台,历经多年的探索与磨砺,河长制全面推行,构建起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除了各级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担任“河长”,贵州各地还发动民间力量,选取重视环保、敢于监督的龙头企业负责人担任“企业河长”来管河治污,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百姓担任“百姓河长”“民间河长”,贵州在保护河流上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2014年起,相继出台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成立了公、检、法、司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专门机构,集中管辖和处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使贵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由“软约束”变成了“硬杠杆”。

同时,贵州还是全国率先开展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的省份之一。为破解上游排污下游受害、流域跨地区无法追责这一生态保护难题,贵州先后尝试在清水江、红枫湖、赤水河、乌江等流域实施生态补偿,并“因河而异”制定生态补偿办法,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

通过多年的实践,2018年,全省经济增长9.1%,经济增速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位,连续8年位居全国前三位。全省世界自然遗产数量居全国第一位,绿色经济占比超过40%,社会公众对贵州生态环境满意度居全国第二位。2019年,在继续经济发展较高增速的同时,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8.3%以上,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8.5%。随着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的推进,贵州生态资本不断增加,承载能力不断加强。《2017年全国生态气象公报》指出,我国生态环境整体形势比较严峻,在省域层面,生态承载力变化空间差异明显,包括贵州在内的西部六省市提升明显。贵州石漠化区出现了植被恢复、水体面积扩大等生态质量改善趋势,综合治理效果显著,2017年植被生态质量达2000年来最好水平,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显著。公园省、森林之城、避暑之都等闻名全国的生态建设成果,扬起了生态贵州的强劲风帆。贵州的绿水青山,已经从自然资源变成创富资本。

(二)加强区域定位,发展绿色产业

优良的生态环境是贵州省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贵州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明确区域定位,守牢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发挥比较优势,持续释放生态红利,提升绿色经济效益。近年来,贵州省将发展绿色经济作为守住两条底线的有机结合点,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四型产业(生态利用型产业、循环高效型产业、低碳清洁型产业、环境治理型产业),涌现出了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的优质项目,为加快绿色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1.2016年8月,贵州就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做出部署,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相关任务以项目化、产业化、实物化的方式进行精准落实。迅速组织力量,编制了第一批大生态“十大工程包”和绿色经济“四型”产业发展引导目录。结合资源禀赋、生态条件、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贵州省绿色产业划分为四型十五种产业。

贵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地方申报、组织筛选、上下结合的方式,梳理提出了三个方面10类已开工和即将开工的生态环保项目共200个,总投资1561亿元。

围绕发展绿色经济“四型”产业,分别提出生态利用型产业、循环高效型产业、低碳清洁型产业、环境治理型产业4类工程包,投资691亿元,占总投资的44.2%。

围绕构建绿色屏障、守住四条生态底线,提出“青山”工程、“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4类工程包,投资604亿元,占总投资的38.7%。

围绕打造绿色家园,提出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2类工程包,投资266亿元,占总投资的17.1%。

随着这些重大项目的实施,改善了贵州的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拉长大生态长板。继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更好的生态成果。同时有利于促进固定资产投资,为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做贡献,最终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形成一批新业态。生态渔、生态茶、绿色蔬菜、绿色水果、绿色旅游等绿色产业在全省方兴未艾,蓬勃发展。

2.2019年5月,贵州省政府从15个方面着手加快生态渔业发展。主要措施有:明确发展目标,实现生态渔业提质增效。以“零网箱·生态渔”为目标,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水产养殖全过程,以渔净水,以渔控草,推动渔业高效益、高品质与高产量均衡发展。到2020年,力争实现水产养殖布局更趋科学合理,水产品产销两旺,湖库生态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及其他生态养殖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发展,“黔水贵鱼”品牌价值大幅提升,基本形成产品优质、产地优美、技术先进的现代化生态渔业发展优势。

3.贵州把发展茶产业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促进全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全省茶园面积700万亩(其中投产面积601.7万亩),已连续七年居全国第一;全年茶叶产量40.1万吨、产值451.2亿元,同比分别增10.7%、14.5%;茶产业辐射带动356.1万人,带动贫困户34.81万人,脱贫17.46万人,涉茶人员年人均收入10699.08元,其中涉茶贫困户人均年收入5722.79元。茶产业已成为全省脱贫攻坚的支撑力量、优势产业的发展龙头、生态产业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贵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各地大力发展茶叶产业。全省已经有一半以上县市(区)种植茶叶,确定了“三绿一红”的品牌培育方向,将“都匀毛尖”“湄潭翠芽”“绿宝石”和“遵义红”四个品牌作为重点培育和打造,茶产业已经成为贵州农业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茶叶已经成为仅次于白酒、烤烟的贵州第三大出口食品,茶叶已经成为贵州省又一张靓丽的名片。(www.daowen.com)

为加快推动贵州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从2015年起,贵州重点推介“酒、烟、茶、药、食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带动贵州特色商品的出口贸易,主动对接“一带一路”规划,争取贵州更多项目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自2015年起,贵州举办全球首个以大数据为主题的展会,5年时间,贵州与华为云、阿里巴巴腾讯、科大讯飞等签订合作协议,引进一批大数据及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重点项目,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助推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贵州大数据企业达9500多家,1600多家实体经济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2018年中国大数据发展报告”发布的大数据发展指数显示,贵州政用指数位居全国第二;在2018年的乌镇互联网大会上,《2018年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显示,贵州名列部门开放数量全国第一、开放数据质量全国第一。中国信通院公布的报告显示,贵州数字经济增速连续3年排名全国第一,数字经济吸纳就业增速排名全国第一。

