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海关同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关建立友好往来及合作关系。主要交往形式有友好访问、签订合作协定、专业性考察、业务培训、双边和多边谈判等。
1979年以来,中国海关已与世界五大洲110个国家(地区)海关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其中78个国家(地区)海关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并与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荷兰等10多个主要贸易伙伴、周边国家和传统友好国家(地区)的海关通过署领导年度互访、合作例会和署级边境会晤等形式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
为了学习和借鉴外国的经验和技术,从1979年以来,中国海关经常派遣考察团组,去国外考察海关立法、业务管理、检查技术、教育培训、进出口统计以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获得了多方面的成果。在业务培训方面,中国海关积极派员出国学习,或者邀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或者举办培训班。中国海关与荷兰、澳大利亚、法国、韩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十几个国家海关保持着长期技术合作关系,形成一大批有特色、有实效、有影响的双边技术合作项目,为中国海关培训了近千名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业务人才,特别是中荷海关技术合作项目自1991年正式启动以来,经过不断的改进和完善,至今已发展成为中国与外国海关开展的延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合作项目。自90年代中期起,中国海关改变了过去单纯接受外国海关培训的状况,利用上海关校的师资条件,为蒙古、越南、非洲25国,以及港澳地区海关提供培训,获得广泛好评。(www.daowen.com)
总之,随着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国加入海关合作理事会,广泛地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多个国家(地区)的海关建立和发展了友好往来合作关系,既引进了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加速了中国海关现代化建设,也通过对外介绍、交流工作经验,展现了中国当代海关的风貌,扩大了对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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