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构:信息社会政府委员会(RVIS)/工业和贸易部/内务部/政府办公室
负责管理者:负责信息技术的政府代表、工业和贸易部代表
【现状】
近年来,捷克共和国引进了许多重要的数字化工具,公共领域已实施了700多个在线解决方案。但是,目前捷克共和国的数字化实施体系还缺乏条理,公共信息体系和在线工具之间未互相连接,未能给企业和公民带来舒适便利及时间和成本上的节省。捷克共和国是以高度工业化为导向的国家,必须理解工业4.0是终将决定我们未来在世界地位的社会和经济现象。为了加强数字化流程的协调,当今政府已批准了名为“数字捷克”的新战略,包括:在数字欧洲中的捷克共和国、捷克共和国的信息理念(数字化公共管理)以及数字经济和社会。数字捷克已成功克服了数字化日程中长期存在的行业和主题的碎片化问题。整体实施方面的协调职能集中归属于信息社会政府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负责信息技术的政府代表管理、指导,该项工作将根据政府各部门的职权实施。
【目标】
●确保公民和企业享有在线服务,改革网络节点,辅助国家管理。
●建立高效、中央管理的信息技术系统,由RVIS协调,所有部门参与。
●创立互联的数据库,使用公民或公司已向国家提供的所有信息,避免其反复提供。
●让全社会为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新型人机互动等潮流做好准备。
●针对实践中的革新性技术,推进其应用研究的实施。
●永久、持续确保在线共享服务,包括企业和复杂设施的系统安全(城市、机场、商业、电站),使用智能计算机控制体系,处理应对最严重的风险。
●鼓励中小企业使用数字化商业工具。
●在欧盟数字化发展议程的主题和机遇方面确保交流。
●制订工业4.0执行等级的标准,确保其可衡量并逐步被认可。
●在能源领域实施工业4.0的准则,尤其是智慧电网、智慧城市和智慧地区的领域。
●设立一套体系,在生产制造工厂和服务行业实施工业4.0的同时,支持资源优化和环境保护。
【工具】
●人工智能国家战略与人工智能协调方案相连接。(www.daowen.com)
●设在捷克共和国的卓越人工智能欧洲中心。
●针对捷克共和国智能专业化的国家研究和创新战略(RIS3)。
●建设高速基础设施,作为在线服务的基础。
●向共享服务、共享平台和云服务转移。
●以“数字商业年”的形式,面向小公司提供定向数字化能力培训。
●在数字欧洲的框架内,为捷克公司和研究组织提供支持。
●为研究团队在计算能力及其扩展方面提供免费访问支持。
●在相关的国家管理日程计划中引进默认数字化和数据只报一次的准则。
●实施数字公民权利法案。
●在国家管理方面开展使用革新性技术的试点项目。
●与欧盟委员会和其他国家的CDO组织在现有平台就战略数字化事项开展谈判。
●提升作为数字单一市场积极成员的捷克共和国的地位。
●将工业4.0和数字捷克共和国项目相结合。
●引进财务工具,推动机器人化和自动化,按照已经制订的工业4.0标准,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创新。
●数字创新中心支持中小型企业转型。
●在国家研发和创新项目指引下,支持自动化、机器人和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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