“贵州发展大数据确实有道理!”五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纵深发展,将大数据的发展蓝图一绘到底,以大数据引领经济转型升级,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改善民生服务。贵州走出了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

过去,人们说起贵州,印象最深的是“一瓶酒、一棵树、一幢房”(茅台酒、黄果树大瀑布遵义会议旧址)。如今,驶入大数据蓝海的贵州,迎来广阔天地,一个曾经科教事业欠发达的西部少数民族聚居省份,驶上了信息时代的快车道。“谈贵州必谈大数据,谈大数据必谈贵州”成了一种共识,大数据,成为贵州被世界认知的新名片。

(三)因地制宜,实现生态脱贫

贵州是脱贫攻坚战役中的重点区域。“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人无三分银。”千百年来,位于中国西南山区的贵州被烙上了贫困的印记,解决好贵州的贫困问题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上下同心决战贫困,经过艰苦卓绝的持续奋斗,脱贫攻坚连战连捷,贫困人口由2012年的923万减少到2020年6月的30.8万,累计减贫892万、每年减贫超过100万,贫困发生率从26.8%降至0.85%,57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在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连续4年综合评价为“好”,由全国贫困人口最多的省份转变为减贫人数最多的省份。在生态脱贫的实践中,贵州将“贫困大山”变“金山银山”,创造了脱贫攻坚的“贵州经验”。

贵州省于2016年11月1日起全面施行《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对脱贫攻坚作了科学全面的顶层设计,制定脱贫攻坚计划,以脱贫攻坚为抓手,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在扶贫开发的过程中,贵州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实现了百姓富、生态美的双赢。

因地制宜,创新扶贫模式。在推进精准扶贫过程中,贵州省创造了精准识别和扶持“四看法”(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六个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干部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低保标准和贫困标准两线合一”及“四到农家·美丽乡村”等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为精准扶贫树立了“贵州样板”,体现了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的精神。

加强扶贫队伍建设,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贵州省健全完善了干部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五级书记抓脱贫,选派近5万名干部到基层,对不胜任攻坚要求的干部及时做出调整,把最能打硬仗的精锐力量派到一线。各级扶贫干部发扬了“宁可干部脱皮也要群众脱贫”的苦干实干精神,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政策有效落地。贫困群众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下,也激发了内生动力,与扶贫干部携手奋进,共战贫困。

深根固柢,杜绝返贫。扶贫攻坚不是领导干部的政绩秀场,是决战贫困的一场硬仗,是实实在在地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推进精准扶贫,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发展生产脱贫是重中之重。产业扶贫能最大范围地覆盖贫困区域、贫困群体,变“输血”为“造血”,也是贵州省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

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共生,贵州省近年来力推“大扶贫”和“大生态”战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生态脱贫”渐入佳境。世界扶贫看中国,中国扶贫看贵州。贵州的扶贫经验,不仅为中国深度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也为世界减贫难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与参考。

(四)增强国际交流,培育绿色文化

通过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规律,借鉴国内外经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打造对外交流合作平台。至2013年外交部正式批复同意举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以来,逐步显现聚合效应,广泛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发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声音”,展示了加快绿色发展的“中国行动”;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搭建了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共享国际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产品、技术和经验,推动了一大批绿色、低碳项目的建设与实施。通过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展开多领域合作交流活动,实现绿色转型,培育绿色文化。

(五)完善绿色制度,建设生态法制

2007贵州在全国率先建立两级环保法庭;2009年7月,首届生态文明论坛贵阳会议召开,在中国首次提出了“绿色经济”的概念;2010年3月1日,全国第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正式施行;2013年1月,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升格为国家级国际性论坛,成为我国唯一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国际论坛;2013年,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实行河长制;2014年6月5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批复《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贵州成为全国首批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之一;2014年7月,正式实施全国首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2015年,出台绿色贵州建设3年行动计划林业产业3年倍增计划、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3年行动计划和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建立生态保护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管辖机制,这是全国首创的生态保护案件集中管辖机制;2016年,贵州全面开启八大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通过改革强化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努力守住“山青、天蓝、水清、地洁”生态美景;2016年8月,贵州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成为我国西部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16年9月,印发《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试行)》,这是我国首个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16年11月,在全国率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提出设立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2017年3月,贵州河长制实施方案出炉;2017年4月16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大生态”列入全省战略行动,强调要“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2017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省委、省政府狠抓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制定并公开了《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做到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从严问责;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决定在贵州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2017年6月18日,设立贵州“生态日”;2018年1月,印发《贵州省生态扶贫实施方案(2017—2020年)》,启动实施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等十大生态扶贫工程。

贵州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在守住生态底线、培育激发绿色新动能、大生态与大扶贫深度融合、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等方面基本建立了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推动绿色经济发展、规避环境风险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新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有突出优势,绿色考核评价体系更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补偿及赔偿制度更完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更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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