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时代,海关新增加了一项检查进出口货运中的各种差错和事故的任务。它偏离了海关职能,从今天来看,既不可思议也很荒唐,但这个历史现象是计划经济时代国情所决定的。1955年4月召开的全国海关关长会议认为,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对外贸易将主要由国营公司专营。国营公司虽然不存在走私、逃套汇等违法行为,但存在错发、误发货物,计划进口和实际发运货物不相符合等问题,决定借鉴苏联做法,将监督检查货运质量,揭发并避免积压、残损、混乱等货运事故,避免国家财产损失列入海关工作范围。自此,检查货运事故被增列为海关的基本任务之一。
海关承担检查、揭发货运事故的任务后,主要采取的工作方法是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凭许可证件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监管,监督其是否按照国家法令和外贸计划输出或输入。1955—1957年间,各地海关认真履行这个新增职责,查出了不少货运事故。随着1958年全国“大跃进”运动的开展,进出口货运在“简化手续、快速便利”的原则下,出现了大量货单不符、以次充好、未经申报就装船、未经放行就提货的混乱现象。1959年全国海关在大连召开会议,作出“关于加强货运监管与检查揭发货运事故工作的决议”,要求严密监管、坚持制度与简化手续、便利货运结合起来,严禁次劣货出口。据此各地海关制订了工作方案,在监管工作中认真配合外贸公司,发现和纠正错发、错运、违反商检政策、包装不良等事故。(www.daowen.com)
海关承担检查和揭发货运事故的任务,对保护国家资产、维护对外信誉、帮助外贸及运输部门改进工作有一定意义。但把它作为海关的一项基本任务,于法无据,并在实际工作中容易越俎代庖,不利于有关部门自主认真地改善经营管理,使海关注意力分散,合法与非法界限混淆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海关的监管职能。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海关系统全面拨乱反正的进程中,1981年4月全国海关关长会议决定解除这一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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