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构:交通部/地区发展部/政府公共投资委员会/捷克共和国商会
负责管理者:交通部代表、地区发展部的代表
【现状】
捷克共和国正在建设主干交通网络,但在很多地方,程序迟滞阻碍进展。目前,捷克一方面正在建立和连接传统的交通远程处理信息设施,并试点新设施以创建、处理并提供合格的信息来管控交通。另一方面,面对即将增长的电动汽车数量,充电站准备不足。在自动驾驶汽车的数据连接方面,交通基础设施和法律均未做好准备。城市物流问题没有得到充分解决。在建设领域,虽然捷克共和国拥有优秀的研究、商业和培训能力,包括利用高科技实施建设,但与此同时,在建设领域许可证办理速度的国际排名中,捷克共和国还在继续下滑。为此,捷克专门设立了公共投资委员会,相关建设法律也正在修订中。
【目标】
●完成主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在捷克共和国(在州和地区层面)建立足够强大的交通远程信息处理系统。数据将被纳入国家交通信息中心,以备进一步控制和管理交通之用,以及供私人领域进一步使用。
●确保建设许可证申请流程有一个规定的、强制的截止日,最长为1年。
●简化和加快数字化相关的建设项目的办理流程。
●在交通网络建设和交通提供方面,协调并同步国家、地区层面的政府机构行为,使其同步,包括为行动不便的人士提供协助。
●确保公共客运领域运输工具一体化。
●确保高等级的多式联运,支持设立物流中心。
●为燃油车的替代车型在现实交通中的广泛使用做好准备,支持自动驾驶汽车上路,推动捷克共和国汽车行业进一步发展。
●定向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包括城市物流项目。
●推进实施智慧交通解决方案的示范项目和测试试点项目。
【工具】
●捷克共和国交通政策。(www.daowen.com)
●公共客运概念。
●智慧交通体系开发行动计划。
●捷克汽车产业未来行动计划。
●清洁交通行动计划(建立电动汽车充电站等)。
●自主交通发展展望和自主驾驶行动计划。
●至2030年的交通领域研发和创新的概念。
●欧洲结构投资资金、连接欧洲设施资金、国家运输基础设施资金和交通研究中心。
●加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法(交通线路法)。
●道路交通法修正案、道路法等。
●国家层面的智慧城市和地区概念。
●创立一个独立的、专业上合格的建设管理机构。
●清楚界定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建设程序的职权范围。
●综合评估受到影响的公共利益。
●在评估中引进称谓准则和集中化准则。
●明确公共建设利益保护(引进欧洲地区影响评估,即TIA)。
●引进有约束性的“全国用地计划”,对资源进行协调以确保充分利用(水、资金、基础设施、能源),保护自然资源、粮食安全和军事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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