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构:工业和贸易部/捷克投资局/捷克-摩拉维亚担保与发展银行/捷克技术署
负责管理者:捷克投资局局长
【现状】
在捷克共和国,鼓励和资助新项目创建的投资环境较为薄弱。国家通过捷克投资局,通过孵化器和加速器项目,对初创项目有部分支持。但就全国总体而言,还缺乏对初创项目设立、发展和资助的综合性概念。大学只是偶尔支持初创/衍生企业的设立,因为在学术环境中,支持创立企业被认为是蕴含风险的。从商业实践的角度看,使用学术成果的积极性较为缺乏。在捷克共和国,公司和中小型企业与初创企业之间缺乏便捷的合作途径。捷克创新公司创立初期,由于国际化程度低,其国外拓展的能力也低。
【目标】
●国家层面提供具体支持要素,支持初创企业和衍生企业的设立,并将这些要素与地区和国际支持相关联。
●制订国家对初创企业的综合资助方案。
●绘制初创企业地图,将其与投资者和支持提供者相关联。
●确保初创企业之间的信息与最佳实践经验在国家层面的交流。
●为国外的初创企业和技术团队提供有益环境,鼓励其在捷克共和国长期发展。
●捷克技术署设立初创企业和衍生企业定向扶持项目。
●在所有层次的教育教学内容中引入创业培训。(www.daowen.com)
●引进孵化器、创业中心、加速器的监测和标杆管理。
【工具】
●在捷克投资局内建立国家初创企业支持署。
●在捷克-摩拉维亚担保与发展银行设立各种项目,用来资助初创企业,包括帮助中小型企业创立初创企业。在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设立研究成果商业化转化机构。
●与商业企业及可能的私人投资者合作,发展初创企业。
●捷克技术署为初创企业和衍生企业创立针对研发创新的定向支持工具,包括评估体系。
●制订2020+运营方案,鼓励初创企业和衍生企业。
●大学为建立初创企业和衍生企业的创业行为提供定向支持。
●支持地区构建促进创新型初创企业和衍生企业发展的体系。
●扩大欧洲投资基金(EIF)工具的使用。
●按照国际模式(以色列、芬兰)制订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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